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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是客觀事物的本質聯繫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是人們認識世界過程中的支撐點和階梯。列寧說:「在人面前是自然現象之網。本能的人,即野蠻人沒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區分開來,自覺的人則區分開來了。範疇是區分過程中的一些小階段,即認識世界的過程中的一些小階段,是幫助我們認識和掌握自然現象之網的網上紐結。①」人們在實踐中,反覆地接觸到同一種類的事物,積累了關於某一種類事物的種種屬性、特徵、聯繫等等的豐富印象,於是就在頭腦中進行整理和概括工作,把這類事物的共同的本質聯繫抽象出來,形成概念,並在概念的基礎上進行邏輯的思維活動。這樣,人們才可能日益深刻地揭示客觀世界的規律性,達到有成效地改造世界的目的。那些比較深刻的、比較普遍的概念,就叫做範疇。
①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
38卷,人民出版社,
1960年版,第
90頁。
亞里士多德是在西方哲學史上最早對哲學範疇的含義和意義作了許多有益探索的哲學家。雖然他沒有給範疇下過定義,但根據他的幾本有關著作,我們可以考察出他的範疇學說的含義。
1. 範疇的含義
亞里士多德對範疇的研究,一個重要方面是從語法或修辭學出發的。在《範疇篇》一開頭就討論語法問題,討論了同義詞、多義詞以及在語言表達中語詞的表達形式和組合形式。並按主詞和賓詞的關係,把範疇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屬於只能作為主詞不能成為賓詞的,另一類是屬於作為賓詞而述說主體的(主詞的)。他之所以從語法的主詞和賓詞的關係上來揭示和闡明範疇的含義,是因為:(
1)範疇和語法是緊密相聯的,人們對於事物的認識或表達對事物的看法,總是離不開對於事物的定義和概念。對事物下定義就必然牽涉到語法問題,因此作為反映事物本質的、普遍的概念的哲學範疇,當然也就同語法問題直接發生聯繫。(
2)亞里士多德的範疇學說首先是從形式邏輯的角度提出來的,或者是以形式邏輯為基礎的,而對邏輯的研究和思維過程的分析,是以語法為出發點的。(
3)亞里士多德的活動年代正是智者中詭辯派風行的時期,他當時在理論上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反對詭辯派的種種謬論,而詭辯派的手法之一是在語法上製造混亂,混淆概念,提出似是而非的定義。他的一些範疇是在駁斥詭辯派的基礎上提出的。這樣,範疇就自然地和語法、詞語結合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