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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日月代照,實重天行。上交下蝕,同度相掩。案舊說曰「日有五蝕」,謂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會舊術,日蝕不從東始,以月從其西,東行及日。于交中,交從外入內者,先會後交,虧西南角;先交後會,虧西北角。交從內出者,先會後交,虧西北角;先交後會,虧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則虧于西,故不嘗蝕東也。若日中有虧,名為黑子,不名為蝕也。漢尚書令黃香曰:「日蝕皆從西,月蝕皆從東,無上下中央者。」《春秋》魯桓三年日蝕,貫中下上竟黑。疑者以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見日中?鄭玄云:「月正掩日,日光從四邊出,故言從中起也。」王逸以為:「月若掩日,當蝕日西,月行既疾,須臾應過西崖既,複次食東崖。今察日蝕,西崖缺而光已復,過東崖而獨不掩。」逸之此意,實為巨疑。先儒難「月以望蝕,去日極遠,誰蝕月乎」?說者稱「日有暗氣,天有虛道,常與日衡相對。月行在虛道中,則為氣所弇,故月為蝕也。雖時加夜半,日月當子午,正隔于地,猶為暗氣所蝕,以天體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虛之氣,如以鏡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見于陰中,常與日衡相對,故當星星亡,當月月蝕。」今問之曰:「星月同體,俱兆日耀,當月之蝕,星不必亡。若更有所當,星未嘗蝕。同稟異虧,其故何也?」答曰:「月為陰主,以當陽位,體敵勢交,自招盈損。星雖同類,而精景陋狹,小毀皆亡,無有受蝕之地,纖光可滿,亦不與弦望同形。」又難曰:「日之夜蝕,驗于夜星之亡;晝蝕既盡,晝星何故反不見?」答之曰:「夫言光有所沖,則有不沖之光矣;言有所當,亦有所不當矣。夜食度遠,與所當而同沒;晝食度近,由非沖而得明。」又問:「太白經天,實緣遠日。今度近更明,于何取喻?」答曰:「向論二蝕之體,周沖不同,經與不經,自由星遲疾。難蝕引經,恐未得也。」
日光色
建元四年十一月午時,日色赤黃無光,至暮,在箕宿。
二年閏正月乙酉,日黃赤無光,至暮。
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日出高三竿,硃色赤黃,日暈,虹抱珥直背。
建元元年十二月未時,日暈,匝黃白色,至申乃消散。
永明二年正月丁酉,日交暈再重。
三年二月丁卯,日有半暈,暈上生一珥。
四年五月丙午,日暈再重,仍白虹貫日,在東井度。
六年三月甲申,日于蘭雲中薄半暈,須臾過匝,日東南暈外有一直,並黃色。壬辰,日暈,須臾,日西北生虹貫日中。
八年十一月己亥,日半暈,南面不匝;日東西帶暈,各生珥,長三尺,白色,珥各長十丈許,正沖日,久久消散,背因成重暈,並青絳色。
九年正月甲午,日半暈,南面不匝;北帶暈生一抱,東西各生一珥;抱北又有半暈,抱珥並黃色;北又生白虹貫日,久久消散。
建元元年六月甲申,日南北兩珥,西有抱,黃白色。
永明二年十一月辛巳,日東北有一背。
三年十一月庚寅,日西北有一背。
四年正月辛巳,日南北各生一珥,又生一背。
十二月辛未,日西北生一直,黃白色,戊寅,日北生一背,青絳色。
五年八月己卯,日東南生一珥,並青絳色。
六年二月丁巳,日東北生黃色,北有一珥,黃赤色,久久並散。庚申,日西有一背,赤青色,東西生一直,南北各生一珥,並黃白色。
七年十月癸未,日東北生一背,青赤色,須臾消。
八年六月戊寅,日于蒼白雲中南北各生一珥,青黃絳雜色,澤潤,並長三尺許,至巳午消。
隆昌元年正月壬戌,日于蘭雲中暈,南北帶暈各生一直,同長一丈,須臾消。
永元元年十二月乙酉,日中有三黑子。
月暈犯
建元四年十月庚寅,月暈五車及參頭。
永明元年正月壬辰,是日至十五日,月三暈太微及熒惑。
三月庚申至十三日,月三暈太微及熒惑。
五年二月乙未,自九日至是日,月三暈太微。
六年二月壬戌甲夜、十三日甲夜、十五日甲夜,月並暈太微。
永明元年十一月己未,月南北各生一珥,又有一抱。
月犯列星
建元元年七月丁未,月犯心大星北一寸,丁卯,月入軒轅中犯第二星。
十月丙申,月在心大星西北七寸。
十一月壬戌,月在氐東南星五寸。十二月乙酉,月犯太微西蕃南頭第一星。庚寅,月行房道中,無所犯,癸巳,月入南鬥魁中,無所犯。
二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又犯後星。
五月庚戌,月入南鬥。七月己巳,月入南鬥。
三年二月癸巳,月犯太微上將。
四年二月乙亥,月犯輿鬼西北星。丙子,月犯南鬥魁第二星。辛未,月犯心大星,又犯後星。
四月壬辰,月犯軒轅左民星。庚子,月犯箕東北星。五月丙寅,月犯心後星。戊寅,月掩昴西北星。六月乙未,月犯箕東北星。七月癸亥,月行南鬥魁中,無所犯。庚辰,月犯軒轅女主。八月庚子,月犯昴西南星。壬寅,月犯五車東南星。壬申,月犯軒轅少民星。九月丁巳,月犯箕東北星。壬辰,月在營室度,入羽林中。二十日,月入輿鬼,犯積屍。
十一月甲戌,月犯五車南星。十二月丁酉,月犯軒轅女主星,又掩女禦。
永明元年正月己亥,月犯心後星。
三月乙未,月犯軒轅女主星。六月癸酉,月犯輿鬼西南星。八月乙丑,月犯南鬥第四星,又犯輿鬼星。九月庚辰,月犯太白左蕃度。癸巳,月犯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
十二月丁卯,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己巳,月犯南鬥第五星。
二年二月甲子,月犯南鬥第四星,又犯第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