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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認識論原因。亞里士多德的範疇學說主要是從本體論來考察的,同時也涉及到認識論問題,因此他在論述問題的過程中,有時候往往把本體論的一些問題同認識論的認識過程混淆起來,結果就出現了前後矛盾和混亂,如「實體」這個範疇,前後就不一致。在《範疇篇》中,說個別事物是第一實體,一般的「屬」「種」是第二實體。在其他著作中,如《物理學》《形而上學》中,變為一般的形式是第一實體,個別事物是第二實體。為什麼會有這個變化?在《範疇篇》中,亞里士多德主要是從邏輯上考慮問題,沒有分析個別事物是由什麼組成的;在《物理學》中,他分析出個別事物是由形式和質料組合而成的。這裡的形式是《範疇篇》中所說的「屬」,「質料」是新提出的概念。具體事物由形式和質料組合而成。決定事物本質的是形式,再分析下去,就回到了柏拉圖的唯心論。從認識論上說,人的認識過程可以從一般到個別,但如果把這種認識過程當作客觀事物存在的情況,那就錯了。
創立邏輯學,是亞里士多德的一大功績。但他把形式邏輯中的矛盾律,當成宇宙的根本規律,這就使真理變成了謬論。矛盾律反映了事物的一個側面,它是人們初步的思維規律,把它絶對化,變成適用於一切領域的普遍規律,用形式邏輯的矛盾律代替客觀世界的矛盾規律,就無法理解事物的矛盾運動,無法理解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的辯證法,他用「是就是,不能既是又不是」的原則衡量一切,解釋一切,不可避免地在範疇學說中反映出形而上學觀點。
總之,亞里士多德的範疇學說,既有正確的一面,這是主導方面,又有不足的一面,存在著矛盾和混亂。既然正確的一面是主要的,我們就要肯定他的貢獻,在當時的條件下,提出如此豐富的範疇學說,確實值得大書特書。而提出不足,是為了更好地宣傳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