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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官吏,誠能以國家為前提,輔弼鴻猷,綏厥中土,國力日見其發展,國基日見其鞏固。而謂吾中國不適于共和,不能不用君主政體,真狗彘不食之語也。吾敢一言以告我同胞曰:有吾神聖文武之袁大總統,首任一期,規模即已大備,若得連任,國政即可完全,不十年間,我中華民國共和程度,必能駕先進之歐美,稱雄地球。況我大總統高瞻遠矚,碩畫偉謀,既剷除四千餘載專制之淫威,開創東亞共和之新國,不獨人民頌禱馨香,銅像巍峨,即世界各國,亦莫不欽仰其威信。
何物妖魔,竟敢於青天白日之下,露尾現形,利祿薰心,熒惑眾聽,嘗試天下,貽笑友邦。窺若輩之倒行逆施,是直欲陷吾元首于不仁不義之中,非聖非賢之類,蹈拿破崙傾覆共和,追崇帝制之故轍,貽路易十六專制魔王流血國內之慘狀,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賣國野賊,白狼梟匪,其計尤奸,其罪尤大。嗚呼!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妖孽者誰?即發起籌安會之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諸賊也。振雄生長中華,傷心大局,明知若輩毒勢瀰漫,言出禍至,竊恐覆巢之下,終無完卵,與其為亡國之奴,曷若作共和之鬼,故敢以頭顱相誓,腦血相濺,懇請肅政廳長,代呈我大總統,立飭軍政執法處,嚴拿楊度一干禍國賊等,明正典刑,以正國是,以救滅亡,以謝天下人民,以釋友邦疑義。
元首幸甚!國民幸甚!謹上。
越宿,又有一篇李誨上檢察廳呈文,亦登載《順天時報》,但見上面錄著:
為叛逆昭彰,搖動國本,懇準按法懲治,以弭大患事。竊維武漢首義,全國鼎沸,我大總統不忍生靈塗炭,出肩艱巨,不數月間,清室退位,以統治權授之我大總統,組織政府,定為共和國體。人心之傾向,于以大定,南北統一,當時我大總統就職宣言,曾經鄭重聲明,不使帝制復活。迨正式政府成立,世界友邦,遂次第承認。
民國三年五月公佈中華民國約法,我大總統又謂謹當率我百職有司,恪守勿渝。三年十一月,宋育仁等倡為復辟之謬說,我大總統又經根據約法,嚴切申誡。國體奠定,既已炳若日星,薄海人民,方幸有所托命,雖內憂外患,尚未消弭,而我大總統雄才大略,碩畫宏謨,期以十年,何患我國家不足比肩法、美?乃國賊孫毓筠、楊度、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等,組織籌安會,其發詞中,以共和國體,不適于吾國民情,歷引中美南美諸邦,以共和釀亂之故,指為前鑒,主張變更國體,昌言無忌,似此謬種流傳,亂黨必將乘機煽動,勢必危及國家,萬一強鄰伺隙,利用亂黨之擾亂,坐收漁人之利,而禍何堪設想。當國體既定之後,忽倡此等狂瞽之說,是自求擾亂,與暴徒甘心破壞,結果無殊。
雖自詡忠愛,實為倡亂之媒,其罪豈容輕恕?贛、寧之亂,雖為暴民專制之征,而我大總統命將出師,期月之內,一律肅清。迄今暴徒斂跡,政治悉循軌道,此豈中南美諸邦之所可企及?安得以此顛破共和。夫國體原無絶對的美惡,恆視時勢為轉移,吾國今後國體,果當何若,固不能謂其永無變更。但一日在共和國體之下,即應恪守約法,不能倡言君主,反對共和,以全國家之綱紀。
且共和國家以多數之國民組織而成,即迫于時勢之需要,有改弦更張之日,則國體之選擇,當然由代表民意之機關,以大多數人民心理之所向決之。事勢之所至,自然而然,決非少數妄人,所能輕議。今大總統德望冠于當世,內受國會之推戴,外受列強之承認,削平內亂,鞏固國交,凡所以對內對外,不敢稍避險阻者,無非欲保全國家。今輕議變更國體,萬一清室之中,或有一二無知之徒,內連亂黨,外結強鄰,乘機主張復辟,陷我大總統于至困難之地位,而國家亦將隨之傾覆,該國賊等雖萬死不足以蔽其辜。
伏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有雲,「民主共和,載在約法,邪詞惑眾,厥有常刑。嗣後如有造作讕言,著書立說,及開會集議以紊亂國憲者,即照內亂罪從嚴懲辦,以固國本而遏亂萌。」明令具在,凡行政司法各機關,允宜一體遵守。今楊度、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未經呈報內務部核准,公然在石駙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傳佈種種印刷物,實屬弁髦法紀,罪不容誅。
檢察廳代表國家,有擁護法權懲治奸邪之責,若竟置若罔聞,則法令等於虛設,法之不存,國何以立?誨凜匹夫有責之義,心所謂危,不敢安於緘默,用特據實告發,泣懇遵照民國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立將楊度、孫毓筠等按照內亂罪,從嚴懲治,以弭大患。國民幸甚!民國幸甚!
看官,你道這賀振雄、李誨兩人,是何等出身?原來兩人都籍隷湖南,賀振雄曾加入革命,頗有文名,至是留寓都門,不得一官,因此鬱憤得很,特借這籌安會,暢罵一番,借發牢騷。李誨是李燮和族弟,與燮和志趣,不甚相合,所以也上書彈劾,居然有大義滅親的意思。兩人先後進呈,眼巴巴的望着消息,且各抄錄數份,分送各報館。哪知《民視報》、《亞細亞報》中,非但不登載原文,反各列一條時評,冷嘲熱諷,譏誚他不識時務,迂謬可笑。
確是迂儒,確是謬論。只有《順天時報》,照文登錄,一字不遺。想是掛外國招牌。過了一日,籌安會的門首,竟站着許多警兵,荷槍鵠立,盤查出入,似替那會中朋友,竭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