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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336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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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壬子,賑歸正人。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庚午,還中都。

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乃浚重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絶。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龔茂良言于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濬深然之。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金百官三請上尊號,不許。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為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未幾,致仕,死於家。

庚申,召還浚還朝。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宮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湯思退諷右正言尹穡論浚跋扈,且費國不資,奏令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為拒命。復論督府參議官馮方,罷之。浚及請解督府,詔以錢端禮、王之望宣諭兩淮而召浚還。端禮入奏,言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蓋詆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師、保信節度使判福州。

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誤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丑,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捨以聞。

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球場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壬子,金討平斡罕餘黨富蘇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庚午,金初定五嶽、四瀆禮。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庚辰,金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丁丑,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樞密院事洪遵罷,尋落職。

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太白經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為平章政事。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補。」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為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安禮為參知政事。

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浚猶上疏言尹穡奸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于天地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干,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帝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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