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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演義 - 115 /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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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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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死者七百二十一人,咸棄屍漳水。剖魚者往往得人指甲,鄴下為之久不食魚。又登金鳳台,使元黃頭,與 諸囚各乘紙鴟以飛,能飛者免死。獨黃頭飛至紫陌乃墜,仍付御史獄,餓殺之。初,韶以高氏婿,寵遇異於諸元。美陽公元暉業當於宮門外罵之曰:「爾不及一老嫗,負璽與人,何不擊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爾亦詎得幾時?」帝殺暉業。剃元韶鬢鬚,加之粉黛以自隨,曰:「我以彭城為嬪禦。」言其懦弱如女也。韶欲昵帝,故一言起禍,致諸元盡死,身亦幽于地牢,絶食,啖衣袖而死。定襄令元景安欲請改姓高氏,其從兄景皓曰:「大丈夫寧可玉碎,何用瓦全!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帝收景皓誅之,而賜景安姓高氏。帝嗜酒,體日瘠,李後憂之。帝謂之曰:「我常問太山道士:『為天子幾年?』答我三十年。吾思之,得非十年十月十日乎?」又帝初登祚,改年為天保。識者曰:「『天保』二字,剖之為一大人只十,帝其不過十乎?」太子取名殷,字正道,帝視之不悅,曰:「殷家弟及,『正』字一止。吾身後兒不得為帝也。」左右請改之,帝曰:「天也,奚改為?」及疾甚,自知不能久,謂李後曰:「人生必有死,何足致惜?但憐正道幼弱,人將奪之耳。」又謂常山王曰:「奪則任汝,慎勿殺也。」遺詔傳位太子。尚書令楊、平秦王歸彥、侍中燕子獻、侍郎鄭頤受命輔政。遂崩。

帝居位十年,其崩時,果十月十日甲午也。癸未發喪,群臣無下淚者,唯楊涕泗橫流,嗚咽不已。太子即位,大赦。謚帝曰文宣皇帝,廟號顯祖。


  

尊婁太后為太皇太后,李後為皇太后。先是高陽王,滑稽便辟,有寵于顯祖。常在左右,執杖以撻諸王,太皇太后深恨之。及顯祖殂,有罪,太后杖之百餘,扶歸而卒。方顯祖殺上黨王渙,以其妃李氏配家奴 馮文洛。至是太后赦妃還第,而文洛尚懷戀戀,故意修飾,盛服往見。李妃出坐堂上,旁列左右,引文洛跪于階下,數之曰:「遵難流離,以致身受大辱,志操寡薄,不能捐軀自盡,有愧先王。蒙恩詔得反藩闈,汝是誰家下奴,猶欲見侮!」喝令左右去其衣冠,杖之一百,流血灑地。

太后聞之,髡鞭文洛,配甲坊。先是顯祖崩,常山王居禁中護喪事。太子即位,以天子諒陰,詔演居東館,軍國之事,皆先咨決。楊以二王地位親逼,恐不利於嗣王,心忌之。未幾,演出歸第,詔策施行,獨主之,多不關預。或謂演曰:「鷙鳥離巢,必有探卵之患,王不可出居私第。」楊休之詣演,演不見。休之謂王曰:「昔周公朝讀百篇書,夕見七十士,猶恐不足。王何所嫌疑,乃爾拒絶賓客?」以告王,王曰:「昔顯祖之世,群臣皆不自保。今一人垂拱,吾曹亦保優閒,何用汲汲。」因言朝廷寬仁,真守文良主。曰:「新帝春秋尚富,驟攬萬機,易為人蔽。殿下以朝夕先後,親承音旨,若使他姓出納詔命,大權必有所歸。殿下雖欲守藩,其可得乎?借令得遂,沖退自審,家祚得保靈長否?」演默然久之,曰:「何以處我?」曰:「周公抱成王,攝政七年,然後復子明闢。唯殿下處之。」演曰:「我何敢自比周公?」曰:「殿下今日地望,欲不為周公得乎!」演不應。

二月己亥,帝奉顯祖之喪至鄴,太皇太后、皇太后皆行,眾議常山王必當留守根本之地。時執政已生疑忌,乃敕二王俱從至鄴。外朝聞之,莫不駭愕。演既行,出郊送之。演恐有覘察者,命即還城,執手曰:「努力自慎。」因躍馬而去。領軍可朱渾,尚帝姑東平公主,謂執政曰:「主少國疑,若不去二王,少 主無自安之禮。」楊、燕子獻等皆以為然,乃謀處太皇太后于北宮,使歸政皇太后,出二王于外。

先是惡天保以來,爵賞多濫,欲加澄汰。先自表解開府,諸凡叨竊恩榮者,皆從黜免。由是嬖寵失職之徒,盡歸心二叔。又高歸彥總知禁旅,發晉陽時,楊敕留從駕五千兵,陰備非常。至鄴數日,歸彥方知,大慍。故初與楊、燕同心,既而中變,盡以疏忌之跡告二王。侍中宋欽道嘗侍東宮,教太子吏事,以舊臣侍側,奏于帝曰:「二叔威權既重,宜速去之。」帝曰:「可與執政共商其事。」等乃議出二王為刺史。以帝慈仁,恐不聽,乃通啟皇太后,乞主其事。有宮嬪李昌儀者,即高仲密妻,舊名瓊仙,文襄嘗納之為夫人。文襄歿,有寵于婁太后,常居宮中。


  

李太后以其同姓,亦相昵愛,遂以楊所啟示之。昌儀陽以為可,而密啟太皇太后。太皇太后大怒,即報知二王,令自為計。演乃謀之賀拔仁、斛律金,二人皆曰:「主上幼弱,今欲出大王于外,等之心未可問也。異日權歸他姓,國事正不可料。為大王計,不如收而殺之,以除後患。」演曰:「政自彼操,黨惡者眾,事若不成,反自速禍奈何?」金曰:「此時彼方得志,不以大王為意,乘間猝發,除之匪徒。」演然之,會等又議不可令二王並出,奏以湛鎮晉陽,演錄尚書事,留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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