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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丙子,安南國王陳益稷入見,言:「自世祖朝來歸,妻子皆為其國人所害,朝廷因遙授湖廣平章,仍與王爵,賜漢陽田五百頃,俾自贍。今臣年幾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食無所。」帝謂省臣曰:「益稷來歸,宜厚賜以懷遠之,其進勛爵,授田如故。」
壬子,詔改明年元曰皇慶。
都水監傳旨,給驛往取杭州所造龍舟,省臣諫曰:「陛下踐阼,誕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進。誠取此舟,有乖前詔。」詔止之。
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有溺死者。
冬,十月,己巳,敕繪武宗禦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
辛未,賜大普慶寺金千兩,銀五千兩,鈔萬錠,西錦、糹采緞、紗、羅、布帛萬端,田八百畝,邸舍四百間。
丁丑,禁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辛巳,罷宣政院理問僧人詞訟。
壬辰,詔收至大銀鈔。
十一月,辛丑,李孟言:「世祖朝量入為出,恆務撙節,故倉庫充牜刃。今每歲支鈔六百餘萬錠,又土木營繕百餘處,計用數百萬錠,內降旨賞賜覆用三百餘萬錠,北邊軍需又六七百餘萬錠;今帑藏見貯止十一萬餘錠,若此安能周給!自今不急浮費,宜悉停罷。」帝納其言,凡營繕悉罷之。
戊午,禁漢人、回回術者出入諸王、駙馬及大臣家。
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糶八百石以賑貧民。
十二月,辛卯,遣官監視焚至大銀鈔。
乙未,中書省言:「世祖立選法升降,以示激勸。今官未及考,或無故更代,或躐等進階,僭受國公、丞相等職,諸司已裁而復置者有之。今春以來,內降旨除官千餘人,其中欺偽,豈能悉知!壞亂選法,莫此為甚。」帝曰:’自今凡內降者,一切勿行。”
命李孟整飭國子監學。
遣禮部尚書柰瑪台等賫詔往諭安南,頒皇慶元年曆日。
是月,太白屢經天。
是歲,遣官至江浙議海運事。時江東寧國、池、饒、建康等處運糧,率令海船從揚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磯,走沙漲淺,糧船歲有損壞。又湖廣、江南糧運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於是以嘉興、松江秋糧並江淮、江浙財賦府歲辦糧充海運。
初,海運之道,自平江劉家港入海,經揚州路通州海門縣黃連沙頭、萬里長灘開洋,沿山嶼而行,抵淮安路鹽城縣,歷西海州、海寧府東海縣、密州、膠州界,放靈山洋,投東北路,多淺沙,行月餘始抵成山。計其水程,自上海至楊屯阝碼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二十九年,朱清等言:「其路險惡,復開生路,自劉家港開洋,至撐腳沙轉沙觜,至三沙、揚子江,過匾擔沙、大洪,又過萬里長灘,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經黑水洋至成山,過劉家島,至之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為徑直。」明年,千戶殷明略又開新道,從劉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又至登州沙門島,于萊州大洋入界河。當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而已,視前二道為最便雲。然風濤不測,糧船漂溺者,無歲無之。間亦有船壞而棄其米者,後乃責償于運官;人船俱溺者始免。然視河漕之費,則其所得蓋多矣。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九十八
●卷第一百九十八
【元紀十六】 起玄黓困敦正月,盡旃蒙單閼三月,凡三年有奇。
諱阿裕爾巴裡巴特喇,順宗次子,武宗母弟也。至元二十二年三月丙子生。大德九年與太后出居懷州。十一年正月成宗崩,帝與太后入大都,平內難,遣使迎武宗。武宗至上都,帝與太后往會之。武宗即位,詔立帝為皇太子。
◎皇慶元年
春,正月,庚子,帝諭御史大夫塔斯布哈曰:「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勿避。」
癸卯,敕:「諸僧犯姦盜、詐偽、鬥訟,仍令有司專治之。」
戊午,制諸王設王傅六員,其次設官四員。
壬戌,升國史院秩從一品。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也。」
帝嘗命道士為醮事,近侍分其所用金幣,道士訟之御史台。近侍譖道士于帝,當殺者六人。中丞張珪力辨道士無死罪,帝怒曰:「汝以台綱脅我耶?」珪曰:「御史台陛下之台,則台綱乃陛下之綱也,陛下奈何欲自壞其綱乎?」帝怒未解,顧左右扶出。明日,珪復諫曰:「陛下必欲用譖言殺無罪,臣請先死。」帝為寬道士罪,親解衣以賜珪。既而帝語近臣曰:’張中丞乃張忠臣,非官中丞也。”召慰之曰:「朕欲厚賜卿,非無寶玉,如非卿心何!」因以禦巾拭面額,綱珪懷曰:「朕澤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其服膺勿失。」
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國子監。
燕京之始平也,宣撫使王楫以金樞密院為宣聖廟,春秋率諸生行釋菜禮,仍取石鼓列廡下。及國子監立,以其廟為大都路學。至是復徙石鼓于國子監。
辛未,改安西路為奉元路,吉州路為吉安路。
壬申,以霸州文安縣屯田水患,遣官疏決之。
甲戌,制定封贈名爵等級。
改和林省為嶺北省。
賜晉王伊蘇特穆爾及世祖諸皇子等民戶有差,使食其歲賦。
己卯,八百媳婦獻馴象二。
庚寅,敕嶺北省賑闕食流民;兩淮民種荒田者,如例納稅。
賑通、漷州饑。
詔勉勵學校。以國子監虞集言,升監丞吳澄為司業,與齊履謙同日並命,時號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