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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 478 /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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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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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何氏女,汜水人。侍祖母同寢,夜火,其兄援祖母出,復入救女,女以衣履不具,終不出,與妹二、表妹一同死。

沈鼎猷妻嚴,浙江山陰人。寡,遇火,倉卒不得衣。救者至,出其子門外,復閉門焚死。


  

鐵山婦,德化人。火至傍舍,鐵山塹高,迫不得上,或援以手,婦不肯上,及於火死。

汪氏女,與賀氏女,皆歙人,家縣之東門,相鄰也。父母俱歿,各居小樓中,汪長賀一歲,賀時從刺繡,相親若姊妹。縣大火,初發,汪未寢,驚走出,呼家人救賀。往叩門,賀自樓上問曰:「姊出乎?」曰:「已出,故使來相迎。」少頃,賀復曰:「吾求外襦不得,不可以出,幸謝姊!」既而火及,汪氏之人欲排戶入救之,賀怒詈,乃不敢前,竟焚死。還報汪,汪曰:「妹死,吾何忍獨生?」趨賀死所,躍入火,亦死。

馮光琦女,郭君甫妻吳,皆盱眙人。光琦恆為客,女母死,囑吳為侶。遇火,女扶母棺號,火益烈,救不至,吳引女出,女堅不肯起,俱焚死。

黃聲諧妻王,婺源人。寇至,扶姑行避寇,道失姑,跡之至渡口。水方盛,行度橋,橋欲圮,有男子援以手,卻之。橋圮,墮水,據木浮中流。男子以雨蓋授,復卻之,遂溺。

徐惟原妻許,南陵人。康熙間盜起,許行當涉水,從者請負以行,許曰:「仆焉可負我?」寇大至,入水死。

柯叔明妻鞏,貴池人。大水,叔明及其子已出,使仆負鞏,鞏以仆裸,不肯出,死於水。

胡某妻裘,新城人。大水,比戶皆乘屋。鄰有裸而登者,裘恥之,不上,溺死。

陳儒先妻李,不知何許人。夜半水至,鄰人呼升屋避,李衣逐水去,死不出。

白洋女,不知何許人。康熙四十七年,大水,從流至白洋。有拯之者,女以無衣,不就拯,死。

高氏婦,六安人。避水鄰樓,惡男女雜處,挈幼女下,立曠地。水大至,其夫垂綆使援以上,終不上,竟死。

段吳考女,稷山人。雍正七年六月,山水夜發,壞廬舍,女從水浮沉葦間。鄰人赴援,女以無衣,不肯出,入水死,年十五。

曹氏女,無為人。州有寺僧與婦人私,鄰童入寺見之,僧殺而埋焉。童父訟於州,僧辭服。僧念罪當死,不如多所連染,得稽刑。乃妄言良家子女與通者三十餘人,女家故近寺,亦在誣中。州吏盡逮諸婦,女白父,當詣庭自列,父不可,旦入城,謀諸吏。忽女自至,意色自如,詣庭。州吏出僧質,僧曰:「汝非曹氏女耶?」女曰:「然。」僧曰:「吾所交惟汝最久且密。」女曰:「果爾,吾身有異人處,汝當知。」僧辭遁。女固請入室使婦驗,則下體有疣贅,州吏始知僧言妄,慰遣女歸。女既歸,嘆曰:「吾所以蒙恥詣庭者,非為自表暴,蓋欲全此三十餘人而救其死耳。今事既白,吾廢人也,安用生為?且可使昏暴之吏,有所愧懼也。」遂自經死。

劉廷斌女,四川溫江人。廷斌道光七年官台灣鎮總兵,八年,卒官。喪還,渡海,遇盜。盜殺其家十七人盡,女以美獨不殺。有客附舟哀,盜擲岸上,盜以女還。居十餘年,生四子。一日,女入寺禮佛,見僧似若相識。既歸,省僧即附舟客也。乃為牒具遇盜始末,復入寺,密以畀僧。僧告官,官取盜及其徒悉誅之。縶四子,以問女,女曰:「我所以受汙不即死者,仇未報耳!仇報矣,此曹豈我子哉?」手刃四子,自縊死。

張氏女,山東人。貧為婢,其主明魯王近屬也。明亡,張挈硃氏子流離旁郡,行傭不給,得巨室子之。硃氏子稍長,為諸生。聖祖即位,詔先朝諸宗人得以本姓歸田廬,張乃為硃氏子泣言其故。硃氏子複姓,召諸長老,原為張加冠,事之如母。張艴曰:「吾硃氏不成妾也,今主君主婦何在?吾何敢竊位!吾以姐始,亦以姐終,原勿復言!」俗謂婢曰「姐」,故張言如是。

崇德五年,師伐明,下河間,河間知府曲阜顏賡明自焚。有孫嫗者,傭於顏,挾其幼孫光敏,從師出關,間道徒步還曲阜,歸顏氏。孫與張同以義行稱。

陳氏婢金蓮,梁縣人,縣諸生陳其珍家婢也。流賊破縣,金蓮負其珍幼子以逃。賊追及,令棄陳氏子,與俱去,金蓮不可。賊斫陳氏子,金蓮身覆翼之,被數創,終不捨。賊去,金蓮死,陳氏子得全。

邱氏婢新喜,瀘江人。邱氏富,寇至,舉室走匿。執新喜,問其主安在,榜之垂斃,終不言。寇退,創重死,邱氏世祠焉。

董氏,江都人,傭於韓氏。順治二年,師下揚州,韓氏夫婦及其長子皆死難。主婦蕭將死,以其幼子魏託於董,方三歲。即夕,董懷幼子匍匐亂軍中,出自竇,匿江濱,拾麥穗啖之,得不死。亂定,魏育於故人家,將婚,迎董。董疾甚,輿以來,語新婦曰:「媼病且死,不復見爾夫婦!爾夫昔抱持從萬死中活,有今日。其人賢,雖貧勿憂,後且大,毋效世俗兒女子,易爾夫也!」

任氏,西充人,夫曰楊汝學。傭縣中龐可還家,為其子憼乳母。流寇亂四川,可還且死,以憼囑任。俄而寇萬騎猝至,任負憼走,間道得脫。歲大饑,從汝學流轉陝西,嘗棄兄弟之子而全龐氏子。四川定,任曰:「龐故儒也,子今且九歲,弗使就學,吾何以對龐君?」攜以歸,使就學,夫婦力耕以給。憼中康熙二年舉人,任曰:「吾乃今無媿於龐君!」尋卒。


  
同時又有袁氏,明侍郎李兆家婢。李氏,兆子映庚乳母也。流寇亂,兆兄完謀舉義兵,不克,其族熸焉。袁以計脫映庚,李行求映庚,得之僧寺,藏其家衤複壁。範士龍者,兆仆也,自兆所至,因送映庚還兆。士龍歸西充,歲饑,妻子五人皆餓死,蓋亦義者雲。

盧尚義妻梁,文安人。織席以養姑,得遺金,告於姑,求主者還之。主者飠鬼以布,告於姑,堅辭不受。世宗時,命禦史鄂昌等巡察直隷,以其事聞,特敕嘉獎,賜米十石、布十疋,並命有司扁其門,以旌良淑。

白氏,秦安人,為張翠侍女。翠妻先卒,而病且死,目其子女泣。白曰:「君逝矣,此呱呱者,婢責也!」翠頷之,而泣不止。白輓髻拜床下,曰:「婢今為君婦,豈以死生異其志也!」翠乃瞑。白撫其子女至老。

王氏,名秋波,為晉江蔡氏婢。主將以為妾,而卒,無子。秋波長,家人遣之,秋波泣曰:「郎君將以為妾,郎君死,不可以貳。有為郎君後者,婢請得撫之。不然,當殉。」族人義焉,以從子六韜為其主後。娶於吳,生子,而六韜又卒。秋波與吳同處撫孤。

秦士楚妻洪,晉江人。早寡,事姑撫子,不憚艱苦。父家覆於仇,中危法當收孥,侄走匿秦氏。收者至,秦氏之人皆走避,洪獨不走。收者詰之,對曰:「無也。」斫以刃,被數創,終不言洪氏孤匿處。

張氏婢,海寧人。主母寡而貧,其兄割屋與其婢居,紡績以食。婢事主母謹,主母病將殆,無收恤之者。婢度事亟,招媒氏,原自鬻,以其值治喪,曰:「無多求,得七十緡,以為主母斂。事畢,吾來為之婦。」以告主母,主母感其義。主母死,婢以七十緡為之斂。事畢,要夫家以輿迎,婢撫棺痛幾絶,既蘇,再拜乘輿去。

楊氏婢,不知何許人,亦不詳其氏與名,主江西清江楊氏。楊氏之妾寡,將嫁,前一夕,呼婢,不應。怒曰:「汝,我婢也,何敢爾!」婢曰:「我楊氏婢耳,汝今誰家婦者?曰我婢我婢!」妾方持剪,墜,起,環走至曙。呼其婢曰:「我復為爾主,汝當何如?」婢叩頭泣,妾亦泣,遂謝媒妁不行。後將嫁其婢,婢曰:「人以我一言故,忍死至今,我亦終不去楊氏門。」

江貴壽妻王,名保姑,歙人。貴壽樵也,年倍王,王事之無怨語。既嫠,入縣曹氏為其女保母。曹氏女嫁,從之往。鹹豐十一年,出避賊,曹氏女方娠,不能行,乃匿諸深草中,而立以護之。賊至,創喉,猶求糠 和水食曹氏女,凍餒數日死。曹氏女卒得免。

張祿妻徐,深州人。同治七年,張總愚之徒破州,賊掠二女至其家,叱祿使飼馬,而令徐監二女炊。徐詰二女皆世族,炊竟,賊皆據案食,徐導二女潛出巷,指歸路。二女請徐偕,徐曰:「我去,賊且殺我夫。」歸就祿,謀偕走,賊見,問二女,徐忿罵賊,賊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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