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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54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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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金以東京比歲不登,詔減田租、市租之半。

庚午,勒停人蔡縧復朝奉郎,提舉明道宮。


  

癸酉,禦內東門,為金主旻成服。

甲戌,夏國稱籓于金,金以下寨以北,陰山以南,伊實伊喇圖魯濼西之地與之。

丁丑,金始自其京師至南京,五十里置驛。

遼主趨都統瑪格軍,金人來攻,棄營北遁,瑪格被執。瑪克實來迎,贐馬駝羊,又率部人防衛。時侍從乏糧數日,以衣易羊。至烏古迪裡部,以都點檢蕭伊蘇知北院樞密使事,封瑪克實為神裕悅王。

二月,金詔護遼帝諸陵,有盜發者罪死。庚寅,給宗翰馬,命賑新附之民。

己亥,躬耕籍田。

丙午,詔:「自今非歷台閣、寺監、監司、郡守、開封府曹官者,不得為郎官、卿、監。着為令。」

尚書左丞李邦彥,以父憂去位。

金宗翰乞濟師,詔有司選精兵五千給之。

丁未,金主諭宗望曰:「凡南京留守及諸闕員,可選勛賢有人望者就注擬之,具姓名官階以聞。」

遼耶律約索等十人謀叛,伏誅。

三月,己酉朔,以錢景臻為少師。

金遣使詣宣撫司,索趙良嗣所許糧二十萬石。譚稹曰:「二十萬石不易致,良嗣所許,豈足憑也!」遂不與。金人大怒,及舉兵,亦以此為辭。

庚戌,金宗望請選良吏招撫遷、潤、來、隰之民保山砦者,從之。

己未,宗望以南京反覆,凡攻取之計,乞與知樞密院事劉彥宗裁決之。

辛未,夏國王李乾順進誓表於金。

閏月,戊寅朔,金賜夏國誓詔。

辛巳,皇后親蠶。

京師、河東、陝西地震,宮殿門皆搖動有聲,河東、陝西尤甚,蘭州諸山草木悉沒入地,而山下麥苗皆在山上。詔右司郎中黃潛善案視,潛善不以實聞,帝意乃安。遷潛善為戶部侍郎。

夏,四月,巳酉,金賑上京路、西北路之隆者及新徙嶺東之人。

癸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八百五人。

丁巳,起複李邦彥為尚書左丞。

戊午,金以所築上京新城名會平州。

五月,癸卯,金使來告嗣位。

癸未,金主詔曰:「新降之民,訴訟者眾,今方農時,或失田業,可俟農隙聽決。」

金人既建平州為南京,未幾,州人擁都統張敦固據城抗拒。是月,揀摩克南京,殺敦固。

自得燕地,悉出河北、河東、山東之力以往饋官軍,率十數石致一石,才一年,三路皆困。六月,壬子,詔西京、淮、浙、江、湖、四川、閩、廣措置調夫各數十萬,並約免夫錢,每夫三十貫,委漕臣限督之,違者從軍法,用王黼言也。尋又詔宗室、戚裡、宰執之家及宮觀、寺院,一例均敷,於是遍率天下,所得才二千萬緡,而結怨四海矣。

秋,七月,壬午,金皇子宗峻卒,太祖之嫡子也。

丙戌,金禁外方使介冗從多者。

戊子,遣着作佐郎許亢宗等如金賀嗣位。

丁酉,詔:「應系御筆斷罪,不許詣尚書省陳訴改正。」

王黼言:「頃得方士璣衡之書,足以察七政。」甲辰,詔置璣衡所,以黼及梁師成領之。

遼主既得耶律達實兵,及居古迪裡部,又得瑪克實之兵,自謂有天助,再謀出兵收復燕、雲。達實諫曰:「向以全師不謀戰備,使舉國皆為金有。國勢至此,而方求戰,非計也。當養兵待時而動,不可輕舉。」遼主不從。達實遂殺知北院樞密事蕭伊實及博勒果,自立為王,率鐵騎三百宵遁。

遣校書郎衛膚敏如金賀生辰。膚敏言:「金生辰後天寧節五日,今未聞彼遣使而吾反先之,于威重已闕。萬一金使不至,為朝廷羞。請至燕而候之,脫若不來,則以幣置諸境上。」帝以為然。洎至燕山,金使果不來,遂置幣而返。


  
遼主在夾山,金人欲取之,以力不能入夾山為恨。遼主畏宗翰在西京扼其前,久不敢出。俄聞宗翰還上京,洛索代領軍事,遂率諸軍出夾山,下潼陽嶺,取天德、東勝軍、寧邊、雲內等州,南下武州,如履無人之境。洛索忽以大兵扼其歸路,急擊之,遼眾大潰。

夏人舉兵侵武、朔二州地界,宣撫使譚稹遣李嗣本禦之。兵數交,夏人未即退,而金人怨朝廷納張,又以稹不給糧,遂攻蔚州,殺守臣陳翊,陷飛狐、靈丘兩縣,逐應州守臣蘇京等,絶山後交割意。朝廷咎稹措置乖方,童貫、蔡攸又共排稹,八月,乙卯,責授稹順昌軍節度副使,致仕,以童貫領樞密院,代其任。

遼主之在夾山也,帝欲誘致之,始遣一番僧賫御筆絹書通意。及遼主許允,遂易書為詔,許待以皇弟之禮,位燕、越二王上,築第千間,女樂三百人,遼主大喜。貫是行出太原,名為代稹交割山後地土,實以密約遼主來降,自往迎之也。遼主欲來奔,慮南朝不足恃,遂直趨山陰。

國舅詳袞蕭托卜嘉降于金。

壬戌,以復燕、雲,赦天下。

九月,乙亥,以白時中為特進、太宰兼門下侍郎,李邦彥為少宰兼中書侍郎。

辛巳,大饗明堂。

丁亥,以趙野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宇文粹中為尚書右丞,開封府尹蔡懋同知樞密院。

庚寅,遣校書郎賀允中等如金賀正旦。

庚子,金使布密古等來致遺留物。

冬,十月,甲子,金以泰州秋潦,發寧江州粟以賑之。丙寅,命運米五萬石于廣寧,以給南京、潤州戍卒。

庚午,金使來賀正旦。

御筆:「道官可自大夫以上共帶職人並令封至朝官,許廕贖私罪為官戶。」

詔:「有收藏習用蘇、黃之文者,並令焚燬,犯者以大不恭論。」

癸酉,詔:「內外官並以三年為任,治績着聞者再任。」

遼主在陰山,從者不過四千戶,步騎才萬餘,猶納圖魯卜部人額格之妻,以額格為本部節度使。

十一月,丙子,太傅王黼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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