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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宗二順者,衛宗室靈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滅衛君角,封靈王世家,使奉其祀。靈王死,夫人無子而守寡,傅妾有子。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養愈謹。夫人謂傅妾曰:「孺子養我甚謹。子奉祭祀而妾事我,我不聊也。且吾聞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無子,于禮,斥絀之人也,而得留以盡其節,是我幸也。今又煩孺子不改故節,我甚內慚。吾願出居外,以時相見,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對曰:“夫人欲使靈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終,是一不祥也。夫人無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欲出居外,使婢子居內,是三不祥也。妾聞忠臣事君無怠倦時,孝子養親患無日也。妾豈敢以小貴之故變妾之節哉!供養固妾之職也。
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無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雖子欲爾,眾人謂我不知禮也。吾終願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謂其子曰:「吾聞君子處順,奉上下之儀,修先古之禮,此順道也。今夫人難我,將欲居外,使我居內,此逆也。處逆而生,豈若守順而死哉!」遂欲自殺。其子泣而止之,不聽。夫人聞之懼,遂許傅妾留,終年供養不衰。君子曰:「二女相讓,亦誠君子。可謂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此之謂也。
頌曰:衛宗二順,執行咸固,妾子雖代,供養如故,主婦慚讓,請求出舍,終不肯聽,禮甚閒暇。
魯寡陶嬰
陶嬰者,魯陶門之女也。少寡,養幼孤,無強昆弟,紡績為產。魯人或聞其義,將求焉。嬰聞之,恐不得免,作歌,明己之不更二也。其歌曰:“悲黃鵠之早寡兮,七年不雙。
宛鵛獨宿兮,不與眾同。夜半悲鳴兮,想其故雄。天命早寡兮,獨宿何傷。寡婦念此兮,泣下數行。嗚呼悲兮,死者不可忘。飛鳥尚然兮,況于貞良。雖有賢雄兮,終不重行。”魯人聞之曰:「斯女不可得已。」遂不敢復求。嬰寡,終身不改。君子謂陶嬰貞壹而思。詩云:
「心之憂兮,我歌且謡。」此之謂也。
頌曰:陶嬰少寡,紡績養子,或欲取焉,乃自修理,作歌自明,求者乃止,君子稱揚,以為女紀。
梁寡高行
高行者,梁之寡婦也。其為人榮于色而美於行。夫死早,寡不嫁。梁貴人多爭欲取之者,不能得。梁王聞之,使相聘焉。高行曰:“妾夫不幸早死,先狗馬填溝壑,妾宜以身薦其棺槨。守養其幼孤,曾不得專意。貴人多求妾者,幸而得免,今王又重之。妾聞:『婦人之義,一往而不改,以全貞信之節。』今忘死而趨生,是不信也。見貴而忘賤,是不貞也。
棄義而從利,無以為人。”乃援鏡持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王之求妾者,以其色也。今刑餘之人,殆可釋矣。」於是相以報,王大其義,高其行,乃復其身,尊其號曰高行。君子謂高行節禮專精。詩云:「謂予不信,有如皎日。」此之謂也。
頌曰:高行處梁,貞專精純,不貪行貴,務在一信,不受梁聘,劓鼻刑身,君子高之,顯示後人。
陳寡孝婦
孝婦者,陳之少寡婦也。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當行戍,夫且行時,屬孝婦曰:
「我生死未可知。幸有老母,無他兄弟,備吾不還,汝肯養吾母乎?」婦應曰:「諾。」夫果死不還。婦養姑不衰,慈愛愈固。紡績以為家業,終無嫁意。居喪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無子而早寡也,將取而嫁之,孝婦曰:“妾聞之:『信者人之干也,義者行之節也。』妾幸得離襁褓,受嚴命而事夫。夫且行時,屬妾以其老母,既許諾之。夫受人之託,豈可棄哉!
棄托不信,背死不義,不可也。”母曰:「吾憐汝少年早寡也。」孝婦曰:“妾聞:『寧載于義而死,不載于地而生。』且夫養人老母而不能卒,許人以諾而不能信,將何以立於世!
夫為人婦,固養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盡為人子之禮。今又使妾去之,莫養老母。
是明夫之不肖而着妾之不孝。不孝不信且無義,何以生哉!”因欲自殺,其父母懼而不敢嫁也,遂使養其姑二十八年。姑年八十四,壽乃盡,賣其田宅以葬之,終奉祭祀。淮陽太守以聞,漢孝文皇帝高其義,貴其信,美其行,使使者賜之黃金四十斤,復之終身,號曰孝婦。
君子謂孝婦備于婦道。詩云:「匪直也人,秉心塞淵。」此之謂也。
頌曰:孝婦處陳,夫死無子,妣將嫁之,終不聽母,專心養姑,一醮不改,聖王嘉之,號曰孝婦。
卷之五 節義傳
魯孝義保
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伯禦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于宮,將殺之。
義保聞伯禦將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臥于稱之處,伯禦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舅魯大夫于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禦立稱,是為孝公。魯人高之。論語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義保之謂也。
頌曰:伯禦作亂,由魯宮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亦誠足恃。
楚成鄭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