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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國誌 - 29 / 64
社會學類 / 常璩 / 本書目錄
  

華陽國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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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蜀郡太守王崇論後主曰:「昔世祖內資神武之大才,外拔四七之奇將,猶勤而獲濟,然乃登天衢,車不輟駕,坐不安席。非淵明弘鑒,則中興之業何容易哉!後主庸常之君,雖有一亮之經緯,內無胥附之謀,外無爪牙之將,焉可包括天下也!」又曰:「鄧艾以疲兵二萬溢出江油,姜維舉十萬之師案道南歸,艾為成禽;禽艾已訖,復還拒會,則蜀之存亡未可量也。乃回道之巴,遠至五城,使艾輕進,徑及成都。斃拗家滅,己自招之。然以鍾會之知略,稱為子房,姜維陷之,莫至克扌建,籌{卞}相應,優劣惜哉!」愚以為維徒能謀一會,不慮窮兵十萬,難為制禦,美意播越矣。

撰曰:諸葛亮雖資英霸之能,而主非中興之器,欲以區區之蜀,假已廢之命,北吞強魏,抗衡上國,不亦難哉!似宋襄求霸者乎!然亮政修民理,威武外振;爰迄琬、,遵修弗革,攝乎大國之間,以弱為強,猶可自保。姜維才非亮匹,志繼洪軌,民嫌其勞,家國亦喪矣。


  

卷八

○大同志

古者國無大小,必有記事之史,表成著敗,以明懲勸。稽之前式,州部宜然。自劉氏祚替而金德當陽,天下文明不及曩世,逮以多故。族祖武平府君、漢嘉杜府君並作《蜀後志》,書其大同,及其喪亂。然逮在李氏,未相條貫,又其始末,或有不詳。第璩往在蜀櫛沐艱難,備諳諸事,故更敘次,顯挺年號,上以彰明德,下以志違亂,庶幾萬分有益國史之廣識焉。

魏咸熙元年,蜀破之明年也,以東郡袁邵為益州刺史,隴西太守安平牽弘為蜀郡,金城太守天水楊欣為犍為太守。後主既東遷,內移蜀大臣宗預、廖化及諸葛顯等並三萬家于東及關中,復二十年田租。董厥、樊建併為相國參軍。冬,分州,置梁州。遣厥、建兼散騎常侍,使蜀慰勞。

晉泰始元年春,刺史袁邵以治城將被徵。故蜀侍郎蜀郡常忌詣相國府陳邵撫卹有方,遠國初附,當以漸導化,不宜改易州將,失遐外心。相國聽留,闢忌為舍人。冬十二月,晉武帝踐祚。

二年春,武帝弘納梁、益,引援方彥,用故黃金督蜀郡柳隱為西河,巴郡文立為濟陰太守,常忌河內縣令。

四年,故中軍士王富有罪逃匿,密結亡命刑徒,得數百人,自稱諸葛都護,起臨邛,轉侵江原。江原方略吏李高、閭術縛富送州,刺史童策斬之。初,諸葛瞻與鄧艾戰于綿竹也,時身死失喪,或言生走深逃。瞻親兵言富貌似瞻,故富假之也。

五年,散騎常侍文立表復假故蜀大臣名勛後五百家不預廝劇,皆依故官號為降。

六年,分益州南中建寧、雲南、永昌、興古四郡為寧州。


  
七年,汶山守兵呂臣等殺其督將以叛,族滅之。初,蜀以汶山郡北逼陰平、武都,故于險要置守,自汶山、龍鶴、冉ζ、白馬、匡用五圍,皆置修屯牙門。晉初以禦夷徼,因仍其守。

八年,三蜀地生毛如白毫,裙圈長七、八寸,生數里。

十年,汶山白馬胡恣縱,掠諸種。夏,刺史皇甫晏表出討之。別駕從事王紹等固諫,不從。典學從事蜀郡何旅諫曰:「昔周宣王六月北伐者,犭僉狁孔熾,憂及諸夏故也。今胡夷相殘,戎虜之常,未為大患;而盛夏出軍,水潦將降,必有疾疫。宜須秋冬,圖之未晚。」晏不聽,遂西行。軍城比人,麂入營中,軍占以為不祥,晏不悟。胡康水子燒香言軍出必敗,晏以為沮眾,斬之。夏五月,軍至都安,屯觀阪上。旅復諫曰:「今所安營地名觀阪上,自上觀下,反上之象,其徵不吉。昔漢祖悟柏人以免難,岑彭惡彭亡而不去,遂陷于禍。宜移營他所。」晏不納其言。夜,所將中州兵蔡雄、宣班、張儀等以汶山道險,心畏胡之強,晏愎諫干時,眾庶所怨,遂引牙門張弘、督張衡等反,殺晏。眾夜亂,不知所為。惟兵曹從事犍為楊倉彎弓力戰,射百餘發,且詈雄;眾擊之,矢盡見殺。從事廣漢王紹亦赴之死。初,晏未出,蜀中傳相告曰:「井中有人。」學士靳普言:「客星入東井,東井、益州之分野,憂刺客耳。又有猛風,是逆風。其日《觀》卦用事,若軍西行,護觀阪門,人向天井,益可慮也。」故旅勤諫雲。卒如其言。弘等遂誣表晏欲率己共反,故殺之,求以免罪。其眾抄掠百姓。廣漢主簿李毅白太守弘農王:宜急救益州禍亂,保晏無惡,必為弘等所枉害。從之。而晏主簿蜀郡何攀以母喪在家,聞亂,釋詣洛,訴晏忠孝,而弘等惡逆,事得分明。詔書因以為益州刺史,加輕車將軍。斬弘等,益州平。

咸寧三年春,刺史誅犍為民陳瑞。瑞初以鬼道惑民,其道始用酒一斗、魚一頭,不奉他神,貴鮮潔。其死喪產乳者不百日不得至道治。其為師者曰「祭酒」。父母妻子之喪不得撫殯入弔及問乳病者。後轉奢靡,作朱衣、素帶、朱幘、進賢冠。瑞自稱「天師」,徒眾以千百數。聞,以為不孝,誅瑞及祭酒袁旌等,焚其傳舍。益州民有奉瑞道者、見官二千石長吏巴郡太守犍為唐定等,皆免官或除名。蜀中山川神祠皆種松柏,以為非禮,皆廢壞燒除,取其松柏為舟船,惟不毀禹王祠及漢武帝祠。又禁民作巫祀。於是蜀無淫祀之俗,教化大行,有木連理、嘉禾、黃龍、甘露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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