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頁
詔策曰「直言極諫」,愚臣竊以五伯之臣明之。臣聞五伯不及其臣,故屬之以國,任之以事。五伯之佐之為人臣也,察身而不敢誣,奉法令不容私,盡心力不敢矜,遭患難不避死,見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量,不以亡能居尊顯之位。自行若此,可謂方正之士矣。
其立法也,非以苦民傷眾而為之機陷也,以之興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亂也。其行賞也,非虛取民財,妄予人也,以勸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故功多者賞厚,功少者賞薄。如此,斂民財以顧其功,而民不恨者,知與而安己也。
其行罰也,非以忿怒妄誅而從暴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國者也。故罪大者罰重,罪小者罰輕。如此,民雖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罪罰之至,自取之也。立法若此,可謂平正之吏矣。
法之逆者,請而更之,不以傷民;主行之暴者,逆而復之,不以傷國。救主之失,補主之過,揚主之美,明主之功,使主內亡邪辟之行,外亡騫污之名。事君若此,可謂直言極諫之士矣。此五伯之所以德匡天下,威正諸侯,功業甚美,名聲章明。
舉天下之賢主,五伯與焉,此身不及其臣而使得直言極諫,補其不逮之功也。今陛下人民之眾,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勢,萬萬於五伯,而賜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以識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
詔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愚臣竊以秦事明之。臣聞秦始並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財用足,民利戰。其所與並者六國,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強。夫國富強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
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及其末涂之衰也,任不肖而信讒賊;宮室過度,耆欲亡極,民力罷盡,賦斂不節;矜奮自賢,群臣恐諛,驕溢縱恣,不顧患禍;妄賞以隨喜意,妄誅以快怒心,法令煩よ,刑罰暴酷,輕絶人命,身自射殺;天下寒心,莫安其處。奸邪之吏,乘其亂法,以成其威,獄官主斷,生殺自恣。上下瓦解,各自為制。
秦始亂之時,吏之所先侵者,貧人賤民也;至其中節,所侵者富人吏家也;及其末涂,所侵者宗室大臣也。是故親疏皆危,外內咸怨,離散逋逃,人有走心。陳勝先倡,天下大潰,絶祀亡世,為異姓福。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寧之禍也。
今陛下配天象地,覆露萬民,絶秦之跡,除其亂法;躬親本事,廢去淫末;除苛解嬈,寬大愛人;肉刑不用,罪人亡帑;非謗不治,鑄錢者除;通關去塞,不孽諸侯;賓禮長老,愛恤少孤;罪人有期,後宮出嫁;尊賜孝悌,農民不租;明詔軍師,愛士大夫;求進方正,廢退奸邪;除去陰刑,害民者誅;憂勞百姓,列侯就都;親耕節用,視民不奢。所為天下興利除害,變法易故,以安海內者,大功數十,皆上世之所難及,陛下行之,道純德厚,元元之民幸矣。
詔策曰「永惟朕之不德」,愚臣不足以當之。
詔策曰「悉陳其志,幸毋有所隱」,愚臣竊以五帝之賢臣明之。臣聞五帝其臣莫能及,則自親之;三王臣主俱賢,則共憂之;五伯不及其臣,則任使之。此所以神明不遺,而聖賢不廢也,故各當其世而立功德焉。傳曰「往者不可及,來者猶可待,能明其世者,謂之天子」,此之謂也。
竊聞戰不勝者易其地,民貧窮者變其業。今以陛下神明德厚,資財不下五帝,臨制天下,至今十有六年,民不益富,盜賊不衰,邊竟未安,其所以然,意者陛下未之躬親,而待群臣也。今執事之臣,皆天下之選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猶五帝之佐也。陛下不自躬親,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竊恐神明之遺也。
日損一日,歲亡一歲,日月益暮,盛德不及究於天下,以傳萬世,愚臣不自度量,竊為陛下惜之。昧死上狂惑草茅之愚,臣言唯陛下財擇。(《漢書·晁錯傳》)
○上書言皇太子宜知術數
人主所以尊顯功名揚於萬世之後者,以知術數也。故人主知所以臨制臣下而治其眾,則群臣畏服矣;知所以聽言受事,則不欺蔽矣;知所以安利萬民,則海內必從矣;知所以忠孝事上,則臣子之行備矣:此四者,臣竊為皇太子急之。人臣之議或曰:皇太子亡以知事為也。臣之愚,誠以為不然。
竊觀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廟,而劫殺於其臣者,皆不知術數者也。皇太子所讀書多矣,而未深知術數者,不問書說也。夫多誦而不知其說,所謂勞若而不為功。臣竊觀皇太子材智高奇,馭射伎藝,過人絶遠,然於術數未有所守者,以陛下為心也。
竊願陛下幸擇聖人之術可用今世者,以賜皇太子,因時使太子陳明於前。唯陛下裁察。”(《漢書·晁錯傳》)
○上書言兵事
臣聞漢興以來,胡虜數入邊地,小入則小利,大入則大利;高後時再入隴西,攻城屠邑,驅略畜產;其後復入隴西,殺吏卒,大寇盜。竊聞戰勝之威,民氣百倍;敗兵之卒,沒世不復。自高後以來,隴西三困於匈奴矣,民氣破傷,亡有勝意。今茲隴西之吏,賴社稷之神靈,奉陛下之明詔,和輯士卒,底厲其節,起破傷之民,以當乘勝之匈奴,用少擊眾,殺一王,敗其眾,而法曰大有利。
非隴西之民有勇怯,乃將吏之制巧拙異也。故兵法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繇此觀之,安邊境,立功名,在於良將,不可不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