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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 76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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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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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唐諸生束脩《唐六典》:「國子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壺、脩一案,為束脩之禮。太學、四門、律學、書學、算學皆如國子之法。其習經有暇者,命習隷書,並《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每旬前一日, 則試其所習業。」乃知唐世士人多攻書,蓋在六館時,以為常習。其《說文》、《字林》、《蒼》、《雅》諸書,亦欲責以結字合于古義,不特銓選之時, 方取楷法道美者也。柬脩之禮,乃于此見之。《開元禮》載皇子束脩,束帛一篚五匹,酒一壺二斗,脩一案三脡。皇子服學生之服,至學門外,陳三物于西南,少進曰:「某方受業于先生,敢請見。」執篚者以篚授皇子,皇子跪,奠筐,再拜,博士答再拜,皇子還避,遂進跪取篚,博士受幣,皇子拜訖,乃出。其儀如此,州縣學生亦然。

范德孺帖范德孺有一帖,云:「純粹忝冒固多,尤是家兄北歸,遂解倒懸之念, 慶快安幸,此外何求?四月末僱舟離均,惜人至鄧,本待家兄之來。今家兄雖得歸穎昌,而尚未聞來耗。已累遣人稟問所行路及相見之期,人尚未還, 未知果能如約否。蓋恐太原接人非久到此,法留半月,則須北去也。」予以其時考之,元符三年四月,德孺除知太原,是月二十一日,忠宣公自鄧州分司,復故秩,許歸穎昌府,則此帖當在五月間,忠宣猶未離永州也。德孺自均州守罹帥河東,至于僱舟借人以行,又云接人法留半月,過此則須北去, 雖欲待其兄,亦不可得。今世為長吏,雖居蕞爾小壘,而欲送還兵士,唯意所須。若接人之來,視其私計辦否為遲速耳,未嘗顧法令以自儆策。使申固要束,稍整攝之,置士大夫於無過之地,亦所以善風俗也。


  

民不畏死老子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人常畏死,則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讀者至此,多以為老氏好殺。夫老氏豈好殺者哉!旨意蓋以戒時君、世主視民為至愚、至賤,輕盡其命,若刈草菅,使之知民情狀, 人人能與我為敵國,懍乎常有朽索馭六馬之懼。故繼之曰:“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研。夫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矣。”下篇又曰: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輕死。」且人情莫不欲壽,雖衰貧至骨, 瀕于餓隷,其與受僇而死有間矣,烏有不畏者哉?自古以來,時運俶擾,至于空天下而為盜賊,及夷考其故,亂之始生,民未嘗有不靖之心也。秦、漢、隋、唐之末,土崩魚爛,比屋可誅。然凶暴如王仙芝、黃巢,不過僥覬一官而已,使君相禦之得其道,豈復有滔天之患哉!龔遂之清渤海,馮異之定關中,高仁厚之平蜀盜,王先成之說王宗侃,民情可見。世之君子,能深味老氏之訓,思過半矣。

天下有奇士天下未嘗無魁奇智略之士,當亂離之際,雖一旅之聚,數城之地,必有策策知名者出其間,史傳所書,尚可考也。鄭燭之武、弦高從容立計,以存其國。後世至不可勝紀。在唐尤多,姑摭其小小者數人載于此。

武德初,北海賊帥綦公順攻郡城,為郡兵所敗,後得劉蘭成以為謀主, 才用數十百人,出奇再奮,北海即降。海州臧君相帥眾五萬來爭,蘭成以敢死士二十人夜襲之,掃空其眾。

徐圓朗據海岱,或說之曰:「有劉世徹者,才略不世出,名高東夏,若迎而奉之,天下指揮可定。」圓朗使迎之。世徹至,已有眾數千,圓朗使徇譙、杞,東人素聞其名,所向皆下。

裘甫亂浙東,朝廷遣王式往討,其黨劉■勸甫引兵取越,憑城郭,據府庫,循浙江築壘以拒之,得間則長驅進取浙西,過大江,掠揚州,還修石頭城而守之,宣歙、江西必有響應者,別以萬人循海而南,襲取福、建,則國家貢賦之地,盡入於我矣。甫不能用。

高駢之將畢師鐸攻駢,乞師于宣州秦彥,彥兵至,遂下揚州。師鐸遣使趣彥過江,將奉以為主。或說之曰:「仆射順眾心為一方去害,宜復奉高公而佐之,總其兵權,誰敢不服?且秦司空為節度使,廬州、壽州其肯為之下乎?切恐功名成敗未可知也。不若亟止秦司空勿使過江,彼若粗識安危,必未敢輕進,就使他日責我以負約,猶不失為高氏忠臣也。」師鐸不以為然, 明日,以告鄭漢章,漢章曰:「此智士也。」求之,弗獲。


  
王建鎮成都,攻楊晟于彭州,久不下,民皆竄匿山谷,諸寨日出抄掠之。

王先成往說其將王宗侃曰:「民入山谷,以俟招安,今乃從而掠之,與盜賊無異。旦出淘虜,薄暮乃返,曾無守備之意,萬一城中有智者為之畫策,使乘虛奔突,先伏精兵于門內,望淘虜者稍遠,出弓弩手炮各百人,攻寨之一面,又于三面各出耀兵,諸寨咸自備禦,無暇相救,如此能無敗乎?」宗侃矍然。先成為條列七事為狀,以白王建,建即施行之。榜至三日,山中之民, 競出如歸市,浸還故業。

觀此五者,則其他姓名不傳,與草木俱腐者,蓋不可勝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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