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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集 - 62 /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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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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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固其本,養其正,如斯而已矣。

吾兄先覺而守道,獨立而全和,貞確端懿,雅不覊俗,君子之素也。亦既升名天官,告余東遊,是將乘商於,浮漢池,歷郢城,下武昌,復於我始見之地。則朋舊之徒,含喜來迎;宗姻之列,加禮以待;舟輿所略,賀聲盈耳;離群之思,行益少矣。仆不腆,見邀為序。


  

狂夫之言,非所以志君子也,自達而已。

○送班孝廉擢第歸東川覲省序

隴西辛殆庶,猥稱吾文宜敘事,晨持縑素,以班孝廉之行為請。且曰:「夫人殆所謂吉士也。願而信,質而禮。言不黷慢,行不進越。

其先兩漢間繼修文儒,世其家業。其風流後胤,耽學篤志之士,往往出於其門。今夫人研精典墳,不告劬。屬者舉鄉裡,登春官,獲居其甲焉。

家于蜀之東道,其嚴君以客卿之位,贊是方岳,為大夫良。今將拜慶寧覲,光耀族屬,是其可歌也。道出於南鄭,外王父以將相之重,九命赤社,為諸侯師。今又將亟駕省謁,從容燕喜,是又可歌也。

故我與河南獨孤申叔、趙郡李行純、行敏等若干人皆歌之矣。若乃序者,固吾子宜之。」柳子曰:「吾嘗讀《王命論》及《漢書》,嘉其立言。彼生彪、固之冑歟?相國馮翊王公,功在社稷,德在生人。

其門子弟游文章之府者,吾嘗與之齒。彼生嚴氏之出歟?承世家之儒風,沐外族之休光。彼生專聖人之書,而趨君子之林,宜矣哉!」遂如辛氏之談,濡翰于素,因寓于辭曰:為我謝子之舅氏,珠玉將至,得無修容乎!

○送獨孤申叔侍親往河東序

河東,古吾土也,家世遷徙,莫能就緒。聞其間有大河、條山,氣蓋關左,文士往往彷徉臨望,坐得勝概焉。吾固翹翹褰裳,奮懷舊都,日以滋甚。獨孤生,周人也,往而先我。

且又愛慕文雅,甚達經要,才與身長,志益強力。挾是而東,夫豈徒往乎?溫清奉引之巢,必有美製。倘飛以示我,我將易觀而待,所不敢忽。

古之序者,期以申導志義,不為富厚,而今也反是。生至于晉,出吾斯文于筆硯之伍,其有評我太簡者,慎勿以知文許之。

○送豆盧膺秀才南遊序

君子病無乎內而飾乎外,有乎內而不飾乎外者。無乎內而飾乎外,則是設覆為阱也,禍孰大焉;有乎內而不飾乎外,則是焚梓毀璞也,詬孰甚焉!於是有切磋琢磨鏃礪栝羽之道,聖人以為重。豆盧生,內之有者也,余是以好之,而欲其遂焉。而恆以幼孤羸餒為懼,恤恤焉游諸侯求給乎是,是固所以有乎內者也。

然而不克專志于學,飾乎外者未大,吾願子以《詩》、《禮》為冠屨,以《春秋》為襟帶,以圖史為佩服,琅乎ギ璜沖牙之響發焉,煌乎山龍華蟲之采列焉,則揖讓周旋乎宗廟朝廷斯可也。惜乎余無祿食于世,不克稱其欲,成其志,而姑欲其速反也,故詩而序雲。

○送趙大秀才往江陵謁趙尚書序

士之知感激許與,常欲以有報為志者,則凡志乎道者,咸願為之。如趙生,庶乎哉!來謂余曰:「宗人尚書以碩德崇功,由交、廣臨荊州,仁我若子姓,恩禮重厚。有賢子為御史,好學而甚文,友我若同生,歡欣交通,我誠樂為之用,甚不辭也。不幸遭重痼,六旬而後知人。

方其急也,大懼不克報尚書公之恩,又懼無以當御史君之心以沒。每念於是,未嘗不■A28然內傷,若受鋒刃。自是而後,調藥石,時飲食,生血補氣,強筋植骨,榮衛之和,膂力之剛,迨今茲始全。然為人舒干抗首,文翰端麗,材足以用,敢辭而往,以效于戲下。」其言雲爾。

自吾竄永州三年,趙生亟見。視其狀,恭謹願慤;觀其跡,溫密簡靜;聞其言,徑直端誠。自尚書之為荊州,異政日至。至則趙生喜起立,伸目四顧,不啻若自己而為之者。

誠宜有報知己之道,又誠宜有大賢而為之知也。是行也,趙生其將奮六翮,翔千里,以為轅門大府之重。增羽儀之盛,其道美矣。故余繼之以辭。



●卷二十三序別




  


○同吳武陵贈李睦州詩序

潤之盜,竊貨財,聚徒黨,為反謀十年。今天子即位三年,大立制度。於是盜恐且奮,將遂其不善。視部中良守不為己用者,誣陷去之,睦州由是得罪。

天子使御史按問,館于睦。自門及堂,皆其私卒為衛。天子之衛不得搖手,辭卒致具。有間,盜遂作。

而庭臣猶用其文,斥睦州南海上。既上道,盜以徒百人遮于楚、越之郊,戰且走,乃得完為左官吏。無幾,盜就擒,斬之於社垣之外。論者謂宜還睦州,以明其誣。

既更大赦,始移永州,去長安尚四千里,睦州未嘗自言。

吳武陵,剛健士也。懷不能忍,於是踴躍其誠,鏗鏘其聲,出而為之詩,然後慊于內。余固知睦州之道也熟,銜匿而未發且久,聞吳之先焉者。激於心,若鐘鼓之考,不知聲之發也,遂系之而重以序。

○送南涪州量移澧州序

越有納官之令以勝大敵,漢有羽林之制以威四夷。國家寵先中丞,邁古人之烈,故君自未成童,品常第四,人猶曰于古為薄。漢北地都尉,以不勝任陷匈奴,而子單侯于瓶。濟北相韓千秋以匹夫之諒,奮觸南越,而子延年侯于成安。

君之土田之錫,猶挫于有司之手,始由施州為涪州,蜀道寇,晝不釋刃,夜不釋甲,曰:「我忠烈胤也,期死待敵。」敵亦曰:「彼忠烈胤也,儘力致命,是不可犯。」然而筆削之吏,以簿書校討贏縮,受譴茲郡,凡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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