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矔 【午集中】【目字部】 矔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音貫。【說文】目多精也。【玉篇】轉目貌。【揚子·方言】梁益之間,瞋目曰矔,轉目顧視亦曰矔。【劉歆·遂初賦】空下旹而矔世兮,自命己之取患。
◆又【廣韻】張目也。
◆又【集韻】閉一目也。
◆又人名。【左傳·文七年】鱗矔為司徒。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亦轉目也。
◆又逵員切,音權。目眶也。
█矕 【午集中】【目字部】 矕 【唐韻】武版切【集韻】【韻會】【正韻】母版切,□蠻上聲。【說文】目矕矕也。【類篇】目美貌。
◆又【博雅】視也。【廣韻】視貌。【後漢·馬融·廣成頌】右矕三塗。【韓愈·贈張籍詩】親戚相覘矕。
◆又被也。【班固·答賔戲】矕龍虎之文舊矣。
◆又【集韻】謨官切,音瞞。亦視也。【文選·馬融·長笛賦】長矕遠引。李善讀。
◆又謨還切。音蠻。目暗也。
◆又盧丸切,音巒。目昏也。
█矖 【午集中】【目字部】 矖 【廣韻】【集韻】【韻會】□所綺切,音屣。【玉篇】視也。【倉頡篇】索視之貌。【魏書·張淵·觀象賦】矖目八荒。【劉勰·通塞篇】登峰而長矖。【集韻】或作□□。
◆又【集韻】所蟹切,音灑。亦視也。【後漢·馬融·廣成頌】目矖鼎俎。【注】矖,音灑。
◆又【廣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與離同。矖瞜,見瞜字注。
█矗 【午集中】【目字部】 矗 【廣韻】醜六切【集韻】【韻會】敕六切,□忡入聲。【玉篇】齊也。草木盛也。【左思·吳都賦】橚矗森萃。
◆又【廣韻】直也。【元包經】語其義則矗然而不誣。【注】直而不妄也。
◆又【集韻】長直貌。【謝靈運·山居賦】直陌矗其東西。【杜牧·阿房宮賦】蜂房水渦,矗不知其幾千萬落。
◆又【增韻】聳上貌。【正韻】高起也。【司馬相如·上林賦】崇山矗矗。
◆又【廣韻】【集韻】初六切【正韻】昌六切,□音珿。
◆又【集欲】醜衆切,忡去聲。義□同。
█矘 【午集中】【目字部】 矘 【唐韻】他朗切【集韻】坦朗切,□音儻。【說文】目無精直視也。【後漢·梁冀傳】冀鳶肩豺目,洞精矘眄。
◆又目之不明也。【楚辭·遠遊】旹晻曀其矘莽。
◆又【字彙補】他郞切,儻平聲。【青箱親記】矘矘晃者,憨人也。
█矙 【午集中】【目字部】 矙 【集韻】【韻會】□苦濫切,音闞。視也。
◆又窺也。【孟子】陽貨矙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注】音勘。 【集韻】同瞰。與覵瞯□通。
█矚 【午集中】【目字部】 矚 【廣韻】之慾切【集韻】【韻會】朱欲切,□音燭。視也。【類篇】視之甚也。【魏書·張淵傳】凝神遠矚。【晉書·桓溫傳】眺矚中原。 俗作矚。偽作□。
█盳 【午集中】【目字部】 盳 【集韻】謨郞切,音芒。盳洋,仰視貌。
◆又蒲光切,音旁。無放切,音妄。義□同。 【正字通】俗盲字,從亡目,失明也。何能仰視。
█直 【午集中】【目字部】 直 〔古文〕□□【唐韻】除力切【集韻】逐力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
◆又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為皮幣,直四十萬。
◆又【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於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又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
◆又【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衛,入直殿中。
◆又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
◆又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
◆又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
◆又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
◆又埋枉曰直。【韓愈·王仲舒墓誌】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獨為直其冤。
◆又直來,無事而來也。【公羊傳·莊二十七年】直來曰來。
◆又【禮·月令】田事既畢,先定准直,農乃不惑。【疏】準謂輕重平均,直謂繩墨得中也。
◆又骨直,謂強毅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骨直以立。
◆又語發聲。【史記·龜筴傳】神龜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正義曰】直,語發聲也。
◆又柄也。【禮·明堂位】玉豆雕篹。【注】篹,籩屬,雕刻飾其直者也。【疏】雕鏤其柄。
◆又殖也。【揚子·太□經】直,東方也,春也。質而未有文也。【注】直之言殖也。萬物甲始出殖立,未有枝葉也。
◆又【揚子·方言】袒飾謂之直袊。【注】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
◆又【韻會小補】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又官名。【鄧析子轉辭篇】湯有司直之人。
◆又【通典】漢時繡衣直指,即秦時御史大夫。
◆又直人,邑名。【左傳·昭二十三年】劉子取直人。
◆又泉名。【公羊傳·昭五年】直泉者何,湧泉也。
◆又門名。【三輔黃圖】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
◆又姓。漢有直不疑。
◆又【諡法】肇敏行成曰直。
◆又【集韻】【韻會】直吏切【正韻】直意切,□音治。與値通。【史記·項羽紀】直夜潰圍。【注】直,讀曰値。當也。【索隱曰】古字例以直為値。【前漢·酷吏傳】無直甯成之怒。【史記】作値。
◆又物價曰直。【北史·齊景思王傳】食雞羹,何不還他價直也。
◆又傭作得錢亦曰直。【柳宗元·送薛存義序】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直,怠若事,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