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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演義 - 281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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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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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近因時事多艱,朝廷孜孜圖治,力求變法自強,凡所設施,無非為宗社生民之計。朕憂勤宵旰,每切兢兢,乃不意主事康有為,首創邪說,惑世誣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變法之際,隱行其亂法之謀,包藏禍心,潛圖不軌。前日竟有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經覺察,立破奸謀。又聞該亂黨私立保國會,言保中國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實堪髮指。朕恭奉慈闈,力崇孝治,此中外臣民之所共知。康有為學術乖僻,其平日著述,無非離經叛道,非聖無法之言。前因講求時務,令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上行走,旋令赴上海辦理官報局,乃竟逗留輦下,搆煽陰謀,若非仰賴祖宗默佑,洞燭幾先,其事何堪設想?康有為實為叛逆之首,現已在逃,着各省督撫一體嚴密查拿,極刑懲治。舉人梁啟超與康有為狼狽為奸,所著文字,語多狂謬,着一併嚴拿懲辦。康有為之弟康廣仁,及御史楊深秀、軍機章京譚嗣同、林旭、楊鋭、劉光第等,實系與康有為結黨,陰圖煽惑,楊鋭等每于召見時,欺矇狂悖,密保匪人,實屬同惡相濟,罪大惡極。前經將各該犯革職,拿交刑部訊究,旋有人奏,若稽時日,恐有中變,朕熟思審慮,該犯等情節較重,難逃法網,倘語多牽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覆奏,于昨日諭令將該犯等即行正法。此事為非常之變,附和奸黨,均已明正典刑,康有為首創逆謀,罪惡貫盈,諒亦難逃法網。現在罪案已定,允宜宣示天下,俾眾咸知。我朝以禮教立國,如康有為之大逆不道,人神所共憤,即為覆載所不容。鷹鸇之逐,人有同心。至被其誘惑,甘心附從者,黨類尚繁,朝廷亦皆察悉,朕心存寬大,業經明降諭旨,概不深究株連。嗣後大小臣工,務當以康有為為炯戒,力扶名教,共濟時艱,所有一切自強新政,胥關國計民生,不特已有者,亟應實力舉行;即尚未興辦者,亦當次第推廣,于以輓回積習,漸臻上理,朕實有厚望焉。將此通諭知之!

看官讀這上諭,似除六人正法,嚴拿康梁外,不再株連,並言新政亦擬續行,表面上很是明恕,不想假名的上諭,又是聯翩直下。尚書李端棻、侍郎張蔭桓、徐致靖、御史宋伯魯、湘撫陳寶箴,或因濫保匪人,或因結連亂黨,輕罪革職,重罪充軍,及永遠官報,罷撤小學,規複製藝,撤銷經濟特科,所有各種革新機關,一概反舊,這便是戊戌政變,百日維新的結果。後人推譚嗣同等六人,為殺身成仁的六君子,並有詩弔他道:


  

不欲成仁不殺身,瀏陽千古死猶生。

即人即我機參破,斯溺斯饑道見真。

太極先天周茂叔,三閭繼述楚靈均。

洞明孔佛耶諸教,出入無遮此上乘。

東漢前明殷鑒在,輸君巨眼不推袁。

愛才豈竟來黃祖,密詔曾聞討阿瞞。

十日君恩嗟異數,一朝緹騎遍長安。

平戎三策何多事?抔土今還濕未乾。


  

太后既盡除新黨,力反新政,遂貌托鎮靜,安定了一年。這一年內所降諭旨,不是說母子一體,就是說母子一心,再加幾句深仁厚澤的套語,撫慰百姓。百姓倒也受他籠絡,沒甚變動。不意到光緒二十五年十二月中,竟立起大阿哥溥儁來,究竟是何理由,待至下回再說。

維新諸子之功過,已見上回總評。至若慈禧太后之所為,一經敘述,並未周內深文,而已覺強悍潑辣,彷彿呂武,非經紳商之電爭,江督之抗議,各國使臣之反對,幾何而不如呂后之私立少帝,武后之擅廢中宗也。夫慈禧以英明稱,初次垂簾,削平大難,世推為女中堯舜,胡為歷年愈久,更事益多,反不顧物議,倒行逆施若此?意者其亦由新黨之過于操切,激之使然乎?密謀被發,全局推翻,幸則竄跡海邦,不幸則殺身燕市,自危不足,且危及主上,危及全國,操切之害,一至于此,吾不能為維新諸子諱矣!

第八十八回  立儲君震驚匕鬯 信邪術擾亂京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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