疇,類也。言天與禹,洛出書,神龜負文而出,列于背,有數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其八曰庶征,有休征、咎徵之應。休,美也。咎,惡也。
征,驗也。人君行善政,則百谷用成,家用平康,是休征也。政有乖失,則百谷用不成,家用不寧,是咎徵也。休之與咎,皆象人君之政,故言「休咎有象」也。「象」或作「家」。 壬子,廣陵太守王喜坐討賊逗留,下獄死。
二月庚辰,詔曰:「九江、廣陵二郡數離寇害,殘夷最甚。生者失其資業,死者委屍原野。昔之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為之,況我元元,嬰此困毒。方春戒節,賑濟乏□,掩骼埋胔之時。其調比郡見谷,出稟窮弱,收葬枯骸,務加埋恤,以稱朕意。」 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
五月庚寅,徙樂安王為勃海王。
海水溢。戊申,使謁者案行,收葬樂安、北海人為水所漂沒死者,又稟給貧羸。
庚戌,太白犯熒惑。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于玉堂前殿,年九歲。
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廣為太尉,司空趙戒為司徒,與梁冀參錄尚書事。太仆袁湯為司空。
贊曰:孝順初立,時髦允集。匪砥匪革,終淪嬖習。保阿傳土,後家世及。沖夭未識,質弒以聰。陵折在運,天緒三終。
後漢書卷七 孝桓帝紀 第七
孝桓皇帝諱志,肅宗曾孫也。祖父河閒孝王開,父蠡吾侯翼,母匽氏。
翼卒,帝襲爵為侯。 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帝到夏門亭,將妻以女弟。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于靜陵。
齊王喜薨。
辛巳,謁高廟、光武廟。
丙戌,詔曰:“孝廉、廉吏皆當典城牧民,禁奸舉善,興化之本,恆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而在所翫習,遂至怠慢,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百姓疲悴,困于征發。庶望髃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絶邪偽請託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
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後。”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閒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為孝崇博園貴人。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戊午,大赦天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醔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沛國言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有中郎、侍郎、郎中。
壬辰,詔州郡不得迫脅驅逐長吏。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若有擅相假印綬者,與殺人同□巿論。
丙午,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唯謀反大逆,不用此書。又詔曰:「比起陵塋,彌歷時歲,力役既廣,徒隷尤勤。頃雨澤不沾,密雲復散,儻或在茲。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
郡國六地裂,水湧井溢。芝草生中黃藏府。
六月,太尉胡廣罷,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鴻薨,立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杜喬免,冬十月,司徒趙戒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十一月,濟陰言有五色大鳥見於己氏。
戊午,減天下死罪一等,戍邊。
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
前太尉李固、杜喬皆下獄死。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閒、勃海二王黃金各百斤,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官、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五月癸丑,北宮掖廷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併圖舉兵,悉伏誅。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