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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該道又審得王仲金舊藏吏部勘合,奉有聖旨,安寶峒村莊,還著向武州管是實。先年都康州又曾有印信吐退文書。今以此地斷還向武,其于天理人心,公論國法,悉已允當。事在不疑,不必再行後湖查冊,往複勞擾。
該道又審得王仲金先年混將都康州村峒人畜殺虜,要依土俗,責令賠償,亦於事理相應。悉照所議,取具王仲金、馮一情願賠償吐退歸一親筆供詞,備寫札付用印鈐連送赴軍門,重加批判,給付各州永為執照,以杜後爭。此繳。
批左江道推立土官呈
二月初一日
據參議汪必東呈稱:「武靖州缺官管事,乞推相應上官子孫一員,仍授該州職事,理辦兵糧。」仰布政林富會同各守巡、兵備、副參等官,再行從公酌量計議。采諸物論,度諸人情。務要推選素有為該州人民信服愛戴者,坐名呈來,以憑上請。
不得苟避一時之嫌疑,不顧百年之禍患,輕忽妄舉,異時事有乖繆,追咎始謀,責亦難辭。此繳。
批遣還夷人歸國申
二月十四日
據兵備副使范嵩呈稱:「番人柰邦等不繫番賊,又無別項為非重情。合行瓊州府查支官銀,買辦船隻,量給米飯,送回該國。若有便船搭附隨宜。其原搜獲葫蘆五個,給還收領。
槍鏢等物入官,以防在海劫奪之患。」看得,各夷既審進貢是實,又無別項詐偽。相應聽其回還本國,卻淹留日久,致令死亡數多。而郡縣徒增供饋之擾,處置失宜,貽累不少。
仰該道即如所議,行令瓊州府查支官銀,買辦船隻,及措與糧米等項,趁此北風未盡,上緊送發回國。若再會議往複,則愈加遲誤,備行合干衙門知會施行。此繳。
批蒼梧道修理梧州府城呈
三月十一日
據僉事李傑呈:「梧州府城垣修復串樓等項,合用木石磚瓦,于府庫抽收竹木銀兩動支。」看得,城上串樓雖有風雨崩塌之備,亦有兵火焚燬之防。得失相半,誠有如該道所慮者。今議修復,雖亦舊貫之仍,若損多益少,則亦終為浪費。
該道再行計處,或將見在串樓間節拆卸,每隔二三十丈則存留三四間,或四五間,以居防守之兵夫,而拓其空地,以絶延燒之患。一以便人馬往來之奔突,旗鼓刀槍之運用。以其拆卸之材料,修補焚燒之空缺,當亦綽然有餘,而更樓火鋪之類,亦可藉此以修理矣。但地利土宜,隨處各異,未可以本院一時之見懸斷遙度。
仰該道廣詢博訪,如果有益無損,即查本院所議斟酌施行。若是得失相半,準如該道所呈,一面動支銀兩修理,一面會同各官再加量度計議,具由呈報。繳。
批永安州知州乞休呈
三月十四日
據僉事申惠呈:「永安州知州陳克恩,立心持已,舉無可議。委因感嵐瘴,心氣不時舉發。仍稱母老在家,久缺奉侍,情甚懇切。」看得,知州陳克恩雖患前病是實,然其年力尚強,才器可用,非可準令休致之時。
但以母老多病,固求歸養,情詞懇迫,志已難奪。其恬退之節,孝母之心,誠有可尚。合照所議,準令致仕還鄉。仰該道仍備行本官原籍官司,務要以禮相待,以崇獎恬退孝行之風。
行參將沈希儀守八寨牌
三月二十三日
為照八寨巢穴,及斷藤峽等賊,素與柳、慶所割地方瑤、僮村寨聯絡交通,誠恐乘機奔突,亦合督兵防捕。為此牌仰參將沈希儀照牌事理,即便督率官兵人等,于賊衝要路,嚴加把截,如遇奔突,相機擒捕,毋容逃遁。仍要嚴禁下人,惟在殄除真正賊徒,不得妄殺無辜,及侵擾良善一草一木。敢有違犯者,即照軍法斬首示眾。
所獲功次,解送該道分巡官紀驗,聽候記功,御史覆驗造報。軍中事宜,牌內該載不盡者,亦聽本官逕自酌量而行。一面稟報,俱毋違錯。
行左江道剿撫仙台白竹諸瑤牌
三月二十四日
照得白竹、古陶、羅鳳、仙台、花相、石馬等巢諸賊,皆稔惡多年,在所必誅,已經牌仰各官督兵進剿。近據參將張經續稟:「仙台、花相、石馬等瑤,一月之前,皆各出投撫,願給告示,從此不敢為惡。」看得,各瑤投撫,誠偽雖未可料,但既許其改惡,若復進兵襲剿,未免虧失信義,無以心服蠻夷。亦合暫且寬宥,容其舍舊圖新。
其白竹、古陶、羅鳳等賊,負險桀驁,略無忌憚,若不加剿,何以分別善惡,明示勸懲!為此牌仰左江道守巡守備等官,參議汪必東,僉事吳天挺,參將張經,會同湖廣督兵僉事汪溱,都指揮謝珮,督同各宣慰等官,俟牛腸等處事完之日,即便移兵進剿白竹、古陶、羅鳳諸賊。其領哨官員,及引路嚮導人等,俱聽參將張經督同指揮周胤宗等,分俵停當,照例逐一講明,然後分投速進。縱使諸賊先已聞風逃避,亦要嚴兵深入,搗其巢穴,以宣明本院聲罪致討之義。一剿不獲,至于再;再剿不獲,至于三;至四,至五,至絶終禍根。
不得以今次斬獲之少,或遂濫及已招賊巢,虧失信義,所損反多。經過良善村分,尤要嚴禁官土軍兵,不得侵犯一草一木,有犯令者,即以軍法斬首示眾。
委土目蔡德政統率各土目牌
四月初一日
為照前項城頭兵糧等項,雖經行令各目暫行管理,但在流官知府處,必須通曉事體土目一人,專一在府聽候傳佈政令,通達土情,不然,未免上下之情,亦有扞格。查得土目蔡德政,平日頗能通曉事情,相應選委。為此牌仰本目統率各土目供應人役,專一在府聽候答應,凡遇差遣及催督公事等項,就便遵照傳佈督催各管城頭土目人等。或有未便情由,亦與申達本府,務通上下之情,以成一府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