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響山亭,營軍于左右,權丞相善之,其說響山石。居宣五年,以疾去位,校其倉得石者五十萬餘,府得錢千者八十萬。公之為州,逢水旱,喜賤出與人;歲熟,以其得收,常有贏利,故在所人不併,而官府畜積。
元和六年,天子憫公疾,不可煩以職,即其處拜左散騎常侍,以其祿居。其歲九月望,薨于東都正平裡第,年六十七。明年,葬京兆萬年少陵原,夫人滎陽鄭氏。既其子臨漢縣男貫與其弟賞、貞謀曰:「宜有刻也。」告于叔父御史大夫坊丹延觀察使恕,因其族弟進士群,以來請銘,遂以其事銘曰:
冀公之封,維艱就功;襄陽繼大,啟慶自躬。于虔洎溫,厥緒既作;以及職方,遂都邦伯。朝夕人事,下完上實;師于其鄉,鄰寇逼屈。營軍響山,牆屋修施;褒功刻表,丞相之辭。
受代而家,敘疏及邇;不能廷,食祿卒齒。凡代大家,維難其保;既顯既願,戒于終咎。伊我襄陽,克慎以有;延畀後承,莫不率守。有墓于原,維樹在經;以告無期,博士是銘。
烏氏廟碑銘
元和五年,天子曰:「盧從史始立議用師于恆,乃陰與寇連,誇謾凶驕,出不遜言,其執以來!」其四月,中貴人承璀,即誘而縛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趨嘩,牙門都將烏公重胤當軍門叱曰:「天子有命,從有賞,敢違者斬!」於是士皆斂兵還營,卒致從史京師。壬辰,詔用烏公為銀青光祿大夫、河陽軍節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張掖郡開國公。居三年,河陽稱治,詔贈其父工部尚書,且曰:「其以廟享。」即以其年,營廟于京師崇化裡。軍佐竊議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無加命,號名差卑,于配不宜。」語聞,詔贈先夫人劉氏沛國太夫人。八年八月,廟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領府君而下,作主于第。
乙巳,升于廟。
烏氏著于《春秋》,譜于《世本》,列于《姓苑》,在莒者存,在齊有餘枝鳴,皆為大夫。秦有獲,為大官。其後世之江南者,家鄱陽;處北者,家張掖;或入夷狄為君長。唐初,察為左武衛大將軍,實張掖人。
其子曰令望,為左領軍衛大將軍。孫曰蒙,為中郎將;是生贈尚書,諱承,字某。烏氏自莒齊秦大夫以來,皆以材力顯;及武德已來,始以武功為名將家。
開元中,尚書管平盧先鋒軍,屬破奚、契丹。從戰捺祿,走可突干。渤海擾海上,至馬都山,吏民逃徙失業;尚書領所部兵,塞其道,塹原累石,綿四百里,深高皆三丈,寇不得進,民還其居,歲罷運錢三千萬餘。黑水、室韋,以騎五千,來屬麾下,邊威益張。
其後與耿仁智謀,說史思明降;思明復叛,尚書與兄承恩謀殺之。事發,族夷,尚書獨走免。李光弼以聞,詔拜「冠軍將軍」,守右威衛將軍,檢校殿中監,封昌化郡王、石嶺軍使。積粟厲兵,出入耕戰。
以疾去職。貞元十一年二月丁巳,薨于華陰告平裡,年若干,即葬于其地。二子:大夫為長,季曰重元,為某官。銘曰:
烏氏在唐,有家于初;左武左領,二祖紹居。中郎少卑,屬於尚書;不償其勞,乃相大夫。授我戎節,制有墟;數備禮登,以有宗廟。作廟天都,以致其孝;右祖左孫,爰饗其報。
雲誰無子,其有無孫;克對無羞,乃惟有人。念昔平盧,為艱為瘁;大夫承之,危不棄義。四方其平,士有迨息;來覲來齋,以饋黍稷。
唐故河東節度觀察使滎陽鄭公神道碑文
河東節度使贈尚書右仆射鄭公,葬在滎陽索上。元和八年六月庚子,太史尚書比部郎中護軍韓愈刻其墓碑曰:
司馬氏遷江南,有鄭豁者,仕慕容垂國,為其太子少保。其孫簡,當拓拔魏為滎陽太守。後簡者號其族為「南祖」。南祖之鄭入唐,有為利之景谷令者,曰嘉范,于公為曾祖;是生撫俗,為泗之徐城令;徐城生公之父曰洪,卒官涼之戶曹參軍。
公諱儋,少依母家隴西李氏,舉止異凡兒,其舅吏部侍郎季卿,謂其必能再立鄭氏。稍長,能自課學,明《左氏春秋》,以進士選為太原參軍事。對直言策,拜京兆高陵尉。考府之進士,能第上下,以實不奸。
樊仆射澤,以襄陽兵戰淮西,公以參謀留府,能任後事。戶曹殯于涼,涼地入西戎,自景谷、徐城,三世皆未還滎陽葬。公解官,舉五喪為三墓,葬索東。徐城墓無表,公能幼長哀感,心求不置,以得舊人,指告其處。
其後為大理丞、太常博士,遷起居郎、尚書司封、吏部二郎中,能官舉其名。德宗晚節儲將於其軍,以公為河東軍司馬,能以無心處嫌間,卒用有就。貞元十六年,將說死,即詔授司馬節,節度河東軍,除其官為工部尚書、太原尹,兼御史大夫、北都留守。
公之為司馬,用寬廉平正,得吏士心;及升大帥,持是道不變。部將有因貴人求要職者,公不用;用老而有功,無勢而遠者。削四鄰之交賄,省誇嬉之大燕,校講民事,施罷不俟日。用能以十月成政,氓征就寬,軍給以饒。
十七年,疾廢朝夕,八月庚戌薨,享年六十一。天子為之不能臨朝者三日,贈尚書右仆射。即以其年十月辛卯,葬索上。疾比薨,醫問交道,比葬,弔贈賜使者相及。
凡河東軍之士,與太原之氓吏,及旁九郡百邑之鰥寡,外夷狄之統于府者,聞公之薨,皆哭曰:「吾其如何!」
公與賓客朋游飲酒,必極醉,投壺博弈,窮日夜,若樂而不厭者。平居簾閣,據幾,終日不知有人。別自號「白雲翁」。名人魁士,鮮不與善;好樂後進,及門接引,皆有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