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門大夫,六百石。本注曰:舊註云職比郎將。舊有左右戶將,別主左右戶直郎,建武以來省之。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員五人,職如侍中。
太子洗馬,比六百石。本注曰:舊註云員十六人,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韂徼循。
太子韂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門韂士。
c右屬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屬皆罷,唯舍人不省,領屬少府。
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改為將作大匠。
掌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並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丞一人,六百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c右屬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陽城門十二所。
司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門每門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雒陽城十二門,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北宮門,屬衛尉。其餘上西門,
雍門,廣陽門,津門,
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谷門,
夏門,凡十二門。 「平城司午,厥位處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開平城門。」 c右屬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監五營。
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胡騎司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衛,主烏桓騎。
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司馬一人,千石。
c右屬北軍中候。本注曰: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有胡騎、虎賁校尉,皆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胡騎並長水。虎賁主輕車,並射聲。
c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長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長、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隷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節,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郡犯法者。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復置,並領一州。
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觽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奉引,錄觽事。簿曹從事,主財谷簿書。其有軍事,則置兵曹從事,主兵事。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闢除,故通為百石雲。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合下事,省文書。
門亭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書。其餘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主一郡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隷所部郡七。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請。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後漢書志第二十八 百官五 州郡縣鄉亭裡匈奴中郎將烏桓校尉護羌校尉王國
宋衛
國列侯關內侯四夷國百官奉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監御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隷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
青州得齊國、北海、東萊、濟南、樂安,凡五郡。”獻帝春秋曰:「孫權以步騭行交州刺史。」東觀書曰:「交趾刺史,持節。」
皆有從事史、假佐。本注曰:員職略與司隷同,無都官從事,其功曹從事為治中從事。
豫州部郡國六,冀州部九,兗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荊州部七,揚州部六,益州部十二,涼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國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屬國都尉。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並省郡縣四百餘所,後世稍復增之。
及臻後代,任寄彌廣,委之邦宰之命,授之斧鉞之重,假之都督之威,開之征討之略。晉太康之初,武帝亦疑其然,乃詔曰:“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監御史,皆總綱紀,而不賦政,治民之事,任之諸侯郡守。昔漢末四海分崩,因以吳、蜀自□,自是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此一時之宜爾。今賴宗廟之靈,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為一,當韜戢干戈,與天下休息。諸州無事者罷其兵,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出頒詔條,入奏事京城。
二千石專治民之重,監司清峻于上,此經久之體也。其便省州牧。”晉武帝又見其獘矣,雖有其言,不卒其事,後嗣纘繼,牧鎮愈重,據地分爭,竟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