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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最高權威之一,即赫肯黎教授進行過討論,希望能找到一種雌雄同體的動物,它的生殖器官如此完全地封閉在體內,以致沒有通向外界的門徑,而且不能接受不同個體的偶然影響,結果就像在花的場合中那樣,我失敗了。在這種觀點指導之下,我以前長久覺得蔓足類是很難解釋的一例;但是我遇到一個僥倖的機會,我竟能證明它們的兩個個體,雖然都是自營受精的雌雄同體,確也有時進行雜交。
無論在動物或者植物裡,同科中甚至同屬中的物種,雖然在整個體制上彼此十分一致,卻有些是雌雄同體的,有些是雌雄異體的,這種情形必會使大多數博物學者覺得很奇異。但是如果一切雌雄同體的生物事實上也偶然雜交,那末它們與雌雄異體的物種之間的差異,僅從機能上來講,是很小的。
從這幾項考察以及從許多我蒐集的但不能在這裡舉出的一些特別事實看來,動物和植物的兩個不同個體間的偶然雜交,即使不是普遍的、也是極其一般的自然法則。
通過自然選擇有利於產生新類型的諸條件
這是一個極為錯綜的問題。大量的變異(這一名詞通常包括個體差異在內)顯然是有利的。個體數量大,如果在一定時期內發生有利變異的機會也較多,即使每一個體的變異量較少也可得到補償;所以我相信,個體數量大乃是成功的高度重要因素。雖然大自然可以給予長久的時間讓自然選擇進行工作,但大自然並不能給予無限的時間;因為一切生物都努力在自然組成中奪取位置,任何一個物種,如果沒有隨着它的競爭者發生相應程度的變異和改進,便是絶滅。
有利的變異至少由一部分後代所遺傳,自然選擇才能發揮作用。返祖傾向可能常常抑制或阻止自然選擇的作用;但是這種傾向既不能阻止人類用選擇方法來形成許多家養族,那麼它怎麼能勝過自然選擇而不便它發揮作用呢?
在有計劃選擇的情形下,飼養家為了一定的目的進行選擇,如果允許個體自由雜交,他的工作就要完全歸於失敗,但是,有許多人,即使沒有改變品種的意圖,卻有一個關於品種的近乎共同的完善標準,所有他們都試圖用最優良的動物繁殖後代,這種無意識的選擇,雖然沒有把選擇下來的個體分離開,肯定也會緩慢地使品種得到改進。在自然的狀況下也是這樣;因為在侷限的區域內,其自然機構中還有若干地方末被完全佔據,一切向正確方向變異的個體,雖然其程度有所不同,卻都可以被保存下來。但如果地區遼闊,其中的幾個區域几乎必然要呈現不同的生活條件;如果同一個物種在不同區域內發生了變異,那末這些新形成的變種就要在各個區域的邊界上進行雜交。我們在第六章裡將闡明,生活在中間區域的中間變種,在長久期間內通常會被鄰近的諸變種之一所代替。
凡是每次生育必須交配的、游動性很大的而且繁育不十分快的動物,特別會受到雜交的影響。所以具有這種本性的動物,例如鳥,其變種一般僅侷限于隔離的地區內,我看到的情形正是如此。僅僅偶然進行雜交的雌雄同體的動物,還有每次生育必須交配但很少遷移而增殖甚炔的動物,就能在任何一處地方迅速形成新的和改良的變種,並且常能在那裡聚整合群,然後散佈開去,所以這個新變種的個體常會互相交配。根據這一原理,藝園者常常喜歡從大群的植物中留存種籽,因其雜交的機會由是減少了。
甚至在每次生育必須交配而繁殖不快的動物裡,我們也不能認為自由雜交常常會消除自然選擇的效果;因為我可以舉出很多的事實來說明,在同一地區內,同種動物的兩個變種,經過長久的時間仍然區別分明,這是由於棲息的地點不同,由於繁殖的季節微有不同,或者由於每一變種的個體喜歡同各自變種的個體進行交配的緣故。
使同一物種或同一變種的個體在性狀上保持純粹和一致,雜交在自然界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對於每次生育必須交配的動物,這等作用顯然更為有效;但是前面已經說過,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切動物和植物都會偶然地進行雜交。即使只在間隔一個長時間後才進行一次雜交,這樣生下來的幼體在強壯和能育性方面都遠勝於長期連續自營受精生下來的後代,因而它們就會有更好的生存並繁殖其種類的機會;這樣,即使間隔的時期很長,雜交的影響歸根到底還是很大的。至于極低等的生物,它們不營有性生殖,也不行接合,根本不可能雜交,它們在同一生活條件下,只有通過遺傳的原理以及通過自然選擇,把那些離開固有模式的個體消滅掉,才能使性狀保持一致。
如果生活條件改變了,類型也發生變異了,那末只有依靠自然選擇對於相似的有利變異的保存,變異了的後代才能獲得性狀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