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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若憎而不知其善,則為善者必懼。
愛而不知其惡,則為惡者實繁。《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然則古人之震怒,將以懲惡,當今之威罰,所以長奸,此非唐、虞之心也,非禹、湯之事也。《書》曰:「撫我則後,虐我則讎。」荀卿子曰:“君,舟也。民,水也。
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故孔子曰:「魚失水則死,水失魚猶為水也。」故唐、虞戰顫慄慄,日慎一日。安可不深思之乎?安可不熟慮之乎?
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國之常也,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至治豈可得乎?又政貴有恆,不求屢易。今或責小臣以大體,或責大臣以小事,小臣乘非所據,大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過獲罪,小臣或以大體受罰。職非其位,罰非其辜,欲其無私,求其儘力,不亦難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責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大臣苟免,則譎詐萌生。譎詐萌生,則矯偽成俗。矯偽成俗,則不可以臻至治矣!
又委任大臣,欲其儘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則為不盡。若舉得其人,何嫌於故舊。若舉非其任,何貴於疏遠。待之不盡誠信,何以責其忠恕哉!臣雖或有失之,君亦未為得也。夫上之不信於下,必以為下無可信矣。若必下無可信,則上亦有可疑矣!《禮》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上下相疑,則不可以言至治矣。當今群臣之內,遠在一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臣竊思度,未見其人。夫以四海之廣,士庶之眾,豈無一二可信之人哉?蓋信之則無不可,疑之則無可信者,豈獨臣之過乎?夫以一介庸夫結為交友,以身相許,死且不渝,況君臣契合,寄同魚水。若君為堯、舜,臣為稷、契,豈有遇小事則變志,見小利則易心哉!此雖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懷不信,待之過薄之所致也。豈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乎?以陛下之聖明,以當今之功業,誠能博求時俊,上下同心,則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漢,夫何足數。”
太宗深嘉納之。
貞觀十六年,太宗問特進魏徵曰:「朕克己為政,仰企前烈。至於積德、累仁、豐功、厚利,四者常以為稱首,朕皆庶幾自勉。人苦不能自見,不知朕之所行,何等優劣?」徵對曰:「德、仁、功、利,陛下兼而行之。然則內平禍亂,外除戎狄,是陛下之功。安諸黎元,各有生業,是陛下之利。由此言之,功利居多,惟德與仁,願陛下自強不息,必可致也。」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草創之主,至于子孫多亂,何也?」司空房玄齡曰:「此為幼主生長深宮,少居富貴,未嘗識人間情偽,理國安危,所以為政多亂。」太宗曰:「公意推過於主,朕則歸咎於臣。夫功臣子弟多無才行,藉祖父資蔭遂處大官,德義不修,奢縱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顛而不扶,豈能無亂?隋煬帝錄宇文述在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報效,翻行弒逆。此非臣下之過歟?朕發此言,欲公等戒勖子弟,使無愆過,即家國之慶也。」太宗又曰:「化及與玄感,即隋大臣受恩深者子孫,皆反,其故何也?」岑文本對曰:「君子乃能懷德荷恩,玄感、化及之徒,並小人也。古人所以貴君子而賤小人。」太宗曰:「然。」
卷三 擇官第七
凡十一章
貞觀元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致治之本,惟在於審。量才授職,務省官員。故《書》稱:『任官惟賢才。』又云:『官不必備,惟其人。』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於畫地作餅,不可食也。《詩》曰:『謀夫孔多,是用不就。』又孔子曰:『官事不攝,焉得儉?』且『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此皆載在經典,不能具道。當須更並省官員,使得各當所任,則無為而治矣。卿宜詳思此理,量定庶官員位。」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太宗從之,因謂玄齡曰:「自此儻有樂工雜類,假使術逾儕輩者,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能,必不可超授官爵,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遺諸衣冠以為恥累。」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仆射,當助朕憂勞,廣聞耳目,求訪賢哲。比聞公等聽受辭訟,日有數百。此則讀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賢哉?」因敕尚書省,細碎務皆付左右丞,惟冤滯大事合聞奏者,關於仆射。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夜恆思百姓間事,或至夜半不寐。惟恐都督、刺史堪養百姓以否。故於屏風上錄其姓名,坐臥恆看,在官如有善事,亦具列於名下。朕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輩實治亂所繫,尤須得人。」
貞觀二年,太宗謂右仆射封德彞曰:「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比來命卿舉賢,未嘗有所推薦。天下事重,卿宜分朕憂勞,卿既不言,朕將安寄?」對曰:「臣愚豈敢不盡情,但今未見有奇才異能。」太宗曰:「前代明王使人如器,皆取士於當時,不借才於異代。豈得待夢傅說,逢呂尚,然後為政乎?且何代無賢,但患遺而不知耳!」德彞慚赧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