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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閒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閒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己未,遣副校尉閻盤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鷄鹿塞,擊北匈奴于河雲北,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為長公主。
辛丑,阜陵王種薨。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嘆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絶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庚辰,至自長安,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尉鄧□,□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仆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
癸丑,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焒;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核,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甲寅,太傅鄧彪薨。
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隷、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復申□,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于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採取,勿收假稅二歲。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仆張酺為太尉。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嘆,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