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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 90 /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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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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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頁

朗讀:

今差知州林寬賫文前往賓州、思恩等處公幹,就仰本官在右江道守巡官處,隨軍贊畫,一應機宜,不時差人前赴軍門稟報,其領兵頭目盧蘇等,亦要遣人催促上緊剿捕,立功報效,毋得怠惰放縱,玩廢日月,徒勞無功。本官務要盡心竭慮,以副委託。

行參將沈希儀計剿八寨牌


  

五月初九日

近因八寨瑤賊稔惡,已經調發思、田目兵攻破賊巢,方在分投搜捕。訪得八寨後路,潛通柳州,又有一路與韋召假賊巢相通,皆未委虛的,合行密切查處。為此牌仰參將沈希僅即行密訪,若果有潛通賊路,就仰本官從宜相機行事。或從彼地掩襲韋召假賊巢,就從彼巢徑趨八寨後路。

或以迎候本院為名,徑來賓州督調別項軍兵,就從八寨取道。然須將勇兵精,又得知因嚮導,可以必勝。本院亦無意必之心,俱聽本官相機行事,量力可行即行,可止即止。牌至,務在慎密,毋令一人輕泄。

調發土官岑瓛牌

五月初十日

牌仰歸順州官男岑瓛,挑選部下驍勇慣戰精兵二千名,各備鋒利器械,親自統領,前赴軍門,面授約束,有事差委。所帶兵夫,但在精勇,不許徒多。軍門不差旗牌官員,正恐張揚事勢,騷擾地方,故今止差參隨百戶扈濂前去,密切督調。前月官男赴軍門參見,已曾當面分付。

牌至,限三日內即便起程,星夜前來,毋得循常遲慢。違誤刻期,定行究治,決無虛言。

分調土官韋虎林進剿事宜牌

五月十五日

除行守備參將沈希儀相機行事,及差南寧鎮撫朱鈺賫捧令旗令牌前去督調外。牌仰東蘭州知州韋虎林,挑選驍勇慣戰精兵三四千名,親自統領,就于該州附近三旺、德合等處,取道密切進兵,撲剿下岜中寨,尋令東鄉、馬攔、南嶺、新村、莫村、落村等寨,賊首韋召蠻、召曠、召假、召僚、召號、召旺、天臘公、綫仲、言轉周、韋馬、覃廣、覃文祥等,務要盡數擒斬,以靖地方。所獲功次,通行解赴軍門,以憑紀驗給賞。如遇參將沈希儀已到地方,仍聽節制行事。

若是尚未來到,仰即火速進剿,不必等候,以致張揚泄漏,失誤事機,罪有所歸。

行通判陳志敬查禁田州府私征商稅牌

五月十五日

據委官通判陳志敬呈稱:「查得田州府舊例,鹽每百斤稅銀一分,本府河埠稅銀四分半,經紀稅銀三分,檳榔每百斤稅銀一錢,本府稅課並經紀各稅銀二錢,其雜貨亦各稅不一,除買辦應用,年終俱歸本府,此岑猛之餘烈也,今尚因之而未除。要行照依南寧府事例,止容一稅」等因。到院,參看得思、田二府,近該本院會議,設立流官知府,控制土官,各以土俗自治。其官吏合用柴薪馬匹,及春秋祭祀等項,仍許商課設于河下,薄取其稅,以資給用。

而本院明文尚未有行,乃敢輒先私立抽分,巧取民利,甚屬違法,合當拿問,緣無指實,合行查究。為此牌仰本官,即查前項抽分,奉何衙門明文,惟復積年奸猾,私立巧取,侵騙稅銀肥己,務要從實查明,具由星馳呈報。一面密切差人訪拿,解赴軍門究治,以軍法論,毋得容情回護,自取罪戾。

批南寧衛給發土官銀兩申

五月十八日

據南寧衛申:「原收王仲金賠償都康州銀二百兩,令官男馮一差頭目黃淰等四人來領。」看得王仲金賠償銀兩,既該馮一差有的當頭目黃淰,賫有該州印信領狀前來關領,仰衛審驗是實,即將銀兩照數給與黃淰等帶領回州,付與馮一收受,取收過日期回報。仍行該道守巡官備行馮一、王仲金,務要洗滌舊嫌,講信修睦,各保土地人民,安分守已,同為奉法循禮之官,共享太平無事之樂。如其不能自為主張,聽信小民扇惑,規圖近利,懷挾前仇,徒使利分下人,惡歸一己,貫滿罪極,滅身亡家,前車可鑒,後悔何及,各遵照奉行。

此繳。


  
批左江道紀驗首級呈

五月二十八日

據僉事吳天挺呈:「獲過牛腸、六寺、古陶、羅鳳等處山巢賊級,中間無小功者,應否紀驗?」看得各處用兵,多因貪獲首級,不肯奮勇破敵,往往多致失事。是以前月發兵之日,本院分付督兵各官,務以破巢誅惡為事,不以多獲首級為功。今若以無小功之故,不與紀驗,即與前日號令自相矛盾矣。其湖兵破巢首級,雖無小功,仰該道仍與紀驗。

至于官軍人等剿捕所獲,仍照常規施行。繳。

行左江道犒賞湖兵牌

六月初十日

照得湖廣永、保二州官舍頭目土兵,先該本院撤放回還,道經潯州等處,已經行仰該道守巡等官,督押前進,乘便剿除稔惡瑤賊,隨已破蕩巢穴,擒斬數多,回報前來,就經牌仰各官,仍押各兵,直抵桂林地方交替。及行參議汪必東,就于梧州府庫,量支軍餉銀一二千兩,帶去省城,聽候本院親行犒賞。今照本院因地方有事,兼患腫毒,未能親往,行委該道僉事吳天挺前去省城,代行賞勞。為此牌仰本官,即查前項銀兩,若未動支,就于該府軍餉銀內照數動支二千兩,委官管領,隨帶廣西省城,聽候支給犒賞湖兵等項應用,完日,開數查考。

獎勞督兵官牌

六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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