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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連續輕微變異的選擇學說,它的解釋在很大程度上就簡單了,——每一變異都以某種方式對於變異了的類型有利,但是又經常由於相關作用影響體制的其他部分。在這種性質的變化中,將很少或沒有改變原始型式或轉換各部分位置的傾向。一種肢的骨可以縮短和變扁到任何程度,同時被包以很厚的膜,以當作鰭用;或者一種有蹼的手可以使它的所有的骨或某些骨變長到任何程度,同時連結各骨的膜擴大,以當作翅膀用;可是一切這等變異並沒有一種傾向來改變骨的結構或改變器官的相互聯繫。如果我們設想一切哺乳類、鳥類和爬行類的一種早期祖先——這可以叫做原型——具有按照現存的一般形式構造起來的肢,不管它們用於何種目的,我們將立刻看出全綱動物的肢的同原構造的明晰意義。
昆蟲的口器也是這樣,我們只要設想它們的共同祖先具有一個上唇、大顎和兩對小顎,而這些部分可能在形狀上都很簡單,這樣就可以了;於是自然選擇便可解釋昆蟲口器在構造上和機能上的無限多樣性。雖然如此,可以想像,由於某些部分的縮小和最後的完全萎縮,由於與其他部分的融合,以及由於其他部分的重複或增加——我們知道這些變異都是在可能的範圍以內的,一種器官的一般形式大概會變得極其隱晦不明,以致終於消失。已經絶滅的巨型海蜥蜴(sea-lizards)的橈足,以及某些吸附性甲殼類的口器,其一般的形式似乎已經因此而部分地隱晦不明了。
我們的問題另有同等奇異的一個分枝,即系列同原(serialhomologies),就是說,同一個體不同部分或器官相比較,而不是同一綱不同成員的同一部分或器官相比較。大多數生理學家都相信頭骨與一定數目的椎骨的基本部分是同原的——這就是說,在數目上和相互關聯上是彼此一致的。前肢和後肢在一切高級脊推動物綱裡顯然是同原的。甲殼類的異常複雜的顎和腿也是這樣。
几乎每人都熟知,一朵花上的萼片、花瓣、雄蕊和雌蕊的相互位置以及它們的基本構造,依據它們是由呈螺旋形排列的變態葉所組成的觀點,是可以得到解釋的。由畸形的植物我們常常可以得到一種器官可能轉化成另一種器官的直接證據,並且我們在花的早期或胚胎階段中以及在甲殼類和許多其他動物的早期或胚胎階段中,能夠實際看到在成熟時期變得極不相同的器官起初是完全相似的。
按照神造的通常觀點,系列同原是多麼不可理解!為什麼腦髓包含在一個由數目這樣多的、形狀這樣奇怪的、顯然代表脊椎的骨片所組成的箱子裡呢?正如歐文所說,分離的骨片便于哺乳類產生幼體,但從此而來的利益決不能解釋鳥類和爬行類的頭顱的同一構造。為什麼創造出相似的骨來形成蝙蝠的翅膀和腿,而它們卻用於如此完全不同的目的:即飛和走呢?為什麼具有由許多部分組成的極端複雜口器的一種甲殼類,結果總是只有比較少數的腿;或者相反地,具有許多腿的甲殼類都有比較簡單的口器呢?為什麼每一花朵的尊片、花瓣、雄蕊、雌蕊,雖然適于如此不同的目的,卻是在同一型式下構成的呢?
依據自然選擇的學說,我們便能在一定程度上解答這些問題。我們不必在這裡討論某些動物的身體怎樣最初分為一系列的部分,或者它們怎樣分為具有相應器官的左側和右側,因為這樣的問題几乎是在我們的研究範圍以外的。可是:某些系列構造大概是由於細胞分裂而增殖的結果,細胞分裂引起從這類細胞發育出來的各部分的增殖。為了我們的目的,只須記住以下的事情就夠了:即同一部分和同一器官的無限重複,正如歐文指出的,是一切低級的或很少專業化的類型的共同特徵;所以脊椎動物的未知祖先大概具有許多椎骨;關節動物的未知祖先具有許多環節;顯花植物的未知祖先具有許多排列成一個或多個螺旋形的葉。
我們以前還看到,多次重複的部分,不僅在數目上,而且在形狀上,極其容易發生變異。結果,這樣的部分由於已經具有相當的數量,並且具有高度的變異性,自然會提供材料以適應最不相同的目的;可是它們通過遺傳的力量,一般會保存它們原始的或基本的類似性的明顯痕跡。這等變異可以通過自然選擇對於它們的以後變異提供基礎,並且從最初起就有相似的傾向,所以它們更加會保存這種類似性;那些部分在生長的早期是相似的,而且處于几乎相同的條件之下。這樣的部分,不管變異多少,除非它們的共同起源完全隱晦不明,大概是系列同原的。
在軟體動物的大綱中,雖然能夠闡明不同物種的諸部分是同原的,但可以示明的只有少數的系列同原,如石鱉的亮瓣;這就是說,我們很少能夠說出同一個體的某一部分與另一部分是同原的。我們能夠理解這個事實,因為在軟體動物裡,甚至在這一綱的最低級成員裡,我們几乎找不到任何一個部分有這樣無限的重複,像我們在動物界和植物界的其他大綱裡所看到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