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史演義 - 354 / 445
中國現代史類 / 蔡東藩 / 本書目錄
  

民國史演義

第354頁 / 共445頁。

 大小:

 第354頁

朗讀:

等到趙倜電報到時,已經不及。那靳雲鶚敗至武勝關後,立即電告曹錕、吳佩孚以及直系各督軍乞援。吳佩孚見了這電報,便批交馮玉祥相機辦理。其餘田中玉、陳光遠、張文生、齊燮元等,也分電馮玉祥和趙倜,願出任調停。

那馮玉祥知道趙氏兄弟已為奉方所收買,決不肯善罷干休,所以一面請趙倜制止趙傑進攻,一面派兵救援靳雲鶚。那趙倜見事已決裂,因和左右商議道:「馮玉祥如果真心調停,就不該派兵前來,這顯然已不放心我了。卻也聰明。要是由他削平老二,我的勢力愈孤,他必然再行大舉攻我,那時悔之何及。


  

倒不如乘他不防,暗地在半路襲擊,打他一個措手不及,豈不強如坐以待斃?」一廂情願,所謂知己而不知人也。左右也都慫恿他用武力解決,趙倜意決,便派兵埋伏在中牟附近,專等馮玉祥的軍隊廝殺。馮玉祥原是近代智勇名將,如何不防?此所謂知彼知己也。他一面派兵前進,一方早已另派精鋭,繞出中牟之後,以備萬一。

趙軍如何知道?一見馮軍,便槍炮齊發,不防馮軍的別動隊,從後包抄過來,兩面夾攻,趙軍抵當不住,敗回開封。這時曹錕、吳佩孚還不曾知道趙倜邀擊馮軍的事情,所以在電呈徐世昌的時候,並不曾說及。那徐世昌已在直軍全權支配之下,見了電報,自然巴結,當即下了一個命令道:

據直、魯、豫巡閲使曹錕電呈:「據駐鄭旅長靳雲鶚、王如蔚等報稱:『河南第一師師長趙傑,率領所部,襲攻鄭州,職旅迫不得已,竭力抵禦。』等情。查鄭防向由該兩旅駐守,趙傑竟敢聲言驅逐,徑行襲擊,已電飭該旅長等,固守原防,弗得輕進,請即將趙傑褫奪官勛,並免去本兼各職,交河南督軍,依法訊辦。」等語。

豫省地方緊要,該師長趙傑身為將領,豈容任意稱兵,擾亂防境,着即行褫奪官職,並勛位勛章,交河南督軍趙倜,依法訊辦,以肅軍紀。此令。

這命令剛纔發表,趙倜截擊馮玉祥的報告又到,徐世昌只得也下令查辦。改任馮玉祥為河南督軍,遞遺陝西督軍缺,由劉鎮華兼署。查辦張作霖的命令,也在同日頒佈。蒙疆經略使、東三省巡閲使等職,一律裁撤。

並調吳俊升為奉天督軍,馮德麟為黑龍江督軍,袁金鎧為奉天省長,史紀常為黑龍江省長,至于河南方面,趙倜、趙傑的實力已完全消滅,自然毫無抵抗,逃之夭夭。所晦氣的,只有開封商民,未免又要搜刮些盤費,給他使用,這原是近來普通之事,倒也用不着大驚小怪的。極沉痛語,偏作趣話,作者未免忍心。丟下這邊。

再說張作霖雖然戰敗,在東三省的實力,並未消滅。奉方屢仆屢起,雖曰人謀,要亦地勢使然。徐總統一紙公文如何中用?不到一天,東三省的省議會商會農會工會等團體領袖,因要巴結張胡,立刻發電,否認張作霖免職命令,那吳俊升、馮德麟、袁金鎧、史紀常等,自不消說,當然也通電否認。可是張胡在灤州一方面,因前鋒屢敗,海軍又圖謀襲擊後方,不敢逗留,支持了幾日,便退出灤州。

直軍乘勢佔領古冶、開平、窪爾裡等處,因吳佩孚此時目光,已從軍事移到政治方面,也不大舉進攻。倘能從此不用武力,豈不大妙?初時曹錕想請王士珍出來組閣,曾由曹錕領銜,和吳佩孚、田中玉、陳光遠、李厚基、蕭耀南、齊燮元、馮玉祥、劉鎮華、陸洪濤等聯名請王士珍出山,收拾時局。王士珍雖非絶意功名的人,因鑒於時局的糾紛,並未全解,吳佩孚又尚有別種作用,辭謝不允。吳佩孚因和左右商議,擁護黎元洪出山,以恢復法統為名,庶幾可以號召天下。


  

舊參議院議長王家襄,眾議院議長吳景濂,見國會有復活的希望,自然歡喜。這班議員先生,也陰乾得可憐了。他們在吳佩孚門下,活動已久,此時見他要恢復法統,王家襄便竭力攛掇道:「南北的分裂,實起於法統問題,大帥主張恢復法統,實是謀國的不二妙計。國會恢復,黃陂復職,南方護法的目的已達,當然只好歸命中央,那時統一中國的首功,除了大帥,誰還當得上?便算美國華盛頓的功勞,也不過如此罷咧。」吳景濂也道:「大帥在戰前本已想奉黃陂複位,因為外交團恐怕增加一重糾紛,表示反對,大帥才沒有實行。現在奉軍已一敗塗地,中央的事情,只要大帥一開口,誰還敢說半個不字?何況恢復法統,原是為國為民,並不是為自己謀利益,國民正求之不得呢。大帥果肯做這樣的義舉,全國人民,竭力擁護還不夠,誰還肯反對嗎?」吳佩孚道:「我早已想過,恢復法統有兩件最重要的,一件是恢復國會,一件是請黃陂復職,只不知先做哪件才好。」吳景濂道:「這不用說,自然要先恢復國會。

自然公的地位頂要緊,一笑。總統是由國會產生的,不恢復國會,總統便沒根據了。」吳佩孚道:「這件事,我已示意長江上游總司令孫馨遠,請他做個發起人,他已拍過一次通電,你們見過沒有?」王家襄道:「我是吳議長向我說的,卻不曾見過原電。」吳佩孚便把孫傳芳的原電找出來,遞給王家襄,王家襄接來看道:

鞏固民國,宜先統一,南北統一之破裂,既以法律問題為厲階,統一之歸來,即當以恢復法統為捷徑。應請黎黃陂複位,召集六年舊國全,速制憲典,共選副座,非常政府,原由護法而興,法統既復,異幟可消,倘有擾亂之徒,應在共棄之列。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