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頁
僧難云:「曾參至孝,百行之先,何故不列于四科?」居易又為辯析,乃曰: 「儒書奧義,既已討論,釋典微言,亦宜發問。」然所問者不過芥子納須彌山一節而已。後問道士《黃庭經》中養氣存神長生久視之道,道士卻問敬一人而千萬人悅。觀其問答旨意,初非幽深微妙,不可測知,唐帝歲以此為誕日上儀,殊為可省。國朝命僧升座祝聖,蓋本於此。
夫兄為公婦人呼夫之兄為伯,于書無所載。予頃使金國時,闢景孫弟輔行,弟婦在家,許齋酸及還家賽願。予為作青詞云:「頃因兄伯出使,夫婿從行。」
雖借用《陳平傳》「兄伯」之語,而自不以為然。偶憶《爾雅·釋親篇》曰: 「婦稱夫之兄為兄公,夫之弟為叔。」於是改兄伯字為兄公,視前所用,大為不佯矣。《玉篇》妐字音鐘,註云:「夫之兄也。」然于義訓不若前語。
政和文忌蔡京顓國,以學校科舉籍制多士,而為之鷹犬者,又從而羽翼之。士子程文,一言一字稍涉疑忌,必暗黜之。有鮑輝卿者言:「今州縣學考試,未校文學精弱,先問時忌有無,苟語涉時忌,雖甚工不敢取。若曰:『休兵以息民,節用以豐財,罷不急之役,清人仕之流。』諸如此語,熙、豐、紹聖間,試者共用不以為忌,今悉繼之,所宜禁止。」詔可。政和三年,臣僚又言:“比者試文,有以聖經之言輒為時忌而避之者,如曰『大哉堯之為君』, 『君哉舜也』,與夫『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吉凶悔吝生乎動』, 『吉凶與民同患』。以為『哉』音與『災』同,而危亂凶悔非人樂聞,皆避。
今當不諱之朝,豈宜有此?”詔禁之。以二者之言考之,知當時試文無辜而坐黜者多矣,其事載于《四朝志》。
瞬息須臾瞬息、須臾、頃刻,皆不久之辭,與釋氏「一彈指間」,「一剎那頃」 之義同,而釋書分別甚備。《新婆沙論》云:「百二十剎那,成一怛剎那, 六十但剎那,成一臘縛,二十臘縛,成一牟呼麥多,三十牟牟麥多,成一晝夜。」又《毗曇論》云:「一剎那者翻為一念,一但剎那翻為一瞬,六十擔剎那為一息,一息為一羅婆,三十羅婆為一摩睺羅,翻為一須臾。」又《僧祗律》云:「二十念為一瞬,二十瞬名一彈指,二十彈指名一羅預,二十羅預名一須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
神宗待文武臣元豐三年,詔知州軍不應舉京官職官者,許通判舉之。蓋諸州守臣有以小使臣為之,而通判官入京朝,故許之薦舉。今以小使臣守沿邊小郡,而公然薦人改官,蓋有司不舉行故事也。神宗初即位,以刑部郎中劉述,今朝散大夫。久不磨勘,特命為吏部郎中。今朝請大夫。樞密院言:「左藏庫副使陳昉恬靜,久應磨勘,不肯自言。」帝曰:「右職若效朝土養名,而獎進之, 則將習以為高,非便也。」翌日以兵部員外郎張問,今朝請眠十年不磨勘, 特遷禮部郎中。今朝奉大夫。其旌賞駕禦,各自有宜,此所以為綜核名實之善政。見《四朝志》。
綠竹王芻《隨筆》中載:「毛公釋綠竹王芻,以為北人不見竹,故分綠竹為二物, 以綠為王芻。」熙寧初,右贊善大夫吳安度試舍人院,已入等。有司以安度所賦《綠竹詩》,背王芻占說,而直以為竹,遂黜不取。富韓公為相,言: 「《史記》敘載淇園之竹,正衛產也,安度語有據。」遂賜進士出身。予又記前賢所紀,仁宗時,賈邊試《當仁不避于師論》,以師為眾,謂其背先儒訓釋,特黜之。蓋是時士風淳厚,論者皆不喜新奇之說,非若王氏之學也。
親除諫官仁宗慶歷三年,用歐陽修、余靖、王素為諫官,當時名士作詩,有「御筆新除三諫官」之句。元豐八年,詔范純仁為諫議大夫,唐淑問、蘇轍為司諫,未光庭、范祖禹為正言。宣仁後問宰執,此五人者如何?金曰:「外望惟允。」章子厚獨曰:「故事,諫官皆薦諸侍從,然後大臣稟奏。今詔除出中,得無有近習援引乎?此門浸不可啟。」後曰:「大臣實皆言之,非左右也。」子厚曰:「大臣當朋揚,何為密薦?」由是有以親嫌自言者,呂公著以范祖禹,韓填、司馬光以范純仁。子厚曰:「台諫所以糾大臣之越法者, 故事,執政初除,苟有親戚及嘗被薦引者,見為台臣,則皆他徒。今天子幼沖,太皇同聽萬幾,故事不可違。」光曰:「純仁、祖禹實宜在諫列,不可以臣故妨賢,寧臣避位。」子厚曰:「縝、光、公著必不私,他日有懷奸當國者,例此而引其親黨,恐非國之福。」後改除純仁待制,祖禹著作佐郎, 然此制亦不能常常恪守也。
檢放災傷水旱災傷,農民陳訴,郡縣不能體朝廷德意。或慮減放苗米,則額外加耗之人為之有虧,故往往從窄。比年以來,但有因賑濟虛數而冒賞者,至于蠲租失實,於民不便者,未嘗小懲。宣和之世,執政不能盡賢,而其所施行, 蓋猶慰人心。京西運判李祜奏:「房州民數百人,陳言災傷。知州李俚,取其為首者,杖而徇之城市,以戒妄訴,用此其州蠲稅不及一厘。」詔:「李悝除名,簽書官皆勒停。」桔又奏:「唐、鄧州蠲災賑乏,悉如法令,均、房州不盡減稅,致有盜賊。」詔:「均、房州守令悉罷,唐、鄧守貳各增一官秩。」百姓見憂,出於徽宗聖意,而大臣能將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