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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 636 /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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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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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6頁

朗讀:

(第3099號)「您認為,例如英格蘭銀行能夠顯著擴大它的貸款而不致引起銀行券發行額的增加嗎‧——大量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1835年,當時英格蘭銀行把西印度的存款和向東印度公司的借款用於擴大對公眾的貸款;同一時候,公眾手中的銀行券數額事實上卻略有減少……1846年在鐵路存款繳入銀行時,可以看到類似的情況。<貼現和存入的>有價證券增加到大約3000萬鎊;而公眾手裡的銀行券數額,沒有受任611何顯著的影響。」

但是除銀行券之外,批發商業還有第二種而且對它來說是更重要得多的流通手段,這就是匯票。查普曼先生曾經告訴我們,對於一個正常的營業進程來說,如果可靠的匯票能夠到處並且在一切情況下都在支付上被人接受,那將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如果「連《泰斯維斯—鐘托夫》都不再適用了,那還有什麼東西適用呢?天哪!」這兩種流通手段的互相關係是怎樣的呢


  
關於這點,吉爾巴特說:

「限制銀行券的流通額,照例會增加匯票的流通額。匯票有兩種——商業匯票和銀行家匯票——……貨幣少的時候,貸款人就會說:『向我們開匯票吧,我們會承兌。』並且,當一個地方銀行家為一個顧客的一張匯票貼現時,他不是給他現金,而是給他一張自己的以二十一天為期由他的倫敦代辦處兌付的匯票。這種匯票作為流通手段來用。」(詹·威·吉爾巴特《論1839年貨幣市場緊張的原因》第31頁)

紐馬奇略微改變一下說法,也確認這一點(銀行法,1857年第1426號):

「在流通的匯票額的變動和流通的銀行券數額的變動之間沒有什麼聯繫……唯一比較一致的結果是……只要貨幣市場稍微發生那種在貼現率提高時可以看到的緊迫現象,匯票流通的規模就會顯著增加;反過來,情況也就相反。」

不過,這時候開出的匯票,決不只是吉爾巴特所說的短期的銀行匯票。正好相反,那大部分是空頭匯票,它們不代表任何現實的營業,或只代表這樣一種營業,它之所以被經營,不過為了要憑它開出匯票。關於這二者,我們已經舉了充分的例子。所以,《經濟學家》(威爾遜)把這種匯票的可靠性同銀行券的可靠性加以比較時就說:612

「隨時可兌的銀行券,決不會停滯在銀行外面,處于過剩狀態中,因為過剩額總會回到銀行去兌換。以兩個月為期的匯票卻可以有很大的過剩額,因為在它們到期以前,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控制它們的發行,而在它們到期的時候,它們可能又已經被其他匯票代替了。所以,一個國家對將來某一日期才兌付的匯票的流通認為確實可靠,而對於隨時可兌的紙幣的流通卻表示疑慮,這在我們看來是完全不能理解的。」(《經濟學家》1847年第575頁)

因此,流通的匯票的數量,和銀行券的數量一樣,完全是由交易上的需要決定的;五十年代在聯合王國,平時除了3900萬鎊銀行券之外,大約還有30000萬鎊匯票流通着,其中10000萬鎊至12000萬鎊只是向倫敦開出的。匯票流通的規模對銀行券流通的規模沒有影響,並且,它也只是在貨幣短缺的時候,才受銀行券流通的規模的影響,那時,匯票的數量將會增加,匯票的質量卻會下降。最後,在危機期間,匯票流通會完全停止;沒有人能夠使用支付憑證,因為每個人都只接受現金支付;至少直到現在在英國,只有銀行券還保持流通的能力,因為國家以其全部財富作英格蘭銀行的後盾。

我們已經看到,甚至查普曼先生這位1857年貨幣市場上的實力人物,也痛苦地抱怨說,倫敦有很多大的貨幣資本家,他們有足夠的力量在一定的時候使整個貨幣市場陷于混亂,並從中極其無恥地搾取那些較小的貨幣經營者。這就是說,有這樣一些大鯊魚,他們能夠拋售一、二百萬鎊統一公債,從市場取走等額的銀行券(同時也就是取走等額可供支配的借貸資本),因而使緊迫情況大大尖鋭起來。只要三家大銀行聯合行動,就能夠用同一手法把緊迫情況變為恐慌。

倫敦的最大資本勢力,當然是英格蘭銀行。但它的半國家機613關的地位,使它不可能用這樣粗暴的方式,來顯示它的統治力量。儘管如此,它還是清楚地知道要用什麼手段和方法來牟取私利,特別是從1844年銀行法公佈以來。


  
英格蘭銀行有14553000鎊資本,此外還支配着大約300萬鎊「結餘」即尚未分配的利潤,以及政府在稅收等名義下收入的全部貨幣,這些貨幣必須存入英格蘭銀行,直到需用的時候才提取。如果再加上其他的存款(平時大約有3000萬鎊)和沒有準備金而發行的銀行券的數目,我們就會覺得紐馬奇的下述估計還是比較適中的,他說(銀行法,1857年第1889號):

「我相信,經常在(倫敦)貨幣市場上使用的基金總額大約有12000萬鎊,在這12000萬鎊中,英格蘭銀行支配着很大一部分,大約1520%。」

英格蘭銀行不用庫內的金屬貯藏作準備金而發行銀行券時,它創造了一些價值符號,對它來說,它們不僅是流通手段,而且還按沒有準備金的銀行券的票面總額,形成了追加的——雖然是虛擬的——資本。並且這一追加的資本,會為它提供追加的利潤。——銀行法,1857年,威爾遜問紐馬奇:

(第1563號)「銀行本行的銀行券流通,即保留在公眾手中的平均數額,是該行有效資本的一種追加,是不是‧——一點不錯。」——(第1564號)「所以,銀行從這個流通得到的全部利潤,都是從信用產生,而不是從它實際握有的資本產生的嗎‧——一點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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