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未舍五藏,急治之。病方今客腎濡,此所謂腎Φ也。」宋建曰:「然,建故有要脊痛。往四五日,天雨,黃氏諸倩見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建亦欲效之,效之不能起,即復置之。
暮,要脊痛,不得溺,至今不癒。」建病得之好持重,所以知建病者,臣意見其色,太陽色干,腎部上及界要以下者枯四分所,故以往四五日知其發也。臣意即為柔湯使服之,十八日所而病癒。
濟北王侍者韓女病要背痛,寒熱,眾醫皆以為寒熱也。臣意診脈,曰:「內寒,月事不下也。」即竄以藥,旋下,病已。病得之慾男子而不可得也。
所以知韓女之病者,診其脈時,切之,腎脈也,嗇而不屬。嗇而不屬者,其來難,堅,故曰月不下。肝脈弦,出左口,故曰欲男子不可得也。
臨汜裡女子薄吾病甚,眾醫皆以為寒熱篤,當死,不治。臣意診其脈,曰:「蟯瘕。」蟯瘕為病,腹大,上膚黃粗,循之慼慼然。臣意飲以芫華一撮,即出蟯可數升,病已,三十日如故。
病蟯得之於寒濕,寒濕氣宛,篤不發,化為蟲。臣意所以知薄吾病者,切其脈,循其尺,其尺索刺粗,而毛美奉發,是蟲氣也。其色澤者,中藏無邪氣及重病。
齊淳于司馬病,臣意切其脈,告曰:「當病<同辶>風。<同辶>風之狀,飲食下嗌輒後之,病得之飽食而疾走。」淳于司馬曰:「我之王家食馬肝,食飽甚,見酒來,即走去,驅疾至舍,即泄數十出。」臣意告曰:「為火齊米汁飲之,七八日而當愈。」時醫秦信在旁,臣意去,信謂左右閣都尉曰:「意以淳于司馬病為何?」曰,以為<同辶>風,可治。”信即笑曰:「是不知也,淳于司馬病,法當後九日死。」即後九日不死,其家復召臣意。臣意往問之,盡如意診。
臣即為一火齊米汁,使服之,七八日病已。所以知之者,診其脈時,切之,盡如法。其病順,故不死。
齊中郎破石病,臣意診其脈,告曰:「肺傷,不治,當後十日丁亥,溲血死。」即後十一日,溲血而死。破石之病,得之墮馬韁石上。所以知破石之病者,切其脈,得肺陰氣,其來散,數道至而不一也。
色又乘之。所以知其墮馬者,切之得番陰脈。番陰脈入虛裡,乘肺脈。肺脈散者,固色變也乘之。
所以不中期死者,師言曰「病者安谷即過期,不安谷則不及期。」其人嗜黍,黍主肺,故過期。所以溲血者,診脈法曰:「病養喜陰處者順死,喜養陽處者逆死。」其人喜自靜,不躁,又久安坐,伏幾而寐,故血下泄。
齊王侍醫遂病,自練五石服之。臣意往過之,遂謂意曰:「不肖有病,幸診遂也。」臣意即診之,告曰:「公病中熱。論曰:『中熱不溲者,不可服五石。』
石之為藥精悍,公服之不得數溲,亟勿服。色將發臃。」遂曰:「扁鵲曰:『陰石以治陰病,陽石以治陽病。』夫藥石者有陰陽水火之齊,故中熱,即為陰石柔齊治之,中寒,即為陽石剛齊治之。」臣意曰:「公所論遠矣。扁鵲雖言若是,然必審診,起度量,立規矩,稱權衡,合色脈,表裡有餘不足順逆之法,參其人動靜與息相應,乃可以論。論曰:『陽疾處內,陰形應外者,不加悍藥及針石。』夫悍藥入中,則邪氣闢矣,而宛氣愈深。
診法曰:『二陰應外,一陽接內者,不可以剛藥。』剛藥入則動陽,陰病益衰,陽病益著,邪氣流行,為重困於俞,忿發為疽。」意告之後百餘日,果為疽髮乳上,入缺盆,死。此謂論之大體也,必有經紀。
拙工有一不習,文理陰陽失矣。
齊王故為陽虛侯時,病甚,眾醫皆以為蹶。臣意診脈,以為Φ,根在右肋下,大如覆杯,令人喘,逆氣不能食。臣意即以火齊粥且飲,六日氣下;即令更服丸藥,出入六日,病已。病得之內,診之時,不能識其經解,大識其病所在。
臣意嘗診安陽武都裡成開方,開方自言以為不病,臣意謂之病苦沓風,三歲,四支不能自用,使人,即死。今聞其四支不能用,而未死也。病得之數飲酒以見大風氣。所以知成開方病者,診之,其脈法咳言曰:「藏氣相反者死」。
切之,得腎反肺,法曰「三歲死」也。
安陵阪裡公乘項處病,臣意診脈,曰:「牡疝。」牡疝在鬲下,上連肺,病得之內。臣意謂之:「真毋為勞力事,為勞力事,則必嘔血死。」處後蹴鞠,要蹙寒,汗出多,即嘔血。
臣意複診之曰:「當旦日日夕死。」即死,病得之內。所以知項處病者,切其脈得番陽。番陽入虛裡,處旦日死。
一番一絡者,牡疝也。
臣意曰:他所診其決死生,及所治已病眾多,久頗忘之,不能盡識,不敢以對。
問臣意:「所診治病,病名多同而診異,或死或不死,何也?”對曰:“病名多相類,不可知,故古聖人為之脈法,以起度量,立規矩,縣權衡,案繩墨,調陰陽,別人之脈各名之,與天地相應,參合於人,故乃別百病以異之,有數者皆異之,無數者同之,然脈法不可勝驗,診疾人以度異之,乃可別同名,命病主在所居。今臣意所診者,皆有診籍。所以別之者,臣意所受師方適成,師死,以故表籍所診,期決死生,觀所失所得者合脈法,以故至今知之。」
問臣意曰:「所期病決死生,或不應期,何故?”對曰:“此皆飲食喜怒不節,或不當飲藥,或不當針灸,以故不中期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