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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將汪子嵩有關這方面的研究作一介紹①,作為本節的主要內容。
①葉秀山等主編:《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
2卷,汪子嵩撰:《亞里士多德》,山東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第
31-
48頁。
第一,形式與質料的關係。形式和質料是任何事物都不可缺少的兩種因素,任何事物都是形式和質料的統一。質料是構成事物最基本的東西,是事物的基礎。但單有質料還不能構成一個事物,它還必須有形式,這才能使事物區別開來。例如磚是建築用的質料,但用磚來建築房屋,還是砌成圍牆,則是由於形式不同而使它們區別開來。他接著指出,質料與形式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兩者是對立的,而這種對立又是相對的,一種質料對較高一級的形式而言是質料,對較低一級的質料而言又是形式。例如磚瓦,對於房屋來說是質料,但對於構成它的泥沙來說就是形式。以此類推,便構成了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質料形式關係的不同層次的系統,整個世界成為一個一層一層不斷發展的系列。質料和形式的關係,是潛能和現實的關係。當質料還沒有成為一個個體的時候,也就是還沒有獲得形式的時候,它只是以潛在的狀態存在著,他稱做「潛能」;而當它具有一定形式的時候,它就成為現實的個體了。可見,質料是潛在的形式,形式是實現了的質料。質料僅是一種被動的能,是潛在的能力,是可能性;它要努力使自己得到實現,獲得形式,達到自己的目的。形式是運動,是主動的能力,它要實現自己,完成自己的目的。因此,潛能總是趨向現實,現實也總是在潛能中完成。二者不能相互離開,又相互區別。潛能不斷向現實轉移,從潛能到現實,是一個不斷運動變化的發展過程。用潛能和現實這樣本身是流動的範疇來構築哲學體系,對西方哲學和科學的發展產生不小的影響。凡是接受和運用類似這樣的流動的範疇的哲學,辯證法因素就比較多。
亞里士多德在質料與形式關係問題上,雖然表現了辯證法思想,但他進一步論述時又離開了辯證法。他設置了最後的終極,肯定最後有一個沒有質料的純形式、不帶任何潛能的純現實,即「不動的動者」。窒息了辯證法,又被以後的經院哲學加以利用,去為宗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