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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空間的先驗論點是從幾何學來的。康德認為歐幾里德幾何雖然是綜合的,也就是說僅由邏輯推演不出來,卻是先天認識到的。他以為,幾何學上的證明依賴圖形;例如,我們能夠‧看‧出,設有兩條彼此成直角的相交直線,通過其交點只能作一條與該二直線都成直角的直線。他認為,這種知識不是由經驗來的。但是,我的直觀能夠預見在對象中會發現什麼的唯一方法,就是預見在我的主觀中一切現實印象之前,該對象是否只含有我的感性的形式。感覺的對象必須服從幾何學,因為幾何學講的是我們感知的方式,所以我們用其它方法是不能感知的。這說明為什麼幾何學雖然是綜合的,卻是先天的和必然的。
關於時間的論點根本上一樣,只不過主張計數需要時間,而把幾何換成算術。
現在來一一考察這些論點。
關於空間的形而上學論點裡的第一個論點說:「空間不是從外界經驗抽引出來的經驗概念。因為,為了把某些感覺歸之於處在我之外的某東西〔即歸之於和我所在的空間位置處于不同空間位置的某東西〕,而且為了我可以感知這些感覺彼此不相屬而並列,從而感知它們不僅是不同的,而且是在不同的地點,為此,空間的表象必定已經作成基礎〔zumGrunde liegen〕。」因此,外界經驗只有通過空間表象才可能有。
「處在我之外〔即和我所在的地點處于不同的地點〕」這話是句難解的話。我作為一個物自體來說,哪裡也不在,什麼東西從空間上講也不是處在我之外的;這話所能夠指的只是作為現象而言的我的肉體。因此,真正的含義完全是這句話後半句裡所說的,即我感知不同的對象是在不同的地點。一個人心中出現的心象就等於一個把不同外衣掛在不同木釘上的衣帽室服務員的心象;各個木釘必定已經存在,但是服務員的主觀性排列外衣。
這裡有一個康德似乎從未覺出來的困難,他的空間與時間的主觀性理論從頭到尾都有這個困難。是什麼促使我把知覺對象照現在這樣排列而不照其它方式排列呢?例如,為什麼我總是看見人的眼睛在嘴上面,不在下面呢?照康德的說法,眼睛和嘴作為物自體存在着,引起我的各別的知覺表象;
但是眼睛和嘴沒有任何地方相當於我的知覺中存在的空間排列。試把關於顏色的物理學理論和這對比一下。我們並不以為按我們的知覺表象具有顏色的意義來講物質中是有顏色的,但是我們倒真認為不同的顏色相當於不同的波長。可是因為波動牽涉着空間與時間,所以在康德說來,我們的知覺表象的種種原因當中,不會有波動這一項。另一方面,如果像物理學所假定的那樣,我們的知覺表象的空間和時間在物質界中有對應物,那麼幾何學便可以應用到這些對應物上,而康德的論點便破產了。康德主張精神整列感覺的原材料,可是他從不認為有必要說明,為什麼照現在這樣整列而不照別的方式整列。
關於時間,由於夾纏上因果關係,這種困難更大。我在知覺雷聲之前先知覺閃電;物自體甲引起了我的閃電知覺,另一個物自體乙引起了我的雷聲知覺,但是甲並不比乙早,因為時間是僅存在於知覺表象的關係當中的。那麼,為什麼兩個無時間性的東西甲和乙在不同的時間產生結果呢?如果康德是正確的,這必是完全任意的事,在甲和乙之間必定沒有與甲引起的知覺表象早于乙引起的知覺表象這件事實相當的關係。
第二個形而上學論點主張,能想像空間裡什麼也沒有,但是不能想像沒有空間。我覺得任何鄭重議論都不能拿我們能想像什麼、不能想像什麼作根據;不過我要斷然否認我們能想像其中一無所有的空間。你可以想像在一個陰暗多雲的夜晚眺望天空,但這時你本身就在空間裡,你想像自己看不見的雲。魏亨格曾指出,康德的空間和牛頓的空間一樣,是絶對空間,不僅僅是由諸關係構成的一個體系。可是我不明白,絶對空虛的空間如何能夠想像。
第三個形而上學論點說:「空間不是關於一般事物關係的推論的概念或所謂的一般概念,而是一個純粹直觀。因為第一,我們只能想像〔sichvorstellen〕單獨一個空間,如果我們說到“諸空間」,意思也無非指同一個唯一的空間的各部分。
這些部分不能先於全體而作成全體的部分……只能想成‧在‧全‧體‧之‧中。它〔空間〕本質上是唯一無二的,其中的雜多者完全在於限度。”由此得出論斷:空間是一個先天的直觀。
這個論點的主眼在否定空間本身中的復多性。我們所說的「諸空間」既不是一般概念「一個空間」的各實例,也不是某集合體的各部分。我不十分知道,據康德看這些空間的邏輯地位是什麼,但是無論如何,它們在邏輯上總是後於空間的。現代人几乎全採取空間的關係觀,對採取這種觀點的人來說,無論「空間」或「諸空間」都不能作為實體詞存在下去,所以這個論點成了無法敘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