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子集下】【八字部】 六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陰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為六,老陰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注】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為六安也。
◆又葉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具 【子集下】【八字部】 具 【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注】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注】言具其所具也。
◆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
◆又姓。【左傳】有具丙。
◆又【詩·小雅】爾牲則具。【注】居律反,音橘。
◆又【韻補】葉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考證:〔又姓。【左傳】有丙具。〕 謹按其右具丙見襄公十八年左傳。謹將丙具改為具丙。
█典 【子集下】【八字部】 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多殄切,顛上聲。【說文】典,五帝之書也。從□在丌上,尊閣之也。【爾雅·釋言】典,經也。【廣韻】法也。【書·舜典】慎□五典。【注】五典,五常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秋官·大司□】掌建邦之三典。【疏】常經即是法式。
◆又【周語】召公曰:瞽獻典。【注】典,樂典也。
◆又典守,猶主也。【周禮·春官】典同。【又】典瑞。【戰國策】我典主東地。【注】典猶職典也。
◆又姓。【魏志】有典韋。
◆又【集韻】【韻會】【正韻】□徒典切,音殄。【正韻】堅潤貌。【周禮·冬官考工記】是故輈欲頎典。【注】頎讀為懇。典,堅韌貌。【韻會】一曰車轅束。
█冀 【子集下】【八字部】 冀 【唐韻】九利切【集韻】【韻會】幾利切【正韻】吉器切,□音驥。【說文】北方。從北,異聲。【徐曰】北方之州也。【玉篇】北方州,故從北。【爾雅·釋地】兩河間曰冀州。【廣韻】九州名。【晉書·地理志】冀州,其地有險有易,帝王所都。舜以南北闊大,分衛以西為幷州,燕以北為幽州。
◆又欲也。【左傳·僖三十三年】鄭有備矣,不可冀也。
◆又姓。【韻會】晉大夫冀苪。
◆又【韻補】葉苟起切,音已。【楚辭·九辯】心搖悅而日□兮,然惆悵而無冀。
█公 【子集下】【八字部】 公 〔古文〕□【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從八從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為厶,背厶為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為公。【注】公猶共也。
◆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
◆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為天下父,故曰鉅公。
◆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注】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又姓。【韻會】漢有公儉。
◆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為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鐘。
◆又【韻補】葉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兾 【子集下】【八字部】 兾 【韻會】冀或作兾。【書·禹貢】兾州。【玉篇】同冀。
█兲 【子集下】【八字部】 兲 【五音集韻】古文天字。注詳大部一畫。
冖字部
█冖 【子集下】【冖字部】 冖 【唐韻】【集韻】□莫狄切,音覓。【說文】覆也。從一下垂。【玉篇】以巾覆物。【同文舉要】象布幕下覆。【正字通】今作羃,楷作冪。小篆從巾作幎。
█冘 【子集下】【冖字部】 冘 【唐韻】余針切【集韻】【韻會】夷針切,□音淫。【說文】淫淫,行貌。【前漢·揚雄傳】窮冘閼與。【注】孟康曰:冘,行也。
◆又【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正韻】于求切,□音由。【前漢·馬援傳】冘豫未決。【後漢·來歙傳】冘豫不決。【注】狐疑也。
█冟 【子集下】【冖字部】 冟 【玉篇】詩亦切,音適。飯堅柔調也。今作適。
◆又【說文】飯剛柔不調者。【釋名】冟,不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