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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 - 1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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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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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謹按<<尚書>>曰:「人惟求舊。」<<詩>>云:「雖有兄弟,不如友生。」<<論語>> :「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周禮>>九兩,「友以任得民」。是以隋會圖其身而不 遺其友,鮑叔度其德而固推管子。厥後陵遲,彌已凋¤。<<伐木>>有鳥嗚之刺,<<谷風>>有棄予之怨。陳余、張耳攜手¤秦,友猶父子。及據國爭權,還為豺虎。自漢所稱,王、貢彈冠,蕭、朱結綬,博、育復隙其終,始以交為難,況容悅偶合而能申固其好者哉!故長平之吏移於冠軍,魏其之客移於武安,鄭當、汲黯亦旋復然。翟公疾之,乃書其門:「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貫一賤,交情乃見。」自古患焉,非直今也。韓信寵秩,出跨下之人,斯難能也。安國不念舊惡,合禮中平。李廣因威歸忿,非義之理。宣尼暨陳,皆降而復升,兼濟天下。唯虞卿逼於強秦,獨善其身,a述篇籍,垂訓後昆。昔子夏心戰則a,道勝如肥,何必高位豐爵以為融懿也。

第八


  

祀典

<<禮>>:「天子祭天地山川歲遍」。<<春秋國語>>:“凡¤、郊、宗、祖、報,

此五者國之典禮。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

所以為質者也;及天之三辰,所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澤,所出財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禮矣。”<<論語>>:「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又曰:「淫祀無福。」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旅,而<<易>>美西鄰之¤祭。蓋重祀而不貴牲,敬寶而不求華也。自高祖受命,郊祀祈望,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於時盛矣。至平帝時,天地六宗已下及諸小神凡千七百所,今營寓夷泯,宰器闕亡。蓋物盛則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欲反本也,故記敘神物曰祀典也。

先農

謹按<<春秋左氏傳>>曰:「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孟獻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後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從也。』」周四月,今二月也,先農之時也。孝文帝二年正月詔曰:「農者,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躬帥耕,以給宗廟粢盛。」今民間名曰官田。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

社神

<<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只。

稷神

<<孝經>>說:「稷者,五穀之長。五穀眾多,不可遍祭,故立稷而祭之。」

謹按<<春秋左氏傳>>:「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疏果,故立以為稷正也。周棄亦以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緣生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則祭稷谷,不得以稷米祭。稷反自食也。而邾文公用繒子于次睢之社,司馬子魚諫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祭以為人也,民人,神之主也,用人,其誰享之?」<<詩>>云:「吉日庚午,既伯既禱。」豈復殺馬以祭馬乎?<<孝經>>之說於斯悖矣。未之神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於西南,水勝火為金相也。

靈星

俗說縣令問主簿:「靈星在城東南何法?」主簿仰答曰:「唯靈星所以在東南者,亦不知也。」

<<漢書.郊祀志>>:高祖五年,初置靈星,祀後稷也。¤爵簸揚,田農之事也。

謹按祀典既以立稷,又有先農,無為靈星復祀後稷也。左中郎將賈逵說:「以為龍第三有天田星。靈者,神也,故祀以報功。」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祀靈星於東南,金勝木為土相也。

灶神

<<禮器記>>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灶。灶者,老婦之祭也。故盛 於盆,尊於瓶。」

<<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灶神。」


  
謹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聖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漢記>>:「南陽陰子方積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見,再拜受神,時有黃羊,因以祀之。其孫識,執金吾,封原鹿侯;興,衛尉,¤陽侯。家凡二侯,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灶以黃羊。」

風伯

<<楚辭>>說:「後飛廉使奔屬。」飛廉,風伯也。

謹按<<周禮>>:「以a 燎祀風師。」風師者,箕星也。箕主簸揚,能致風氣。<<易>>:「巽為長女也。」長者伯,故曰風伯。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養成萬物,有功於人,王者祀以報功也。戌之神為風伯,故以丙戌日祀於西北,火勝金為木相也。

雨師

<< 春秋左氏傳>>說:「共工之子為玄冥師。鄭大夫子產禳於玄冥。」玄冥,雨師也。

謹按<<周禮>>:「以¤燎祀雨師。」雨師者,畢星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易.師卦>>:「師者,眾也。」土中之眾者莫若水。雷震百里,風亦如之,至於太山不崇朝而遍雨天下,異於雷風,其德散大,故雨獨稱師也。醜之神為雨師,故以己丑日祀雨師於東北,土勝水為火相也。

桃梗、葦茭、畫虎

謹按<<黃帝書>>“上古之時,有神荼與鬱壘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度朔山上有桃樹,二人於樹下簡閲百鬼,無道理妄為人禍害,神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常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以禦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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