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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 205 / 625
推理懸疑類 / 佚名 / 本書目錄
  

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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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曹翰林見問得真切,料想隱瞞不住,便說:「欽差老大人若問,廢員也不敢不從實說來。奈因此事說出,與我臉上無光,老大人休得見笑。前者五月初五日,有人邀我飲酒,原說今夜不回,只因牽掛,故此四鼓時回來。直走到後園,見得小妾房中並無燈燭,聽得屋內有打呼之聲。廢員走到裡面問他是誰,猛見一人起來,抱住廢員叫周氏。廢員吃驚,大呼:『快來捉賊!』那人一鬆手,跑出房門越牆而去,家人追之不及。屋內撇上兩隻鞋。家中眾人正忙亂之間,周氏同丫環回來。問她,她說:『花園內避暑,聽得有人亂嚷,方纔回來。』使女立時點燈,帳下一瞧,這雙鞋正是曹必成的。」施公聽罷,哼了幾聲說:「後來怎樣?」曹翰林說:“後來我對小妾冷笑幾聲,將鞋藏起,恐怕羞名宣揚,有玷門戶。我便走到前面書房對燈而坐,越想越惱,事有可疑。又想起白天給周氏一支金釵,廢員使人去要,他竟自弄沒了。廢員想:這金釵沒了,鞋是曹必成的,這周氏必嫌我年邁,與家奴私通。越想越是可惱可恨,廢員心中動怒,又恐怕傳揚出去,故此想一拙計,將小妾處治:就寫休書一封,合那雙鞋都裝在一匣內,叫丫環玉鳳送與小妾。

哪知小妾含愧自縊。廢員倒樂其剛強。久聞老大人明鏡一般,今日相逢,真乃三生有幸。廢員說的俱是實情,並無半句虛言。”


  

施公帶笑開言說:「賢契那如夫人也必是死後含怨。再想曹必成這件事,未嘗無屈枉。」又說:「貴縣,你可也聽見?」

知縣聽得話語不順,連忙跪倒說:「卑職聽見。」施公說:「曹必成,他是勾引強盜打劫主人麼?若據來書所斷,書上寫他殺人,你就叫他償命,你也不問是殺了何人,屍首現在何處,你這官做的倒也省心。」知縣連連叩頭說:「卑職才疏學淺,望大人擔待。」曹翰林連忙站立,曲背躬身說:「此事實實廢員之錯,與知縣太爺無干,望老大人高抬貴手。」施公微微冷笑,說:「賢契,本院若將此案問清,你難逃無故逼人,誤陷家奴之罪。賢契且請坐下。」曹翰林復又坐下。

施公望知縣說:「你速差妥當人去接玉鳳,用車接來,一路上勿許驚嚇于她。再把曹必成那雙鞋帶來,晚間要到。」陳知縣叩頭起身,往外便走。若知如何發落,且看下回分解。

187回  縣主徇情主僕疑忌 總漕折獄生死冤明

且說施公吩咐將曹必成帶下去,立刻退堂,到後廳同了曹步雲去用酒飯。酒飯已畢,天已將晚。知縣進內回話說:「啟稟老大人在上,卑職將玉鳳合曹必成的鞋帶到。」施公說:「吩咐堂上掌燈,先排班伺候,把那雙鞋放在公案上。」施公同翰林來到前面公案旁依次而坐。衙役一聲喊堂,排班侍立齊整。

施公說:「帶曹必成。」下面答應,不多時將曹必成帶到,公案前跪倒。施公說道:“你的言語,句句有理,並無欺主母之意。


  

這裡現有你的對證,拿下去叫他自己去看。”關小西拿鞋,放在曹必成面前。曹必成拿起看了看,口尊:「大人,是小人穿過的鞋,為何拿到這裡?」施公說:「鞋是你的,為何放在你主母房中?你這還不實說!」曹必成跪爬半步,口尊:「青天大人,此鞋是小的五月初四,穿著街上閒游,偶來一陣暴雨,小人緊跑了幾步,將鞋陷入泥中。回到家內,叫小的妻刷洗乾淨,曬在外面。小的穿著布靴。于次日端陽,家主被人請去,不多時小的也有人請去,就是穿的靴子。一夜未回,次早回來,才知主母身亡,不知何故。及至到縣投書,受百般嚴刑,那時就穿的靴子。縣太爺那時當堂叫畫招,小的不是就穿著靴子麼?這雙鞋為何在主母房中,我是一點不知。」施公說:「將他帶下去,再把玉鳳帶來。」玉鳳跪倒公案前,下役解去項鎖。施公帶笑開言說:「你叫玉鳳?」下面應聲:「是。」施公又問:「你在曹家所做何事!」玉鳳說:「小人是曹家的使女,伺候周姨娘不離左右。」施公點頭,又說:「你在主母處伺候,前者五月初五,你老爺有支金釵交與汝夫人,此物不知有無?你主母自縊的情由,要你從實說明,不得錯誤。」

玉鳳見問,說:“大老爺在上,小婢最不會撒謊。我家老爺也在這裡。本來他老人家在我周主母身上也太過寵,有點應時新鮮物件,必要買來與他先吃。衣裳就不必說了,皮棉夾紗單,有數十箱。首飾各樣俱全,也有數十個匣子,還不夠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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