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楊令,漢舊縣。
江寧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二年,更名。
永世令,吳分溧陽為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屬義興,尋複舊。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誌》云:「晉分永世。」《太康》、《永寧地誌》並無,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並永世、溧陽二縣。
溧陽令,漢舊縣。吳省為屯田。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湖熟令,漢舊縣。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句容令,漢舊縣。
會稽太守,秦立,治吳。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會稽移治山陰。領縣十,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陸同。
山陰令,漢舊縣。
永興令,漢舊余暨縣,吳更名。
上虞令,漢舊縣。
餘姚令,漢舊縣。
剡令,漢舊縣。
諸暨令,漢舊縣。
始寧令,何承天志,漢末分上虞立。賀《續會稽記》云:「順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鄉立。」《續漢志》無。《晉太康三年地誌》有。
句章令,漢舊縣。
鄮令,漢舊縣。
鄞令,漢舊縣。
吳郡太守,分會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屬南徐。八年,複舊。領縣十二,戶五萬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陸五百二十。
吳令,漢舊縣。
婁令,漢舊縣。
嘉興令,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吳孫權黃龍四年,由拳縣生嘉禾,改曰禾興。孫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興。
海虞令,晉武帝太康四年,分吳縣之虞鄉立。
海鹽令,漢舊縣。《吳記》云:「本名武原鄉,秦以為海鹽縣。」
鹽官令,漢舊縣。《吳記》云:「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為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為縣。」非也。
錢唐令,漢舊縣。
富陽令,漢舊縣。本曰富春。孫權黃武四年,以為東安郡;七年,省。晉簡文鄭太后諱「春」,孝武改曰富陽。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為桐溪,吳立為新城縣,後並桐廬。《晉太康地誌》無。張勃云:「晉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尋復省也。晉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吳分富春立。
桐廬令,吳分富春立。
壽昌令,吳分富春立。新昌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興太守,孫皓寶鼎元年,分吳、丹陽立。領縣十,戶四萬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陸五百七十。
烏程令,漢舊縣,先屬吳。
東遷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後廢帝元徽四年,更名東安。順帝升明元年複舊。
武康令,吳分烏程、餘杭立永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長城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原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安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餘杭令,漢舊縣,先屬吳。
臨安令,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潛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淮南太守,秦立為九江郡,兼得廬江豫章。漢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國,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為廬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復為九江郡,治壽春縣。後漢徙治陰陵縣。魏復曰淮南,徙治壽春。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歷陽別見、當涂、逡道諸縣,二年,復立鐘離縣別見,並二漢舊縣也。三國時,江淮為戰爭之地,其間不居者各數百里,此諸縣並在江北淮南,虛其地,無復民戶。吳平,民各還本,故復立焉。其後中原亂,胡寇屢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於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轉多,乃于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晉末,遂割丹陽之於湖縣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並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復立淮南郡,屬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還屬揚州。領縣六,戶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萬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陸一百四十。
于湖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楊縣立,本吳督農校尉治。
當涂令,晉成帝世,與逡道俱立為僑縣,晉末分于湖為境。
繁昌令,漢舊名,本屬潁川。魏分潁川為襄城,又屬焉。晉亂,省襄城郡,以此縣屬淮南,割于湖為境。
襄垣令,其地本蕪湖。蕪湖縣,漢舊縣。至于晉末,立襄垣縣,屬上黨。上黨民南過江,立僑郡縣,寄治蕪湖,後省上黨郡為縣,屬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黨縣並襄垣。
定陵令,漢舊名,本屬襄城,後割蕪湖為境。
逡道令,漢作逡遒,晉作逡道,後分蕪湖為境。
宣城太守,晉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陽立。領縣十,戶一萬一百二十,口四萬七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陸五百。
宛陵令,漢舊縣。
廣德令,何志云:「漢舊縣。」《二漢志》並無,疑是吳所立。
懷安令,吳立。
寧國令,吳立。
宣城令,漢舊縣。
安吳令,吳立。
涇令,漢舊縣。
臨城令,吳立。
廣陽令,漢舊縣曰陵陽,子明得仙于此縣山,故以為名。晉成帝杜皇后諱「陵」,咸康四年更名。
石城令,漢舊縣。
東陽太守,本會稽西部都尉,吳孫皓寶鼎元年立。領縣九,戶一萬六千二十二,口一十萬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陸同。
長山令,漢獻帝初平二年,分烏傷立。
太末令,漢舊縣。
烏傷令。
永康令,赤烏八年,分烏傷上浦立。
信安令,漢獻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寧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
豐安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
定陽令,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孫氏分信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