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陸雲·登臺賦】長髮其祥,天鑑在晉。肅有命而龍飛兮,跚重斯而肇建。
█曅 【辰集上】【日字部】 曅 【集韻】曄或作曅。
█曆 【辰集上】【日字部】 曆 〔古文〕□厤【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音櫟。【說文】曆象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傳】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曆象其分節,敬記天時以授人也。
◆又【舜典】協時月正日。【疏】《世本》云:容成作曆,黃帝之臣。
◆又【洪範】五曰曆數。【傳】曆數,節氣之數,以為曆。【疏】算日月行道所正,計氣朔早晚之數,所以為一歲之曆。【正字通】曆以日為主,故從日。其從厤者,推其所經二十八舍,正日躔也。曆法始、中、終皆舉之。先求日至以定曆元,履端於始也。參以昏星,舉正於中也。察日與天會月與日會之盈虛,齊以閏歸余於終也。《史記》《漢書》通用正。
█曇 【辰集上】【日字部】 曇 【唐韻】【正韻】徒含切【集韻】徒南切,□音覃。【說文】雲布也。【玉篇】曇曇,黑雲貌。
◆又【玉篇】西國呼世尊瞿曇。
█曈 【辰集上】【日字部】 曈 【唐韻】他紅切【集韻】【韻會】他東切,□音通。【說文】曈曨,日欲明也。【陸機·文賦】情曈曨而彌鮮。【注】曈曨,欲明也。
◆又【廣韻】【集韻】徒東切【正韻】徒紅切,□音同。或作晍。
◆又【廣韻】他孔切【集韻】【韻會】吐孔切,□音桶。義□同。
█曉 【辰集上】【日字部】 曉 【唐韻】呼皛切【集韻】【韻會】【正韻】馨鳥切,□囂上聲。【說文】明也。【玉篇】曙也。
◆又【揚子·方言】知也。【史記·西南夷傳】指曉南越。
◆又【前漢·元後傳】末曉大將軍。【注】曉,猶白也。
◆又【揚子·方言】遇也。
◆又嬴也。
◆又【博雅】說也。
◆又快也。
◆又【玉篇】慧也。
█曊 【辰集上】【日字部】 曊 【集韻】芳微切,音霏。昲,或作曊。詳昲字注。
█曌 【補遺】【辰集】【日字部】 曌 【唐書·武后紀】名曌。與照同。武后原名武照。武后造照字,曌為正,瞾□□□□偽。
█曏 【辰集上】【日字部】 曏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兩切,音響。【說文】不久也。《春秋傳》曰:曏役之三月。【玉篇】少時也。
◆又【廣韻】書兩切【集韻】始兩切,□音賞。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亮切,音向。義□同。
◆又【儀禮·鄉射禮注】立曏所酬。○按與向同。
◆又【莊子·秋水篇】證曏今古。【郭注】曏,明也。【釋文】崔云:曏,往也。
█曐 【辰集上】【日字部】 曐 【玉篇】古文星字。注詳五畫。亦作□。
◆又作皨。皨字原從生,作皛下生。
█旦 【辰集上】【日字部】 旦 【唐韻】【集韻】【韻會】得案切【正韻】得爛切,□丹去聲。【說文】明也。從日見一上。一,地也。【玉篇】朝也,曉也。【爾雅·釋詁】旦,早也。【書·大禹謨】正月朔旦。【詩·陳風】穀旦于差。
◆又【大雅】昊天曰旦。【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曲阿,是謂旦明。
◆又【詩·衛風】信誓旦旦。【箋】言其懇惻款誠。【疏】旦旦猶怛怛。【釋文】旦旦,《說文》作□□。
◆又【詩·衛風·朱傳】旦旦,明也。
◆又【前漢·惠帝紀】當為城旦舂者。【注】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婦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皆四歲□也。
◆又震旦,西域稱中國之名。【樓炭經】蔥河以東名震旦。
◆又盍旦。【禮·坊記】相彼盍旦。【注】盍旦,夜鳴求旦之鳥。
◆又與神同。【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也。【注】旦當為神,篆字之誤也。
◆又【韻補】葉都眷切。【庾敳·意賦】宗統竟初不別兮,大德亡其情願。天地短於朝生兮,億代促於始旦。
█旨 【辰集上】【日字部】 旨 〔古文〕□□□□【廣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指。【說文】美也。【書·說命】王曰旨哉。【傳】旨,美也。【詩·邶風】我有旨蓄。【傳】旨,美也。
◆又【正字通】凡天子諭告臣民曰詔旨,下承上曰奉旨。
◆又【玉篇】意也,志也。【易·繫辭】其旨遠。【疏】旨意深遠。
◆又【韻補】葉脂利切。【左思·魏都賦】蓋比物以錯辭,述清都之閒麗。雖選言以□章,徒九復而遺旨。
█早 【辰集上】【日字部】 早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皓切,遭上聲。【說文】晨也。
◆又先也。【易·坤卦】由辨之不早辨也。
◆又與皁同。【周禮·地官·司徒】宜皁物。【注】皁物,柞、慄之屬。【釋文】皁音早。本或作早。 【說文】作□。從日在甲上。
█旬 【辰集上】【日字部】 旬 〔古文〕□□【廣韻】詳遵切【集韻】【韻會】松倫切【正韻】詳倫切,□音紃。【說文】徧也。十日為旬。【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又【大禹謨】三旬。【傳】旬,十日也。【禮·曲禮】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
◆又【詩·大雅】來旬來宣。【傳】旬,徧也。
◆又【易·豐卦】雖旬無咎。【注】旬,均也。
◆又【前漢·翟方進傳】旬歲間,免兩司隷。【注】師古曰:旬,滿也。旬歲猶言滿歲也。
◆又旬始,星名。【史記·天官書】旬始出於北斗旁,狀如雄雞。
◆又【正韻】須倫切,音荀。義同。
◆又【集韻】規倫切。本作均。《周禮》作旬。【周禮·地官·均人】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注】旬,均也。讀如□原隰之□。《易·坤》為均,今書亦有作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