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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定國軍承宣使、統制關外軍馬吳璘、武泰軍承宣使、同統制關外軍馬楊政復秦州。
先是川陝宣撫副使吳玠,聞金人侵淮南,遣璘、政乘機牽制。璘等出奇兵,自天水至秦,諭其守顧宣以逆順,宣不肯降,遂攻之,拔其城。金石都監完顏杲聞秦被圍,集諸道兵來援,政復擊敗之。
戊子,詔都督府以諸路軍馬為名。
己丑,帝躬率百官遙拜二聖。自帝出巡,此禮權廢,至是復行。
奉安濮安懿王神主于紹興府光孝寺之法堂。
辛卯,徽猷閣待制、都督府參議官程昌知江州。
昌守鼎州六年,賊不能犯,至是就用之。後數月,新守程千秋至鼎州,時湖北兵馬都監杜湛亦改為都督府左軍統制,千秋因留湛所將蔡兵扞賊。
壬辰,詔張浚暫往江上,措置邊防,且賜諸路宣撫、制置司手詔曰:「朕以邊圉稍安,遣相臣往行師壘,西連隴、蜀,北洎江、淮,既加督護之權,悉在指揮之域。既難從于中復,宜專制於事幾。恣爾多方,若時統率,欽承朕命,咸使聞知。」
丁酉,詔參知政事孟庾、沈與求籤書樞密院事。
戊戌,詔:「神武中軍見入隊官兵,每五百人為一指揮,選將校,置兵籍,俟就緒日,取旨賜軍名。」渡江以來,諸小將之兵及招安群盜,往往撥隷中軍,然無排置之法,至是始舉行焉。
是月,偽齊將商元率眾千餘襲信陽軍,成忠郎、合門祗候、知軍事舒繼明率麾下十三人轉戰,登師陽門,矢盡,被擒。賊誘以美官,繼明罵曰:「吾寧為大宋鬼,豈污逆耶!汝速殺我。」驅行至軍北史陂,竟不降,遂遇害。後贈修武郎,官其家一人。荊襄制置岳飛以忠訓郎、合門祗候權隨州兵馬都監李迪知軍事,就戍之。
乙巳,金謚太祖後唐古氏曰聖穆皇后,費摩氏曰光懿,追冊太祖妃布薩氏曰德妃,烏庫哩氏曰賢妃。
閏二月,丁未,參知政事沈與求兼權樞密院事。
龍圖閣直學士、樞密都承旨折彥質試尚書工部侍郎,仍兼都督府參謀軍事。
壬子,輔臣奏遣中使往溫州奉迎太廟神主事,帝曰:「朕以宗廟在遠,心常歉然。今奉迎神主至行在,當行朝謁之禮。」沈與求曰:「古者征伐,載木主以行。今雖戎輅在行,九廟未復,然因時草創,一行朝謁之禮,亦足以仰慰孝思。」帝曰:「祖宗故事,惟景靈宮則有薦獻,太廟則爇香而已。大禮必簡,所以尚嚴也。」
乙卯,以參知政事孟庾、沈與求併兼權樞密院事。
時庾自桐廬還行在,與求乞交割密院職事與庾兼權,帝顧趙鼎曰:「已與卿議定,今參知政事併兼權樞密院矣。」鼎曰:「樞密非故也,自五代時以郭崇韜為使,國朝因而不改,故三省、樞密院分為二途。仁宗朝,富弼作諫官,時陝西用兵,弼議乞令宰相兼樞密院,有呂夷簡始也。臣既以宰相兼治院事,而參知政事之臣並令兼權,則事歸一體。前人謂樞密院調發軍馬而三省不知,三省財用已竭而樞密院用兵不止,此誠至論。」帝曰:「往時三省、樞密院不同班進呈,是以事多不相關白。然朝廷論議,豈有帷幄二三大臣不與聞者!」
丙辰,詔:「襄、漢州軍,先因盜賊並偽齊佔據日劫掠殘殺等罪,一切不問。元劫人見在者,許其家經官識認,驗實給還;即撫定,後來再有犯者,令所屬治罪。」
尚書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王居正言:「四庫書籍多闕,乞下諸州縣,將已刊到書板,不拘經、史、子、集、小說、異書,各印三帙赴本省;系民間者,官給紙墨工價償之。」從之。
丁巳,武功大夫、川陝宣撫司後軍將牛晧,與金人遇于瓦吾谷,死之。
時右都監完顏杲與熙河經略使慕容洧欲攻秦州,宣撫副使吳玠遣諸校分道伺敵。晧行至瓦吾谷,與金將呼善遇。晧所部步卒不滿二百,乃下馬與戰,謂其眾曰:「吾所以舍馬者,欲與若等同死也。」敵見晧異於它人,欲招之,告罵而死。承信郎高萬旋馬復戰,遂與武功大夫、熙河路部將任安、宣撫司隊官、忠翊郎秦元、承節郎薛琪、張亨皆死於陳。敵曰:「真健兒也!」後贈晧、安皆翊衛大夫,官其家五人,贈元、亨三官,錄其子。
乙未,故迪功郎李東贈宣教郎,官一子。東監楚州軍資庫,金人南侵被害故也。
辛酉,都督行府奏招捕水賊楊太等約束。
時張浚以建康東南都會,而洞庭實據上流,今寇日滋,壅遏漕運,格塞形勢,為腹心害,不去之,無以立國。然寇阻大湖,春夏耕耘,秋冬水落,則收糧于湖寨,載老小於泊中,而盡驅其眾四出為暴。前日朝廷反謂夏多水潦,屢以冬用師,故寇得併力而我不得志。今乘其怠,盛夏討之,彼眾既散,一旦合之,疲于奔命,又不得守其田畝,禾稼蹂踐,則有秋冬絶食之憂,黨與攜離,方可招來。乃以便宜命荊、潭、鼎、澧、岳州將逐寨出首人,多方存恤,首領申行府授官,餘人給以閒田,貸之種子。又令湖南安撫司統制官任士安以兵三千屯湘陰,保護湘江糧道;統制官郝晸屯橋口,王俊屯益陽舊縣,吳錫屯公安,崔邦弼屯南陽渡,馬浚、步諒留潭州;其鼎州官兵,令程千秋分撥緊要屯駐。應諸校招收致人數,比附出戰獲級例推賞;其招收人,報所屬給種授田,務令安業。候黃誠、楊太、周倫公參了日,當議蠲免租稅,補授官資。仍給黃榜下任士安軍及岳、潭、鼎州撫諭。
保義郎唐開,特換右迪功郎。開獻《國都會要》三百卷,詔進一官;自言本諸生,故有是命。
癸亥,降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神武前軍統制王燮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