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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柯波菲爾 - 139 /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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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柯波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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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到了那一天,連我的厚氈包也成了受僱文書們艷羡的對象。他們認為諾伍德住宅是一神秘的聖地。其中一人告訴我說,他聽人們說斯賓羅先生飲食用的全是銀器和名瓷餐具。另一人說,那裡的香檳酒像一般人家裝淡啤酒那樣成桶成桶地裝。

帶假髮叫提菲的那個老文書說在這兒幹了多年,曾去過那裡幾次,每次都深入到早餐廳。他形容那裡是最豪華的所在,並說他曾在那裡喝過產自東印度的棕色葡萄酒,那酒貴重到令人眼都睜不開。


  

那天,我們宗教法庭中有個延期案件——把一個在教區委員會裡反對修路的麵包師開除出教會的案件——據我看,那證詞之長是《魯濱遜漂流記》的兩倍,所以結束時已經很遲了。不過,我們判他出教六星期,還罰他巨額的訴訟費。而後那個麵包師的代訴人、法官、還有雙方的律師(他們關係很好)一起出了城,斯賓羅先生和我也被那輛四輪馬車載走了。

那輛四輪馬車很精緻;那兩匹馬拱起脖子,抬起腿,好像它們也知道它們屬博士院一員一樣。在博士院,人們爭相講排場,所以造出些很精緻的馬車。不過,我一直就認為,將來也永遠認為,在我那時代的潮流是漿得硬硬的衣服。我相信,代訴人穿著件硬硬的衣服,他們的容忍之心也到了人類天性所能及的極限了。

我們一路很快樂。斯賓羅先生對我的職業作了些指示。他說,這是世界上最上流的職業,決不應將其與律師行當混為一談,因為這完全不同,這職業更專門化,更少些機械性,利益也更多。他說,我們在博士院裡比在其它任何地方都要輕鬆得多,這樣一來我們就成為一個特權階層了。

他說,我們主要受僱于律師,這令人不快的事實是無法掩飾的,但他教我明白了:律師都是人類中的劣等種族,無處不受代訴人輕視。

我問斯賓羅先生他認為最好的業務是什麼。他回答說是發生爭議的遺囑案,如案中涉及價值三或四萬鎊的小財產,那就再好不過了。他說在那種案件上,不僅在辯論的每一程序上有很好的挑刺機會,在質問和反質問上有無窮證據(不用說先後要上訴于代表法庭和議院了),還因為訴訟費最後肯定由各方出;而雙方只顧論短長,自然不計費用了。後來,他又對博士院作了全面讚頌。

博士院最值得稱道處(據他說)乃是其周密性。這是世界上組織得最合理的地方。這是周密觀的完美代表。一句話可以概括。

比方說,你把一樁離婚案或索賠案提交宗教法庭。很好,你在宗教法庭中審理它。你在一個家庭集團中安安靜靜打小牌,從容不迫把牌打完。如果你對宗教法庭不滿,那又怎麼辦呢?當然,你就去拱型法庭。

什麼是拱型法庭呢?在同一法庭的同一房間裡,用同一個被告席,有同一些律師,但法官是另一個,因為宗教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任何開庭日以辯護士身份出庭。得了,你又來打小牌了。如果你還不滿意,那好。那你又怎麼辦呢?當然,你就去見代表們。

誰是代表們呢?嘿,教會代表就是些沒任何職務的辯護士。當上述兩院打小牌時,他們都觀戰過,也看了洗牌、分牌、鬥牌的全過程,還和鬥牌的人一一交談過,現在卻以法官身份出現,來把這案做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案!斯賓羅先生鄭重地總結說,那些不知足的人會說博士院的腐敗、封閉以及對其改良的必要;但當每斛小麥的價格達到最高之時①,博士院也是最忙之季。一個人可以把手按在心上對全世界說道——「碰碰博士院,國家便要完!」

①儘管入口穀類徵稅法于1846年廢除,但狄氏寫此書時(書成於1850年),小麥問題仍是焦點之一。凡遇不近情理事,人們便說:「小麥價格如此,這事也只好如此。」


  
我對這番話洗耳恭聽,雖然我得承認,我懷疑國家是否像斯賓羅先生說的那樣感謝博士院,但我恭敬地接受了他這番議論。至于每斛小麥的價格麼,我很謙卑地認為非我力量所至。至今,我也永遠戰勝不了那斛小麥。在我這一生中,一遇到什麼問題,它就要出場打擊我。

現在,我也還不太清楚,在無數不同的時機,它和我究竟有什麼關係,或它有什麼權利一定要壓倒我,無論在什麼問題上只要這位叫斛的老夥計硬是介入了。(我覺得它總這樣幹),我就一敗塗地了。

這是離了題的話。我可不是那個去碰博士院而讓國家完蛋的人。我用緘默來謙卑地表示我同意年資和學問都高於我的人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也談了《陌生人》,談了戲劇,談了那兩匹馬,一直談到我們來到斯賓羅先生住宅的大門前才告一段落。

斯賓羅先生的住宅有個可愛的花園。雖然並非時值一年中賞玩花園的最佳季節,但我仍被那打理得美麗的花園迷住了。那兒有一片可愛的草地,有一叢叢的樹,有我在昏暗中仍可辨出的觀景小徑,小徑上有搭成拱型的棚架,棚架上有時令的花草。「斯賓羅小姐就在這裡一個人散步。」我心想,「天哪!」

我們走進燈光通明的住宅,走過掛有各式高帽、軟帽、外套、格紋上衣、手套、鞭子和手杖的過道。「朵拉小姐在哪裡?」斯賓羅先生對僕人說道。「朵拉!」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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