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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腕足類從極其遙遠的地質時代以來,只發生過輕微的變異;某些陸地的和淡水的貝類從我們所能知道的它們初次出現的時候以來,差不多就保持着同樣的狀態,然而這些事實對於上述的結論並不是有力的異議。如卡彭特博士(DR.Carpenter)所主張的,有孔類(Foraminifera)的體制甚至從勞倫紀以來就沒有進步過,但這並不是不能克服的難點;因為有些生物必須繼續地適應簡單的生活條件,還有什麼比低級體制的原生動物能夠更好地適于這種目的嗎?如果我的觀點把體制的進步看作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條件,那麼上述的異議對於我的觀點則是致命的打擊,又例如,如果上述有孔類能夠被證明是在勞倫紀開始存在的,或者上述腕足類是在寒武紀開始存在的,那麼上述的異議對於我的觀點也是致命的打擊;因為在這種情形下,這等生物還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發展到當時的標準。當進步到任何一定高度的時候,按照自然選擇的學說,就沒有再繼續進步的必要;雖然在各個連續的時代,它們勢必稍微被改變,以便與它們的生活條件的微細變化相適應,而保持它們的地位。前面的異議系于另一個問題,即:我們是否確實知道這世界曾經歷幾何年代以及各種生物類型最初出現在什麼時候;而這個問題是很費討論的。
體制,從整體看來,是否進步,在許多方面都是異常錯綜複雜的問題。地質紀錄在一切時代都是不完全的,它不能儘量追溯到往古而毫無錯誤地明白指出在已知的世界歷史裡,體制曾經大大進步了。甚至在今天,注意一下同綱的成員,哪些類型應當被排列為最高等的,博物學者們的意見就不一致;例如,有些人按照板鰓類(selaceans)即沙魚類的構造在某些要點上接近爬行類,就把它們看作是最高等的魚類;另外有些人則把硬骨魚類看作是最高等的。硬鱗魚類介於板鰓類和硬骨魚類之間;硬骨魚類今日在數量上是占優勢的,但從前只有板鰓類和硬鱗魚類生存,在這種情形下,依據所選擇的高低標準,就可以說魚類在它的體制上曾經進步了或退化了。
企圖比較不同模式的成員在等級上的高低,似乎是沒有希望的;誰能決定烏賊是否比蜜蜂更為高等呢?——偉大的馮貝爾相信,蜜蜂的體制「事實上要比魚類的體制更為高等,雖然這種昆蟲屬於另一種模式」。在複雜的生存鬥爭裡,完全可以相信甲殼類在它們自己的綱裡並不是很高等的,但它能打敗軟體動物中最高等的頭足類;這等甲殼類雖然沒有高度的發展,如果拿一切考驗中最有決定性的競爭法則來判斷,它在無脊椎動物的系統裡會佔有很高的地位。當決定哪些類型在體制上是最進步的時候,除卻這等固有的困難以外,我們不應當只拿任何兩個時代中的一個綱的最高等成員來比較——雖然這無疑是決定高低程度的一種要素,也許是最重要的要素——我們應當拿兩個時代中的一切高低成員來比較。在一個古遠的時代,最高等的和最低等的軟體動物,頭足類和腕足類,在數量上是極多的;在今天,這兩類已大大減少了,而具有中間體制的其他種類卻大大增加了;結果,有些博物學者主張軟體動物從前要比現在發達得高些;但在反對的方面也舉出強有力的例子,這就是腕足類的大量減少,以及現存頭足類雖在數量上是少的,但體制卻比它們的古代代表高得多了。
我們還應當比較兩個任何時代的全世界高低各綱的相對比例數,例如,如果今日有五萬種脊推動物生存着,並且如果我們知道以前某一時代只有一萬種生存過,我們就應當把最高等的綱裡這種數量的增加(這意味着較低等類型的大量被排斥)看做是全世界生物體制的決定性的進步。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在這樣極端複雜的關係下,要想對於歷代不完全知道的動物群的體制標準進行完全公平的比較,是何等極端的困難。
只要看看某些現存的動物群和植物群,我們就更能明白地理解這種困難了。歐洲的生物近年來以非常之勢擴張到新西蘭,並且奪取了那裡許多土著動植物先前佔據的地方,據此我們必須相信:如果把大不列顛的所有動物和植物放到新西蘭去,許多英國的生物隨着時間的推移大概可以在那裡徹底歸化,而且會消滅許多土著的類型。另一方面,從前很少有一種南半球的生物曾在歐洲的任何部分變為野生的,根據這種事實,如果把新西蘭的一切生物
放到大不列顛去,我們很可懷疑它們之中是否會有很多的數目能夠奪取現在被英國植物和動物佔據着的地方。從這種觀點來看,大不列顛的生物在等級上要比新西蘭的生物高得多了。然而最熟練的博物學者,根據二地物種的調查,並不能預見到這種結果。
阿加西斯和若干其他有高度能力的鑒定者都堅決主張,古代動物與同綱的近代動物的胚胎在某種程度上是類似的;而且絶滅類型在地質上的演替與現存類型的胚胎發育是近乎平行的。這種觀點與我們的學說極其一致。在下章裡我當說明成體和胚胎的差異是由於變異在一個不很早的時期發生、而在相應年齡得到遺傳的原故。這種過程,聽任胚胎几乎保持不變,同時使成體在連續的世代中繼續不斷地增加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