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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 229 /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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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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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士(Hobbes,15881679)是一個不好歸類的哲學家。他也像洛克、貝克萊、休謨,是經驗主義者;但霍布士又和他們不同,他是個讚賞數學方法的人,不僅讚賞純數學中的數學方法,而且讚賞數學應用中的數學方法。他的一般見解寧可說是在伽利略的默化下、而不是在培根的默化下形成的。從笛卡爾到康德,歐洲大陸哲學關於人類認識的本性,有許多概唸得自數學;但是大陸哲學把數學看成是不涉及經驗而認識到的。因此大陸哲學也像柏拉圖派哲學一樣,貶低知覺的地位,過分強調純思維的作用。在相反方面,英國經驗主義很少受數學影響,對科學方法又往往有不正確的理解。

這兩種缺點霍布士全沒有。一直到現代,才出現一些其他哲學家,他們雖是經驗主義者,然而也適當着重數學。在這方面,霍布士的長處很偉大。可是他也有嚴重缺陷,因此便不可能把他真正列入第一流。他不耐煩做微妙細膩的事情,太偏向快刀斬亂麻。他對問題的解決辦法合乎邏輯,然而是靠刪掉礙手的事實得到的。他有魄力,但是粗率。比較善掄巨斧,不擅長揮舞細劍。儘管如此,他的國家論仍舊值得細心研討;因為它比以前任何理論,甚至比馬基雅弗利的學說還近代化,所以更有仔細考究的價值。


  

霍布士的父親是個教區牧師,性子壞又愚魯無知;他因為在教堂門口跟鄰教區的一個牧師爭閙,丟了差事。這以後霍布士歸伯父撫育。他熟讀古典著作,十四歲時把幼利披底的《米底亞》(Medea)翻譯成拉丁文抑揚格詩。(晚年,他自誇雖然他絶不引用古典詩人或雄辯家的句子,卻並非由於對他們的作品欠熟悉,這是正當話。)他十五歲的時候入牛津大學,牛津教他學經院派邏輯和亞里士多德哲學。這兩樣東西到晚年成了勾惹他憎恨的怪物,他斷言在大學裡的年月沒讓他得到什麼益處;確實,一般大學在他的作品中不斷受到抨擊。1610年,當他二十二歲的時候,他做了哈德威克勛爵(後來成為第二德芬郡伯爵)的家庭教師,伴隨後者作「大周游」。就在這時候他開始知道伽利略和開普勒的成績,這對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他的學生作了他的贊助者,一直到1628年逝世為止。霍布士通過他認識了本‧瓊生(BenJonA son)、培根、徹伯利的赫伯特勛爵(LordHerbertoe Cherbury),及其他不少重要人物。德芬郡伯爵死時遺留下一個幼子;伯爵死後,霍布士有一段時間住在巴黎,在巴黎開始研究幾何學;隨後,他又當了他從前的學生的兒子的家庭教師。霍布士同他到意大利遊歷,1636年在意大利訪問了伽利略,1637年回英國。

《利維坦》(Leviathan)中表達的政治見解是極端的王黨政見,霍布士抱這種政見已經很久了。當1628年的國會起草「權利請願書」時,他懷着要顯示民主政體諸種弊害的露骨意圖,發表了一個修昔的底斯的英譯本。1640年長期國會開會,勞德(Laud)和斯揣弗(Straeeord)被投入倫敦塔,這時候霍布士大為恐怖,逃奔法國。他在1641年寫成、不過到1647年才出版的那本書《公民論》(DeCive),闡述的理論和《利維坦》中的理論本質上相同。他的這些意見的所由產生,不是實際起來的內戰本身,而是逆料到的內戰前景;不過,當他的憂慮實現時,自然使他的信念更加堅定。

在巴黎,他受到許多第一流的數學家和科學家的歡迎。在笛卡爾的《沉思錄》(Meditations)出版之前讀過這書的人當中他是一個;他寫出對這書的反對意見,笛卡爾把這些意見連自己的答辯一同付印。他不久又結交大批的英國王黨流亡者,和他們往還。在1646年到1648年這段時間內,他教過未來的查理二世數學。可是當1651年他發表了《利維坦》,這書誰也不喜歡。書中的理性主義惹惱大多數流亡者,對舊教教會的猛烈攻擊觸怒了法國政府。霍布士於是悄悄逃回倫敦,歸順克倫威爾,避絶一切政治活動。

不過他在長長的一生中,無論這個時候,或在其它任何時候,總不空自閒過。他就自由意志問題跟布蘭霍爾主教進行了論戰;他自己是嚴格的決定論者。他由於對個人在幾何學方面的能力估計過高,幻想他已經發現怎樣「化圓為方」;在這問題上他極愚蠢,與牛津大學的幾何學教授瓦裡斯展開辯論。當然這位教授終於做到讓他顯得無知可笑。

在王政復辟時期,霍布士受到國王的同黨中較不熱誠的人的抬舉,及國王本人的好待;國王不僅在自己屋牆上懸掛起霍布士的肖像,還授予他每年一百鎊的恩俸——不過這筆錢國王陛下卻忘記支付。大法官克雷倫敦對在一個有無神論者嫌疑的人身上加的這種恩寵感到憤懣,國會也覺得豈有此理。經過「瘟災」和「倫敦大火」,喚起了人民的迷信恐怖,這時下院指派委員會檢查無神論著作,特別提到霍布士的作品。從此以後,關於惹爭論的問題,他寫的什麼東西在英國也得不到印刷許可。連他那本取名《狴希莫司》(Behemoth)


  
的長期國會史,儘管講最正統的主義,也只好在國外印行(1668)。1688年版的霍布士著作集是在阿姆斯特丹出的。他老年在國外的聲望遠遠凌駕在英國的聲望以上。為占用餘暇,他八十四歲時用拉丁韻文寫成一部自傳,八十七歲時又出了荷馬作品的英譯本。我沒有能夠發現他在八十七歲以後再寫什麼大書。

現在我們來討論《利維坦》中的學說,霍布士的聲譽主要就在這本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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