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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 94 /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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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第94頁 / 共4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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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頁

朗讀:

及照福建、浙江系江西鄰省,今寧府逆謀既著,彼若北趨不遂,必將還取閩、浙,若不先行發兵,乘間搗虛,將來之噬臍何及。除行湖廣、廣東及行漳南道,即將見在上杭教場操練兵快,並取漳州銃手李棟等,責委謀勇官員統領,直抵本院住紮吉安府,隨兵進剿外。仰抄案回司,會行都按二司轉行各道,並行鎮巡等衙門,各一體查照知會,選調兵馬,選委忠勇膽略堂上官,督領各項交界地方,加謹防截,相機夾剿。仍知會浙江都、布、按三司一體遵照施行,俱毋違錯。

預行南京各衙門勤王咨


  

為照前事,系天下非常之變,宗社安危之機,雖今備行江西吉安等府,及湖廣、福建、廣東等處,調集軍兵,合勢征剿外。但彼聲言,欲遂順流東下,竊據南都。看得,長江天險,南北之限,留都根本,咽喉所關,雖以朝廷威德,人心效順,逆謀斷無有成。但其詭奸陰圖,已非一日,兼聞潛伏奸細於京城,期為內應,萬一預備無素,為彼所掩,震驚遠邇,噬臍何及!為此合咨貴部,煩為通行在京及大小衙門,會謀集議,作急繕完城守。

簡練舟師,設伏沿江,以防不虞之襲;傳檄傍郡,以張必討之威;先發操江之兵,聲義而西;約會湖湘,互為犄角。本職亦砥鈍策駑,牽躡其後,以義取暴,以直加曲,不過兩月之間,斷然一鼓可縛,惟高明速圖之。

撫安百姓告示

六月二十二日

示仰遠近城郭鄉村軍民人等,近日倡亂之徒,上逆天道,下失人心,本院駐軍于此,已有定計,勤王之師,四面已集。仰各安居樂業,毋得驚疑,敢有擅自搬移,因而扇惑擾攘者,地方裡甲人等綁赴軍門,治以軍法。其有忠義豪傑,能獻計效力,願從義師擊反叛者,俱赴軍門投見。

差官調發梅花等峒義兵牌

六月二十七日

近因省城遭變,戕害守臣,正人心思奮,忠議效用之時。訪得永新縣梅花峒及龍田、上鄉、樟梘、關北諸處,人民精悍,見義能勇,擬合起調。為此今差千戶高睿賫牌前去該縣,著落知縣柯相,即便起集梅花峒等鄉精勇民兵,大約一千名,各備便用堅利器械,選差該鄉義官良民部領,就委該縣謀勇膽略官一員總領。其合用行糧或募役之費,就于本縣在官錢糧查支,不分雨夜,兼程前進軍門,聽候調遣。

此繫緊急事理,毋比尋常賊情,敢有故違,定以軍法從事。

行吉安府踏勘災傷

七月初五日

照得本院駐兵吉安,節據廬陵等縣人民告稱:「自五月以來,天時亢旱,田禾枯死,衣食無所仰給,稅糧難以措辦,近蒙僉點民兵,保守把截,農業既妨,天時不利,人心惶惶,莫知所依」等因,到院。參照邇者省城反叛,煽動軍民,各屬調發官軍,僉點民壯,保障城池,把絶要隘,圍結保甲,隨同征進,人皆為兵,不暇耕種,況兼三月不雨,四郊赤地,民之危急,莫甚于此。本院除具題外。為此仰抄案回府,著落掌印正官,即便親臨踏看災傷,輕重分數,復查相同,取具鄉都裡老及官吏,不致扶同重甘結狀,申報本院,火速逕自差人具奏。

本年各項錢糧,暫且停征,候命下之日,另行區處,毋得遷延坐視,重貽民患,取究不便。

行吉安府知會紀功御史牌

七月初八日

照得江西寧府據城謀叛云云。仰抄案回府,即便備行巡按兩廣監察謝御史、伍御史查照知會。凡軍中一應事宜,悉要本官贊理區畫,以匡本院之不逮。各哨官兵,俱聽監督。

獲有功次,俱憑本院送發,本官驗實紀錄。官兵人等,但有騷擾所過地方,及軍前逗遛觀望,畏避退縮者,就行照依本院欽奉敕諭事理,治以軍法。抄案官吏,具行過日期,同依準申繳。

行知縣劉守緒等襲剿墳廠牌

七月十三日


  
為照本院親督諸軍,刻期于本月二十日進攻南昌府省城,以破逆黨巢穴。探得逆黨行曾伏兵三千于老墳廠、新墳廠諸處,以為省城應援,若不先行密為撲剿,誠恐攻城之日,或從間道掩襲我師,未免亦為牽制。為此牌仰奉新縣知縣劉守緒,靖安縣知縣萬士賢,各統精兵三千,密於西山地界約會刻期分哨設伏運奇,併力夾剿。各官務慄詳察險易,相度機宜,不得爾先我後,力散勢分,致有疏失。

仍一面差人爪探聲息,飛報軍門,擒斬功次,審驗解院,轉發紀錄,照例具奏升賞。兵快人等,敢有臨陣退縮者,許照本院欽奉敕諭事理,就以軍法從事。各官務竭忠貞,以勤國難,苟或觀望逗遛,違誤事機,軍令具存,罪亦難逭。

督責知府伍文定

等同心剿賊牌

七月二十五日

切照天下之事,成於同而敗於異。本院選調吉安、贛州、臨江、袁州等府、衛、所軍民兵快,委各該文武等官知府伍文定、邢珣等統領,分立哨分,授以方略,令其併力進剿,互相策應。今訪得各官各持己見,自為異同,累有事機可乘,坐視輒致違錯,本當拿究,治以軍法,但以用人之際,姑且容恕。及照逆賊歸援聲息已逼,慮恐各官仍蹈覆轍,臨期或致僨事,擬合申飭通行。

為此牌仰本官,即便督率原領軍兵,在於見駐紮處所,務要遵依方略,與各哨領兵官同心而行,誓竭併力進死之志,毋為觀望苟生之謀。敢有仍前人懷一心,互有異同,以致誤事,定行罪坐所由,斷依軍法斬首,的不食言。先具不致異同重甘結狀,並不違依準,隨牌繳來。

行南昌府清查占奪民產

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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