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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指出雄辯家的風格應該是清楚、明白且適當的。對題目及對象來說,好的風格不應該是太誇大,不應該華而不實,也不應該太普遍、俗氣。如何達到這些目的,如何恰當的使用明喻和隱喻,如何避免使用不正確的語言、散文韻字及時間的控制等問題,他也都進行了討論①。
①參見易傑雄主編:《世界十大思想家》,餘紀元撰《亞里士多德》,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第
159-
160頁;G.羅伊德:《亞里士多德思想的成長與結構》,(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第
177-
178頁。
2. 詩學
《修辭學》的第
3卷,由有效的公開演講中設定了一些有關散文實作的規則,論述演講的形式、探討美學問題,這就是他的《詩學》。這是亞里士多德關於文藝理論的主要著作。
《詩學》篇幅不大,流傳下來的本子不太完整。《詩學》是西方第一部較系統地論述文藝理論和文藝評論的著作,在文藝理論史和美學史上具有極高的地位,一向被西方學者奉為金科玉律。車爾尼雪夫斯基說:「《詩學》是一篇最重要的美學論文,也是迄至前世紀末葉一切美學概念的依據。」②
②車爾尼雪夫斯基:《美學論文集》、人民文學出版社,
1957年版,第
1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