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頁
因為雖然我曾試圖防範這個反駁,可是這個反駁如此容易地對每個人呈現出來,以致我對它比較大量地回答一下是有必要的。所以我在這裡首先說,無限,就其是無限的來說,實在說來並沒有被懂得,不過它不管怎麼樣是被理解的;因為清楚、分明地把一個東西理解為在它裏邊決沒有限制,這就是清楚地理解了它是無限的。我在這裡把無窮(indéfini)和無限(infini)做了區別。沒有什麼東西是我真正稱之為「無限的」,除非在它裏邊我什麼地方都看不到有限制,在這種意義上只有上帝是無限的。但是對那些在某種考慮上我僅僅看不到止境的東西,比如想象中的空間的廣延,數不清的數目,量的各部分的可分割性,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我把它們叫做無窮,而不叫做無限,因為不管怎麼說,它們並不是無止境的,也不是沒有界限的。還有,我把無限的形式,或無限性,同無限的東西加以區別。因為,至於無限性,雖然我們把它領會為正面的東西,可是我們只是以一種反面的方式,即:從我們看不出在這種東西里邊有任何界限來理解它。至於無限的東西,不錯,我們把它也從正面來領會,可是不是領會它的全部,也就是說,我們不理解在它裏邊的所有的有智慧的東西。同樣,當我們看一下海,不能不說我們看見了海,雖然我們的視覺並沒有達到海的一切部分,並且沒有衡量海的廣大的全部領域。說實在的,當我們只是從遠處看它,就好象我想要用眼睛把它全部一覽無餘一樣,可是我們是模模糊糊地看見了它;也就象當我們試求全部想象一個千邊形所有的邊的時候,我們也只能模模糊糊想象它;可是當我們的視覺僅僅停止在海的一部分的時候,我們所看見的就能夠是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同樣,當我們只想象一個千邊形的一兩個邊的時候,我們的想象也能夠是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同樣,我和所有的神學家都同樣認為,上帝是不能被人類精神懂得的,甚至那些試圖用思維把他全部地、一下子地一覽無餘,如同從遠處看他的人一樣,也不能清楚地認識他;在這個意義上,聖托瑪曾在以前引證過的地方說過:對上帝的認識,在我們心裡僅僅是在一種不清楚的狀態之下,就象在一個模糊的圖象看到的一樣;但是那些認真考慮他的每一個完滿性,並且用他們的精神的一切力量來思索那些完滿性,不是為了懂得它們,而是為了讚美和認識它們是多麼超出一切理解力的人,那些人在上帝裡找到多得不可勝數的、能夠被清楚分明認識的、而且比在任何一個造物裡都更容易找到的東西。聖托瑪自己十分正確地認識到的東西,就像從很容易地在下面文章中所看到的東西那樣,他確認上帝的存在性是能夠被論證出來的。至於我,每次當我說上帝是能夠被清楚、分明地認識的時候,我的意思從來都只是談到有限的、適合於我們的精神的小小的能量的那種認識。因此沒有必要對於我所提出的事物的真實性做不同的理解,就像人們將會很容易看到的那樣,如果人們注意到我對這個問題只在兩個地方說到:一個地方是,當問題在於是否什麼實在的東西包含在我們關於上帝所做成的觀念裏邊,或者是否只有一個事物的否定(就像人們可以懷疑是否在冷的觀念裡有一個熱的否定),這是很容易被認識的,儘管人們不懂得無限。在另一個地方,我主張存在性之屬於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本性和三個邊之屬於三角形的本性是一樣的,這也是能夠充分理解的,用不着具有廣闊到非把包含在上帝裏邊的一切東西都認識到不可的認識能力。
他在這裡再一次把我的論據和聖托瑪的另一個論據相比較,以便以某種方式迫使我指出在二者之間哪一個是最有力的。我覺得我輕而易舉地就可以這樣做,因為聖托瑪並沒有把這個論據作為他的論據來使用,而且他沒有得出和我所使用的論據得出的同樣結論;最後,我在這裡絲毫沒有離開這位天使般的聖師。因為人們問他,對於上帝存在性的認識是否對於人類精神是如此地自然以致不需要證明,也就是說這種認識是否對於每個人都是明顯的;這是他否定的,我也和他一樣。可是,他對他自己提出的反駁也可以這樣地提出:當人們懂得並且理解上帝這個名稱意味着什麼的時候,人們理解一個這樣的東西,即:沒有比他更偉大的東西能夠被認識;
不過,這是一個存在於事實上同時也存在於理智中的東西,它比僅僅存在於理智中的東西更偉大,所以當人們懂得並且理解上帝這個名稱意味着什麼的時候,人們理解上帝存在於事實上同時也存在於理智中。在這裡有一個形式上的明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