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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情況應當反過來說。當勞動資料漲價或跌價,而它在勞動過程中始終發揮相同的效用時,情況也是如此。
如果紡紗過程的技術條件不變,而且它的生產資料的價值也不變,那末紡紗工人在同樣的勞動時間內就仍舊消耗同等數量的、價值不變的原料和機器。在這種情況下,紡紗工人保存在產品中的價值就同他加進的新價值成正比。他兩星期加進的勞動比一星期多一倍,因而價值也多一倍;同時,他用掉的材料及其價值也多一倍,他損耗的機器及其價值也多一倍,因而,他在兩星期的產品中保存的價值比在一星期的產品中多一倍。在已定的不變的生產條件下,工人加進的價值越多,他保存的價值就越多。
但是,他能保存更多的價值,並不是因為他加進了更多的價值,而是因為他在不變的和不以他自己的勞動為轉移的條件下加進這些價值。
當然,從某種相對的意義上可以說,工人保存的舊價值同他加進的新價值總是保持同一比例。不管棉花從
1先令漲到
2先令或者跌到
6便士,不管它的價值怎樣變動,工人保存在一小時產品中的棉花價值總是只有保存在兩小時產品中的一半。其次,如果他本身的勞動的生產率發生了變化,提高了或者降低了,那末,他例如一個勞動小時紡的棉花就會比過去增多或減少,與此相應,他保存在一個勞動小時產品中的棉花價值也會增多或減少。但是不管怎樣,他兩個勞動小時保存的價值總是一個勞動小時的兩倍。
把價值的純粹象徵性的表現——價值符號撇開,價值只是存在於某種使用價值中,存在於某種物中。
人本身單純作為勞動力的存在來看,也是自然對象,是物,不過是活的有意識的物,而勞動228本身則是這種力的物質表現。因此,如果使用價值喪失,價值也就喪失。生產資料在喪失自己的使用價值的同時並不喪失價值,因為它們通過勞動過程失掉自己原來的使用價值形態,實際上只是為了在產品上獲得另一種使用價值形態。
雖然價值存在於某種使用價值中是很重要的,但是商品的形態變化表明,它存在於哪一種使用價值中是沒有關係的。由此可見,在勞動過程中,只有生產資料失掉它的獨立的使用價值同時也失掉它的交換價值,價值才從生產資料轉移到產品上。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只是它作為生產資料而失掉的價值。但是在這方面,勞動過程的各種物質因素的情況是不同的。
為發動機器而燃燒的煤消失得無影無蹤,為潤滑輪軸而上的油等等也是這樣。染料和其他輔助材料消失了,但是又在產品的屬性中表現出來。原料形成產品的實體,但是改變了自己的形式。可見,原料和輔助材料喪失了它們作為使用價值進入勞動過程時所具有的獨立形態。
真正的勞動資料卻不是這樣。工具、機器、廠房、容器等等,只有保持原來的形態,並且明天以同昨天一樣的形式進入勞動過程,才能在勞動過程中發揮作用。它們在生前,在勞動過程中,與產品相對保持着獨立的形態,它們在死後也是這樣。機器、工具、廠房等等的屍骸同在它們幫助下形成的產品仍舊是分開的。
如果我們考察某個這類的勞動資料從進入工作場所那天起到被扔進廢品庫那天止發揮作用的整個時期,就會看到,在這個時期中,它的使用價值已經完全被勞動消耗了,因此它的交換價值也完全轉移到產品上去了。例如,一台紡紗機的壽命為
10年,在
10年的勞動過程中,它的全部價值就轉移到
10年的產品上去。因此,一種勞動資料的生存期,包括若干不斷重新用它來反覆進行的勞
229動過程。在這方面,勞動資料同人的情況一樣。
每人每天都死掉生命的
24小時。但無論從誰身上都不能確切地看出,他已經死掉了生命的多少天。然而,這並不妨礙人壽保險公司從人的平均壽命中得出非常準確、非常有利
這重要得多的結論。勞動資料也是這樣。
根據經驗可以知道,一種勞動資料,例如某種機器,平均能用多少時間。假定這種勞動資料的使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只能持續
6天,那末它平均每個工作日喪失它的使用價值的
1/
6,因而把它的價值的
1/
6轉給每天的產品。一切勞動資料的損耗,例如它們的使用價值每天的損失,以及它們的價值每天往產品上相應的轉移,都是用這種方法來計算的。
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決不會大於它在勞動過程中因本身的使用價值的消滅而喪失的價值。如果生產資料沒有價值可以喪失,就是說,如果它本身不是人類勞動的產品,那末,它就不會把任何價值轉給產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價值,而不形成交換價值。一切未經人的協助就天然存在的生產資料,如土地、風、水、礦脈中的鐵、原始森林中的樹木等等,都是這樣。
這些生產資料之所以在今天可以與勞動產品相交換,具有交換價值,只是由於生產資料的私有制
既指所有權的私有,也指使用權的私有。
在這裡,我們遇到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假定一台機器價值
1000鎊,並且在
1000天內損耗掉。在這種情況下,機器的價值每天有
1/
1000從機器本身轉移到它的日產品上。同時,儘管機器的生命力日益減弱,但整個機器仍然不斷地在勞動過程中起作用。