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葉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葉。【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葉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清厲,陰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考證:〔【爾雅·釋訓】下,落也。〕 謹照原書釋訓改釋詁。
█醜 【子集上】【一字部】 醜 【廣韻】【集韻】【韻會】敕久切【正韻】齒九切,□音醜。十二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醜曰赤奮若。【淮南子·時則訓】招搖指醜。【前漢·律正志】孳萌於子,紐牙於醜。
◆又神名。【山海經】女丑之屍。 【六書正偽】手械也。從又,手也,有物以縶之。象形。因聲借為子丑字,十二月之象也。
◆又醜象子初生舉手。
█丌 【子集上】【一字部】 丌 【集韻】居之切,音姬。【說文】下基也,薦物之具。象形。
◆又【集韻】其古作丌。注詳八部六畫。
◆又姓。唐丌實,丌士能。
█不 【子集上】【一字部】 不 〔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注】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從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間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准。◎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青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茲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葉。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葉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雲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葉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為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考證:〔【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日有食之,〕 謹照原文省下日字。〔【荀子·賦論篇】〕 謹照原書省論字。〔【注】謂小人所鄙也。〕 謹按原文無此注,改為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與 【子集上】【一字部】 與 【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為與。【六書正偽】寡則均,故從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強楚。【注】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於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注】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注】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撲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注】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注】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注】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注】□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為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注】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