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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史演義 - 280 / 445
中國現代史類 / 蔡東藩 / 本書目錄
  

民國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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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同時葵橋一路,先至美國使館,求見美使,美使適因抱病,未能面會,特令書記官出與接洽,亦許電達美國政府,暨巴黎會議委員。學生辭退,轉至瑞士公使館,為日警所阻,不得入內,因即舉出代表,入遞意見書。復循行至俄使館,俄使出語學生道:「現在我國內亂方張,連巴黎和會中,且未聞代表出席,本使對著諸君舉動,也表同情,可惜力不從心,勢難相助,但仍當就正義人道上極力主張,仰副諸君熱望。」說罷,為之欷噓不已。

彼亦得毋有同慨麼?學生慨然辭退。到了館外,統說是外國使館,尚許我等出入,同聲贊成,獨我國使館,反閉門不納,太沒情理,我等非再至使館一行不可。乃各向中國使館折回,將至使館前面,忽來了無數軍警,馬步蹀躞,刀劍森橫,惡狠狠地奔向留學生前隊,奪取國旗。執旗前導的,是著名留學生山東人杜中,死力堅持,不肯放手。


  

偏軍警凶橫得很,用十數人圍住杜中,一面指揮眾士,蹂躪學生,把全隊沖作數段。可憐杜中勢孤力竭,被他擊仆,不但國旗被奪,並且身受重傷,被他拘去。此外各學生不持寸鐵,赤手空拳,怎能禁得住馬蹄?受得起劍械?徒落得傷痕纍纍,氣息奄奄。有一湖南小學生李敬安,年才十齡左右,身遭毒手,倒地垂危,雖經眾力救出,已是九死一生。

各學生遭此凶焰,不得不各自奔回,陸續趨入中國青年會館,當由青年會幹事馬伯援,代開一臨時職員會,籌議辦法,即派人赴代理公使莊景珂,及留學生監督江庸處,請他提出此事,與日本政府交涉。哪知使人返報,統受了一碗閉門羹。小子有詩嘆道:

閉門不顧國顛危,宦跡無非效詭隨。

笑罵由他笑罵去,眼前容我好官為。

畢竟留學生如何自救,待至下回表明。

青島問題,純為弱肉強食之見端,各界奮起,求還青島,雖未能執殳前驅,與東鄰爭一勝負,然有此人心,猶足為一髮千鈞之系。假令有良政府起,教之養之,使其配義與道,至大至剛,則他日干城之選,胥在於是。越王勾踐之所以卒能沼吳者,由是道也。乃北京各校倡于前,上海各界踵于後,留學生復同時響應,為國家力爭領土,而麻木不仁之政府,與夫行尸走肉之官吏,不能因勢利導,曲為養成,反且漠視之,摧抑之,坐致有用之材,被人凌辱,竊恐志士灰心,英雄短氣,大好河山,將隨之而俱去也。

讀是回,殊不禁有深慨雲。

第一百七回

停會議拒絶苛條 徇外情頒行禁令

卻說留學生遭了凌辱,欲諸駐日公使,及留學生監督,出為維持,借泄眾忿,偏莊、江兩人,置諸不理,好似胡越相視,無關痛癢一般,實恐得罪強鄰。惹得眾學生滿腔怨憤,無處可泄。嗣由青年會幹事馬伯援,親往日警署探問,共計學生被捕為三十六人,拘入麹町區警察署,約二十三人,拘入日比谷警察署,約十一人,尚有二人,受錮表町警察署。於是設法運動,得于次日午後六時,放還麹町區警署中二十三人,尚有十三人,未曾釋出。

日本各報,反言留學生胡俊,用刀砍傷日警,不能無罪,所以日比谷警署中,拘有胡俊在內,應該移入東京監獄,照律定刑。留學生看著報語,當然大嘩,一面登報辯護,一面再函詰莊公使及江監督,詞極迫切。莊景珂、江庸方電達北京政府,自稱制馭無方,有辭職意。假惺惺的做什麼。

這消息傳到上海,上海總會中,便覆電慰勉,且決計不買日貨,作為抵制。一經鼓吹,八方響應,就是廣州人民,亦組織國民外交後援會,號召各界,于五月十一日大開會議,到會人數,幾至十萬,比上海尤為踴躍,演說達數十萬言,傳單約數十萬紙,結果是張旗列隊,至軍政府遞請願書,要求岑春煊、伍廷芳等,力起與爭。請願書分三大綱:宜取銷二十一條件,及國際一切不平等條件,直接收還青島。應循法嚴懲賣國賊。

請北方釋放痛擊賣國賊因此被逮的志士。岑、伍等極口應許,大眾才各散歸。既有了這番要請,遂山岑春煊等致電上海,使總代表唐紹儀提出和會,嚴重交涉。上海和會中正彼此爭論,凡各種條件審查,統有雙方齟齬情事,相持已一月有餘,再加入青島問題,致生衝突,哪裡還能融洽?唐紹儀即擬定八大條件,通告北方總代表朱啟鈐,作為議和綱要,條件列下:

對於歐洲和會所擬山東問題條件,表示不承認。


  
中日一切密約,宣佈無效,並嚴懲當日訂立密約關係之人,以謝國民。

參戰軍國防軍邊防軍,立即一律撤銷。

惡跡昭著,不協民情之督軍省長,即予撤換。

由和會宣佈前總統黎元洪六年六月十三日解散國會令,完全無效。

設政務會議,由和平會議推出全國負重望者組織之,議和條件之履行,由其監督,統一內閣之組織,由其同意。

所有和會議決審查案,由政務會議審定之。

北方果承認以上七條約款,悉數履行,則由和會承認徐世昌為大總統,執行職權,至國會選舉正式總統之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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