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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199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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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履謙酌舊制,立升齋積分之法,每季考其學行,以次第升。既升上齋,又必逾再歲始與私試,詞理俱優者一分,詞平理優者為半分,歲終積至八分者為高等。禮部、集賢歲選六人以貢,三年不通一經者,黜之。帝從其議,自是人人勵志,多文學之士。

特們德爾專政,一日,召刑曹官屬問曰:「西僧訟某之罪,何以久弗治?」眾莫敢對。刑部侍郎曹伯啟從容言曰:「事在赦前。」竟莫能奪其議。宛平尹盜官錢,特們德爾欲並誅守者,伯戶執不可,杖遣之。伯啟,碭山人也。


  

◎延佑二年

春,正月,戊午,賑懷孟、衛輝饑。

丙寅,霖雨壞渾河堤堰,沒民田,發卒補之。

禁民煉鐵。

發卒浚,漷州漕河。

己巳,置大聖壽萬安寺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庚午,立行用庫于江陰州。

敕以江南行台臓罰鈔賑恤饑民。

乙亥,詔遣宣撫使分十二道問民疾苦,黜陟官吏,並給銀印。

特們德爾言:「天下庶務雖統于中書,而舊制省臣亦分領之。請以錢帛、鈔法、刑名委平章李孟、左丞阿博哈雅、參政趙世延等領之;其糧儲、選法、造作、驛傳委平章章律、右丞蕭拜珠、參政曹從革等領之。」詔皆如所請。

禁南人典質妻子商販為奴。

御史台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盜起,皆風憲顧忌,失于糾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矇蔽,賞罰未當,或獄有冤濫,賦役繁重,以致乖和。宜與老臣共議所由。」詔明言其事當行者以。

二月,己卯朔,會試進士,命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禮部侍郎張養浩知貢舉,吳澄、楊剛中、元明善皆與焉,於是得人為多。進士詣謁,養浩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奚勞謝為!」

癸巳,太白經天。

甲午,詔禁民轉鬻養子。

壬寅,辰、沅洞蠻吳幹道為寇,敕調兵捕之。

丙午,太白經天。

三月,乙卯,廷試進士,賜呼圖克岱爾、張起嚴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分進士為兩榜,蒙古、色目人為右,漢人、南人為在左。第一名從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七品,第三甲正八品。

庚午,帝率諸王、百官奉玉冊、玉寶,加上皇太后尊號,蠲天下逋欠稅課。

丁丑,以中書平章事章律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章律以妻病,謁告歸江南,奪民河渡地。御史楊多爾濟劾之,故調外。多爾濟正色立朝,帝為改容。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九十九

●卷第一百九十九



【元紀十七】 起旃蒙單閼四月,盡着雍敦牂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延佑二年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辛巳,賜進士恩榮宴于翰林院。

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餘並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

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為達嚕噶齊,各位所闢為副達嚕噶齊。」

命李孟等類集本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

乙巳,帝如上都。

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于歸德,敕以其擾民,罷之。

自特們德爾定括田之議,遣人分行各省,苛急煩擾,江西為甚。是月,贛州民蔡五九聚眾作亂,遠近騷動。

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


  
復立陝西諸道行御史台。

乙丑,秦州成紀縣山移。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士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敕遣官核驗賑恤。

監察御史馬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之動者,由在野有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耳。」

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

六月,戊戌,河決鄭州。

辛丑,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衛士芻粟。

贛州賊蔡五九圍寧都,焚四關,戕趙同知,分掠郡邑。秋,七月,乙卯,遣兵捕討蔡五九。

甲子,江南、湖廣道奉使溫迪罕,言廉訪使公田多取民租,宜複舊制,從之。

癸酉,命特們德爾總宣政院事。

是月,畿內大雨,漷州、昌平、香河、寶坻等縣水,沒民田廬。

八月,丙戌,官軍擊蔡五九,寧都圍解。五九益修攻具,招集失業之民,勢益張,遂陷汀州寧化縣,僭稱王號;遣江浙行省平章章律等率兵討之。

己丑,帝至自上都。

乙未,台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鼐智密鼎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請罷經理及冒括田租。」時台臣不敢斥言特們德爾建議之非,但言有司奉行不善,帝悟其弊,命罷其役。詔下,民大悅,由是五九之勢漸衰。

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貢伴讀四員。

詔江浙行省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旌表貴州達嚕噶齊相兀孫妻死節。

監察御史納琳言事忤旨,帝怒叵測,中丞楊多爾濟救之,一日至八九奏,曰:「臣非愛納琳,誠不願陛下有殺御史之名。」帝曰:「為卿宥之,可左遷昌平令。」多爾濟曰:「以御史宰京邑,無不可者。但以言事而得左遷,恐後之來者用是為戒,不肯復言矣。」帝不允。後數日,帝讀《貞觀政要》,多爾濟侍側,帝顧謂曰:「魏徵,古之遺直也,朕安得用之?」對曰:「直由太宗。太宗不聽,征雖直,將焉用之!」帝笑曰:「卿意在納琳耶?當赦之以成爾直。」有上書論朝政闕失,面觸宰相,宰相怒,將取旨殺之。多爾濟曰:「詔書雲『言雖不當,無罪。』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誅之,臣亦負其職矣。」帝悟,釋之,於是特加昭文館大學士、榮祿大夫,以旌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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