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桑感切,音糝。親也。【韻會】與糝同。【周禮·天官·司裘注】大射,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
◆又【正韻】七紺切,音摻。曲名。
◆又參鼓,亦作摻鼓。
◆又與三通。【周禮·冬官考工記】□分去一。考證:〔【前漢·天文志】參為白虎三星,直者為衡石。〕 謹照原文為字上增是字。〔【張衡·思元賦】長金佩之參參。〕 謹照原文金佩改余佩。【王宏源注】【張衡·思玄賦】,避諱玄字。
█縣 【未集中】【糸字部】 縣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說文】繫也。【注】徐鉉曰:此本是縣掛之縣,借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易·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詩·周頌】應田縣鼓。【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儀禮·燕禮】樂人縣。【左傳·成二年】曲縣繁纓以朝。【前漢·高帝紀】縣隔千里。
◆又【廣韻】黃練切【集韻】熒絹切,□音炫。【正韻】形甸切,音現。【釋名】縣,懸也,懸係于郡也。【廣韻】古作寰。楚莊王滅陳為縣,縣名自此始。【周禮·天官·大宰】邦縣之賦。【注】邦縣四百里。
◆又【地官·小司徒】四甸為縣。
◆又【遂人】五鄙為縣。【魯語】三鄉為縣。【史記·秦始皇本紀】大矣哉,宇縣之中。【注】縣,赤縣。【前漢·地理志】分天下為郡縣。
◆又【史記·絳侯世家注】縣官,謂天子也。王者官天下,故曰縣官也。
◆又姓。【禮·曲禮】縣賁父。【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縣單父。○按《說文》在□部,今倂入。
█參 【子集下】【厶字部】 參 〔古文〕□朁【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倉含切,音驂。【集韻】謀度也,間厠也。
◆又【玉篇】相謁也。【廣韻】參,承也,覲也。
◆又【增韻】干與也,參錯也。
◆又【韻會】三相參為參,五相伍為伍。【易·繫辭】參伍以變。【韻會】左傳,自參以上。周禮,設其參。皆謂三相參列也。後世參軍,參謀,參知政事,蓋取此義。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參為白虎三星,直者是為衡石。【注】參三星者,白虎宿中,東西直似稱衡也。
◆又【唐韻】所今切【集韻】【韻會】【正韻】疏簪切,□音森。【說文】商星也。本作曑,從晶□聲。【徐曰】其上晶與星同義也。今文作參。
◆又【韻會】叢立貌。【束皙·補亡詩】參參其穡。【論語】立則見其參於前。
◆又姓。【廣韻】祝融之後。
◆又人參。藥名。本作薓。
◆又【唐韻】楚簪切【集韻】【韻會】初簪切,□音嵾。【廣韻】同嵾。嵾嵳,不齊貌。【詩·周南】參差荇菜。
◆又【張衡·思□賦】長余佩之參參。【注】長貌。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桑感切,音糝。親也。【韻會】與糝同。【周禮·天官·司裘注】大射,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
◆又【正韻】七紺切,音摻。曲名。
◆又參鼓,亦作摻鼓。
◆又與三通。【周禮·冬官考工記】□分去一。考證:〔【前漢·天文志】參為白虎三星,直者為衡石。〕 謹照原文為字上增是字。〔【張衡·思元賦】長金佩之參參。〕 謹照原文金佩改余佩。【王宏源注】【張衡·思玄賦】,避諱玄字。
█叀 【子集下】【厶字部】 叀 【正字通】同專。
█厽 【子集下】【厶字部】 厽 【唐韻】力委切【集韻】魯水切,□累上聲。【說文】絫阪土為牆壁,象形。
◆又【玉篇】七貪切,音驂。尙書以為參字。
█厹 【子集下】【厶字部】 厹 【唐韻】巨鳩切,音裘。同叴。三隅矛。【詩·秦風】叴矛鋈錞。
◆又【廣韻】氣高也。
█去 【子集下】【厶字部】 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注】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為榮。【注】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厸 【子集下】【厶字部】 厸 【集韻】鄰古作厸。【前漢·班固敘傳】亦厸悳而助信。余詳邑部十四畫。
█厺 【子集下】【厶字部】 厺 【說文】去本字。從大,厶聲。
█幻 【寅集下】【么字部】 幻 〔古文〕□【集韻】胡慣切,音患。【說文】從反予,相詐惑也。【書·無逸】民無或胥,譸張為幻。
◆又【廣韻】化也。【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又【增韻】幻,妖術也。或作眩。【前漢·張騫傳】犛靬眩人。【注】眩,讀與幻同。即今吞刀吐火,植瓜種樹,屠人截馬之類皆是也。
◆又【唐韻】【集韻】□胡辨切,音莧。義同。
◆又葉熒絹切,音院。【陸機·刻漏賦】來像神造,去猶鬼幻。因勢相引,來靈自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