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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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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十八年,旱,求直言。時更定新例,罪人當流者徙烏喇,下廷臣議。荃謂:「烏喇去蒙古三四千里,地極寒,人畜多凍死。今罪不至死者,乃遣流,而更驅之死地,宜如舊例便。」疏上,有旨令畫一,荃持前議益堅,且曰:「此議行,三日不雨者,甘服欺罔罪。」上改容納之。越二日,天竟雨,例得罷。十九年,上以講幄勞,加荃禮部侍郎銜。二十一年正月,乾清宮宴廷臣,賦柏梁體詩,荃與焉。二十三年,卒。上以荃貧,賜白金五百。

子宗敬,二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以編修入直,上命作書,因諭大學士李光地曰:「朕初學書,宗敬父荃指陳得失。至今作字,未嘗不思其勤也。」宗敬官至太常寺少卿。


  

勵杜訥,字近公,直隷靜海人。勵氏自鎮海北遷,訥以杜姓補諸生。康熙二年,纂世祖實錄,選善書之士,訥試第一,赴館繕錄。書成敘勞,授福建福寧州同,命留直南書房,食六品俸。十九年,授編修,充日講起居注官。二十一年,奏請復勵姓。聖祖方閲通鑒綱目,杜訥與學士張英侍,閲竟,杜訥請以禦批宣示史館,下禮部翰林院會議,如所請。二十七年,遷贊善。二十九年,遷侍講,改光祿寺少卿。三十六年,遷通政司參議。三十七年,遷太仆寺卿,再遷宗人府府丞。

三十九年,遷左副都禦史。疏言:「督撫大吏,朝廷畀以百餘城吏治、數千里民生,責任至重;若託詞鎮靜,漸成悠忽,不過以期會簿書忝封疆之寄。請敕各督撫年終匯奏若何察吏安民、興利除弊,以備清覽;不實,則治以欺罔之罪:庶時時警勉,不敢優遊草率,貽誤地方。籓司專掌錢穀,臬司專掌刑名,州縣之錢糧有無虧空,定案之爰書有無駁審,詳實並列,則籓臬之優劣亦無遁情。」議如所請。又言:「提鎮保送將弁,時有騎射甚劣並年老之員,經特旨甄別。典戎要務,首在考察將弁,請敕部將各提鎮所屬引見不稱旨之員,匯冊呈覽,並定處分。」下詔所司飭行。四十二年,擢刑部侍郎。卒。

杜訥學行醇粹,直禁廷二十餘年,無纖芥過失。四十四年,上駐蹕靜海,敕獎杜訥謹慎勤勞,親定謚曰文恪,手書賜其家。雍正元年,贈禮部尚書。八年,祀賢良祠。高宗即位,加贈太子太傅。

子廷儀,字南湖。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四十一年,特命直南書房。四十三年,授編修,遭父喪,既終,充日講起居注官。累遷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擢翰林院掌院學士、兵部侍郎。雍正元年,遷刑部尚書。疏言各省常平倉穀,當責督撫覈實盤查,年終冊報;又請於古北口外設理事同知,檢察命、盜獄:並從之。二年,疏言各州縣團練民壯,當選習槍箭,勤加訓練,上韙之,下直省督撫實力奉行;又疏請分立內外監,內監居要犯,外監居輕犯,別為女監,另牆隔別:均報可。迭疏論監生考職,禁止私鹽,清查入官家產,各舉其叢弊所在,並下部議行。七年,加太子太傅,賜「矜慎平恕」榜。九年,調吏部,仍專管刑部事。十年,卒,謚文恭。

子宗萬,字滋大。康熙六十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雍正二年,命直南書房,充日講起居注官,督山西學政。六年,遷國子監司業,按試潞安。臨晉民解進朝詐稱禦前總管,私書請託,宗萬疏發之,諭嘉獎,遷侍讀,命巡察山西。八年,巡撫石麟劾宗萬擾驛遞,並縱仆受賕,坐奪官。十年,起鴻臚寺少卿,仍直南書房。四遷至禮部侍郎,調刑部。乾隆元年,吏部劾宗萬保舉河員受請託,坐奪官。尋命直武英殿。七年,再起侍講學士,累遷通政使。直懋勤殿,纂秘殿珠林,遷左副都禦史。擢工部侍郎,調刑部。十年,坐縱門客生事,復奪官,手詔詰責,命還裡閉戶讀書。督撫那蘇圖劾宗萬縱弟占官地,命承修固安城工,免其罪。十六年,復起侍講學士,累遷光祿寺卿。二十四年,卒。

子守謙,嘉慶十年進士,官編修。

自杜訥以諸生受知遇,子孫繼起,四世皆入翰林。

徐元珙,字輯五,江南武進人。順治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典廣西試,遷郎中。出為福建建寧道僉事,善治盜。移山西冀寧南道參議,遭母憂去。康熙十二年,起直隷口北道參議。時宣鎮未設府縣,但置同知分防。元珙和調將士,嚴斥堠,增亭障,葺城郭,修學舍,邊境晏然。入為光祿寺少卿,歷太仆寺卿、通政使。

二十四年,授太常寺卿。疏請釐正北郊配饗位次,略言:「本朝分祭南北郊。圜丘南鄉,三聖並配,甚钜典也。獨方澤配位,臣不能無議。昭穆之位,分左右不分東西。圜丘南鄉,則東為左為昭,西為右為穆;地祇既北鄉,則西為左為昭,東為右為穆。蓋東西有定方,而左右無定位,從正位所鄉而殊。漢、唐地祇皆南鄉,至宋政和四年,引北牖答陰之義,始改北鄉,配位亦改焉。明嘉靖九年,建方澤壇,因宋制,地祇北鄉,而配位仍設於東,不應古禮。蓋其時禮官誤執以東為左,因循至今。然明配位止一太祖,或左或右,尚無越次之嫌。今三聖並配,左右易位,因之昭穆失序;況配位誤則從壇皆誤,即陵山從祀嶽鎮者亦誤。揆諸典禮,實有未安,有待釐正。」疏入,下廷臣集議,學士徐乾學、韓菼皆韙元珙議,獨許三禮駁之,遂不行。語見三禮傳。

二十五年,遷左副都禦史。疏請正北海祀典,略言:「唐望祭洛州,即今河南府。宋望祭孟州,即今懷慶府。明依宋制。說者謂懷慶屬濟源,潛通北海,故於此望祭焉。本朝定製,東海祀萊州,南海祀廣州,西海祀蒲州,皆為允當。獨北海仍祀懷慶,竊以嶽鎮方位,當準皇都。往南祭北,於義未愜。謹按北鎮醫巫閭山在今奉天府境,山既為北鎮,川即可為北海,矧長白山水、黑龍、鴨綠諸江,悉朝宗於海。請更定北海之祭,就北鎮醫巫閭為便。或疑歷時已久,不可輒更。臣按北嶽祀恆山曲陽,積二千餘年,用科臣言改祀渾源州。嶽祭可更,何疑海祭?」疏入,議行。

二十六年,疏乞歸養。至家,父已前卒。二十七年,孝莊文皇後崩,赴闕哭臨。疾作,卒於京師,上聞而憫之,喪歸,許馳驛,恤如禮。


  
元珙尚風義,座主陳彩沒,妻妾繼逝,撫其一歲孤並其女,為營婚嫁,與己子無異。時論推其篤厚。

彩字美公,廣東順德人。順治九年進士,自編修出為江南常鎮道。康熙初,江南有大獄,諸生連染被逮,彩以輕刑全活之甚眾。

許三禮,字典三,河南安陽人。順治十八年進士,授浙江海寧知縣。海寧地瀕海,多盜,三禮練鄉勇,嚴保甲,擒盜首硃纘之等。益修城壕,築土城尖山、鳳凰山間,戍以土兵。築塘濬河,救災儲粟,教民以務本。立書院,延黃宗羲主講。在縣八年,聲譽甚美。

康熙八年,行取,授福建道禦史。疏言:「漢儒董仲舒表章六經,其言道之大原出於天,與禪宗異學專主明心者不同。故宋儒程顥有儒道本天、釋教本心之辨。宜視宋時六大儒,從祀國學,進稱先賢。」下廷臣議,不果行。時雲、貴猶未定,三禮疏言蕩平後,察大吏宜嚴,蘇民困宜寬。

尋命巡視北城,太常寺卿徐元珙議北郊配位應改坐西鄉東,下廷臣集議,三禮曰:「陽生於子,極於巳,故祀天在冬至,位南郊南鄉;陰生於午,極於亥,故祀地在夏至,位北郊北鄉。答陰答陽,義各有取。配位者主道也,義在近尊者為上。故配天尚左,配地尚右,並居東。改之非是。」從之。尋疏請定武臣守制例,下廷臣集議,有謂本朝無此例者。三禮曰:「宋高宗紹興七年,嶽飛聞母訃,解兵柄徒步歸廬山,廬墓三年。此往代守制例也。」遂定議武臣守制自此始。旋擢通政司右參議。二十七年,遷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再遷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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