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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集 - 92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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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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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敷文帝階,擢列侍從;以忠遠名,有直有諷;辨遏堅懇,巨邪不用。秀出班行,乃動帝目;帝省竭心,恩顧日渥。翔于郎署,て于禁密;發帝之令,簡古而蔚。不比于權,以直友冤;敲撼挫揠,竟遭斥奔。

久淹于外,歷守大藩;所至極思,必悉利病。萎枯以膏,燠以醒。坦之敞之,必絶其徑;竣之澄之,使安其泳。帝思其文,覆命掌誥;公潛謂人,此職宜少;豈無凋郡,庸以自效。


  

上藉其實,俾統于洪;逋滯攸除,奸訛革風;祛蔽于目,釋負于躬。方乎所部,禁絶浮屠;風雨順易,亢稻盈疇;人得其所,乃恬乃謳。化成有代,思以息勞;虛位而,奄忽滔滔。維德維績,志于斯石,日遠彌高。

   

●卷三十二·碑誌九





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贈太尉許國公神道碑銘

韓,姬姓,以國氏。其先有自潁川徙陽夏者,其地于今為陳之太康。太康之韓,其稱蓋久,然自公始大著。公諱弘。

公之父曰海,為人魁偉沉塞,以武勇游仕許汴之間,寡言自可,不與人交,眾推以為鉅人長者。官至游擊將軍,贈太師,娶鄉邑劉氏女,生公,是為齊國太夫人。

夫人之兄,曰司徒玄佐,有功建中、貞元之間,為宣武軍帥,有汴宋亳潁四州之地,兵士十萬人。公少依舅氏,讀書習騎射,事親孝謹,亻品亻品自將,不縱為子弟華靡遨放事。出入敬恭,軍中皆目之。嘗一抵京師,就明經試。

退曰:「此不足發名成業。」復去,從舅氏學,將兵數百人,悉識其材鄙怯勇,指付必堪其事。司徒嘆奇之,士卒屬心,諸老將皆自以為不及。司徒卒,去為宋南城將。

比六七歲,汴軍連亂不定。貞元十五年,劉逸淮死,軍中皆曰:「此軍司徒所樹,必擇其骨肉為士卒所慕賴者付之。今見在人,莫如韓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之,而請命于天子。

天子以為然,遂自大理評事拜工部尚書,代逸淮為宣武軍節度使,悉有其舅司徒之兵與地。

當此時,陳許帥曲環死,而吳少誠反,自將圍許,求援于逸淮,啖之以陳歸汴,使數輩在館,公悉驅出斬之。選卒三千人,會諸軍擊少誠許下,少誠失勢以走,河南無事。公曰:「自吾舅歿,五亂於汴者,吾苗薅而發櫛之幾盡。然不一扌前刈,不足令震戒。」命劉鍔以其卒三百人,待命于門,數之以數與于亂,自以為功,並斬之以徇,血流破道。自是訖公之朝京師,廿有一年,莫敢有ん呶叫號于城郭者。

李師古作言起事,屯兵于曹,以嚇滑帥,且告假道。公使謂曰:「汝能越吾界而為盜邪?有以相待,無為空言。」滑師告急。公使謂曰:「吾在此,公無恐。」或告曰:「翦棘夷道,兵且至矣,請備之!」公曰:「兵來不除道也。」不為應。師古詐窮變索,遷延旋軍。

少誠以牛皮鞋材遺師古,師古以鹽資少誠,潛過公界,覺,皆留輸之庫。曰:「此于法不得以私相饋。」田弘正之開魏博,李師道使來告曰:「我代與田氏約相保援,今弘正非其族,又首變兩河事,亦公之所惡,我將與成德合軍討之,敢告。」公謂其使曰:「我不知利害,知奉詔行事耳,若兵北過河,我即東兵以溶。」師道懼,不敢動,弘正以濟。誅吳元濟也,命公都統諸軍,曰:「無自行以遏北寇!」公請使子公武以兵萬三千人會討蔡下,歸財與糧,以濟諸軍,卒擒蔡奸。於是以公為侍中,而以公武為坊丹延節度使。

師道之誅,公以兵東下,進圍考城,克之;遂進迫曹,曹寇乞降。鄆部既平,公曰:「吾無事于此。」其朝京師,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公曰:「君為仁,臣為恭,可矣。」遂行,既至,獻馬三千匹,絹五十萬匹,他錦紈綺纈又三萬,金銀器千,而汴之庫廄錢以貫數者,尚餘百萬,絹亦合百餘萬匹,馬七千,糧三百萬斛,兵械多至不可數。初公有汴,承五亂之後,掠賞之餘,且斂且給,恆無宿儲。至是,公私充塞,至于露積不垣。

冊拜司徒兼中書令,進見上殿,拜跪給扶,贊元經體,不治細微,天子敬之。元和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為塚宰,又除河中節度使。在鎮三年,以疾乞歸;復拜司徒中書令,不能朝。


  

以長慶二年十二月三日薨于永崇裡第,年五十八。天子為之罷朝三日,贈太尉,賜布粟,其葬物有司官給之,京兆尹監護。明年七月某日,葬于萬年縣少陵原,京城東南三十里,楚國夫人翟氏。子男二人:長曰肅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

肅元早死。公之將薨,公武暴病先卒,公哀傷之,月餘遂薨。無子,以公武子孫紹宗為主後。

汴之南則蔡,北則鄆,二寇患公居間,為己不利,卑身佞辭,求與公好。薦女請昏,使日月至。既不可得,則飛謀釣謗,以間染我。公先事候情,壞其機牙,奸不得發,王誅以成。

最功定次,孰與高下。

公子公武,與公一時俱授弓鉞,處藩為將,疆土相望。公武以母憂去鎮,公母弟充,自金吾代將渭北。公以司徒中書令治蒲,于時,弟充自鄭滑節度平宣武之亂,以司空居汴。自唐以來,莫與為比。

公之為治,嚴不為煩,止除害本,不多教條。與人必信,吏得其職,賦入無所漏失,人安樂之,在所以富。公與人有畛域,不為戲狎,人得一笑語,重於金帛之賜。其罪殺人,不發聲色,問法何如,不自為輕重。

故無敢犯者。其銘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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